汕头市澄海区总工会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公告

2025-11-10 01:43:38

  汕头市澄海区总工会因工作需要,委托汕头市广聚劳动保障事务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3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岗位:汕头市澄海区总工会社会化工会工作者。

  (二)招聘人数:3人。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热爱工会事业,具有一定的工会基础知识,善于作群众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熟悉现代化办公软件操作等;

  3.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退役军人报考可放宽至高中毕业及以上学历人员);

  4.年龄18至35周岁(1990年11月5日至2007年11月4日期间出生),汕头市户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以及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其他不宜聘用情形。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2025年11月5日至11月7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 —5:00)。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地址:汕头市澄海区澄华街道金泰六路十号四楼,汕头市广聚劳动保障事务服务有限公司。

  报名咨询电话:13642214777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考试舞弊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报考人员须保证报名表填写的资料数据正确,若因自己填写错误影响考试,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2.报考人员必须提供以下材料:报名表2份、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户主首页和本人信息页)、毕业证书、学位证(如无学位可不提交)、退役证(非退役军人无需提交)、相关技能证书复印件两份,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照片2张(贴在报名表上)。

  四、考试形式

  (一)考试通过结构化面试进行,主要考察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心理素质、形象举止仪态等(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二)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面试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澄海区政府网站公开公布。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从报考人员中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成绩相同的考生,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排名,若面试主评委给分仍相同,中共党员或退役军人优先。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组织体检,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如不按时参加体检视为放弃资格。若出现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则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为其政治思想、专业知识、道德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社会关系等。考察时被考察对象应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原件。

  六、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澄海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

  七、聘用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者,由汕头市广聚劳动保障事务服务有限公司签订聘用合同。

  八、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可在考试成绩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递补期限截至拟聘人选公示期满之日起一年内。

  (1)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2)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3)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4)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九、有关要求

  被招聘人员应遵守法律法规、工作纪律和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如出现严重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纪律责任,用人单位有权予以解聘、辞退或者开除。

  十、人员管理及薪酬待遇

  被招聘人员试用期2个月,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分配,如不服从分配,视为自动放弃。由汕头市广聚劳动保障事务服务有限公司签订聘用合同,一个聘期2年,聘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可以续聘。

  聘用人员薪酬由汕头市澄海区总工会按月核拨给汕头市广聚劳动保障事务服务有限公司,由该公司每月按照合同规定发给工资,并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办理聘用人员社会保险等手续。

  十一、其他

  (一)报考人员必须对本人所提供的所有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三)报考人员应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及相关通知,因报考人员自己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十二、联系方式

  委托方:汕头市广聚劳动保障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13642214777。

  地址:汕头市澄海区澄华街道金泰六路十号四楼。

  附件:报名表


信息来源:http://www.chenghai.gov.cn/gkmlpt/content/2/2487/post_2487434.html#4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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