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华英学校2025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2025-11-10 01:06:21

       广东省佛山市华英学校原为佛山市第一中学初中部,是佛山市教育局直属唯一一所公办初中。学校位于广东珠三角核心区域——佛山市市区中心,校园环境优美,大气典雅,先后被评为国家级网络课程研究实验学校、广东省一级学校、广东省绿色学校、广东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广东省书香校园、广东省德育示范学校、广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目前有初一、初二、初三年级约60个班,教工210多人。学校各项综合指标均在佛山市初中学校中名列前茅,是一所学生向往、家长满意、教师幸福、领导认可的高品质现代化名校。

       结合学校工作需要,现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制定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岗位等级

      (一)初中语文教师2名,事业编制,拟聘专技十二级岗位;

      (二)初中英语教师2名,事业编制,拟聘专技十二级岗位;

      (三)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师1名,事业编制,拟聘专技十二级岗位;

      (四)初中地理教师1名,事业编制,拟聘专技十二级岗位;

      (五)初中体育与健康教师2名,事业编制,拟聘专技十二级岗位;

      (六)初中心理健康教师1名,事业编制,拟聘专技十二级岗位。

       二、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市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对象

       面向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含)以上的普通高等院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国(境)外毕业生(即于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期间,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毕业证书落款日期为准)。

       四、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及岗位任职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任职条件。

岗位名称

人数

招聘对象

专业要求

备注

初中语文教师

2

面向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含)以上的普通高等院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国(境)外毕业生(即于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期间,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毕业证书落款日期为准)。

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及学位;

1.研究生:

课程与教学论(注:与语文专业对口)(A040102)、学科教学硕士(专业硕士)(语文)(A040113)、中国语言文学(A0501)、新闻学(A050301)、传播学(A050302)、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业硕士)(A050303);

2.本科:

汉语言文学(B050101)、汉语言(B050102)、汉语国际教育(B050103)、古典文献学(B050105)、应用语言学(B050106)。

须具备与报考岗位相应学科的初中或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承诺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对应学科的初中或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到期未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初中英语教师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及学位;

1.研究生:

课程与教学论(注:与英语专业对口)(A040102)、学科教学硕士(专业硕士)(英语)(A040113)、英语语言文学(A050201)、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A050211)、英语笔译硕士(专业硕士)(A050212)、英语口译硕士(专业硕士)(A050213);

2.本科:

英语(B050201)、商务英语(B050262)。

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师

1

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及学位;

1.研究生:

课程与教学论(注:与道法专业对口)(A040102)、

学科教学硕士(专业硕士)(与道法学科专业对口)(A040113)、哲学(A01)、法学(A03);

2.本科:

哲学(B01)、法学(B03)。

初中地理教师

1

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及学位;

1.研究生:

课程与教学论(注:与地理专业对口)(A040102)、学科教学硕士(专业硕士)(地理)(A040113)、天文学(A0704)、地理学(A0705)、大气科学(A0706)、地质学(A0709);

2.本科:

天文学类(B0704)、地理科学类(B0705)、大气科学类(B0706)、地质学类(B0709)。

初中体育与健康教师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及学位;

1.研究生:

体育教育训练学(A040303)、体育教学硕士(专业硕士)(A040305)、运动训练硕士(专业硕士)(A040306)、竞赛组织硕士(专业硕士)(A040307);

2.本科:

体育教育(B040201)、运动训练(B040202)、运动人体科学(B040205)、运动康复(B040206)、体能训练(B040208)、运动能力开发(B040213)。

初中心理健康教师

1

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及学位;

1.研究生:

课程与教学论(注:与心理专业对口)(A040102)、学科教学硕士(专业硕士)(心理)(A040113)、心理学(A0402);

2.本科:

心理学类(B0712)。

       说明:

       1.专业名称参照《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相近但又未列入《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的,可选择专业要求中相近专业应聘,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毕业学校盖章)、原毕业院校出具的认定为相近专业的证明。港澳学习、国外留学生还须提供相应材料的中文翻译件。审核后认定为相近专业的可通过报考。

       2.2026年应届毕业生和国(境)外毕业生须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留学回国(境)的毕业生,还须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应的由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3.体育教育训练学(A040303)、体育教学硕士(专业硕士)(A040305)、体育教育(B040201)专业应聘者须同时满足以下两项条件;运动训练硕士(专业硕士)(A040306)、运动训练(B040202)专业应聘者须满足以下第一项条件。所有运动成绩及经历自高中阶段起。具体条件如下:

      (1)专项运动成绩条件(须满足任一专项要求):

       ①田径专项:在省级及以上田径赛事(限田赛类)中获得前四名(含第四名)及以上成绩;

       ②足球专项:作为主力队员参加省级及以上足球比赛,并获得前八名(含第八名)及以上成绩。

      (2)教学技能条件(仅体育教育训练学(A040303)、体育教学硕士(专业硕士)(A040305)、体育教育(B040201)专业):

       须获得所在学院师范生教学基本功技能比赛一等奖及以上,或省级师范生教学基本功技能比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

      (3)需提交的佐证材料包括:

       ①专项运动成绩材料:

       赛事秩序册封面、目录及包含本人姓名和代表队信息的页面复印件;成绩册或获奖证书复印件;

       足球专项应聘者须另提供主力队员证明原件。证明须由原参赛队主教练或领队(注明职务及联系电话)签字,并加盖参赛单位公章(学校或体育主管部门公章),内容应包括赛事全称、时间、地点、队员姓名、身份证号,并明确注明其主力队员身份。

       ②教学技能材料(体育教育训练学(A040303)、体育教学硕士(专业硕士)(A040305)、体育教育(B040201)专业须提供):

       相应教学基本功技能比赛的获奖证书复印件,或主办单位颁发的正式获奖证明。

       ③其他辅助材料:

       可提供个人参赛照片、新闻报道截图等作为辅助证明。

 

       五、招聘办法

      (一)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提交资料的方式。

       报名时间:2025年11月8日8:00起-11月14日17:00止。

       将相关资料发送至电子邮箱“fsshyxx@189.cn”,要求邮件标题及附件均使用“姓名+在读学校+专业+学历+应聘岗位+电话号码”的格式。

       提交材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1)、《诚信承诺书》(附件3),简历及居民身份证、本科及以上学历证、学士及以上学位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普通高等院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专业课程成绩表、普通话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毕业生若无此证,须提供承诺书并签名,承诺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附件4)、获奖证书、证明材料等,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放在同一个Word文档中。

       报名时应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凡以虚假信息报名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及聘用资格。应聘人员应践行诚信应聘,对恶意报名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资格审查。

       进行线上资格初审和在佛山市华英学校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线上资格初审。

       时间:2025年11月15日8:00-11月18日17:00。

       网上报名环节结束后,我校将核查应聘者报名资料,通过电话、邮件或短信联系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通知现场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通过线上资格初审的应聘者均需要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2.现场资格复审。

       时间:2025年11月20日8:00。

       地点:佛山市华英学校(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湖景路39号)。

       按招聘公告的“招聘条件”进行资格性审查,所有符合条件者均可参加笔试,由学校通过电话或短信等形式通知应聘人员笔试时间、地点。

       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前补全的,或与应聘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考核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人员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三)考试。

       招聘考试共两个环节:笔试、面试。

       1.笔试。

       时间:2025年11月20日11:00。

       地点:佛山市华英学校(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湖景路39号)。

       主要考察应聘者思维能力、心理素质等综合素养。成绩按100分计算,80分为合格分。笔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不予进入面试。笔试成绩按40%计入总成绩。

       笔试完毕后,在学校网站公布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对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者,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招聘岗位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如果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岗位比例人数,则该岗位按实际情况进入面试或不开考。

       由学校通过电话或短信等形式通知考生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

      (备注:没有接到面试通知的,即为没有获得面试资格。)

       2.面试。

      (1)初中语文、英语、道德与法治、地理、心理健康教师岗位面试内容:试讲和面谈。

      (2)初中体育与健康教师岗位面试内容:试讲、专业技能展示和面谈。

       时间:2025年11月20日15:00。

       地点:佛山市华英学校(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湖景路39号)。

       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养(包括仪表仪态、专业技能、语言表达能力、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心理素质等)。

       面试期间应当对考生实行封闭式管理。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以考评小组成员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分数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80分为合格分,不合格者不予参加总成绩排名。面试成绩按60%计入总成绩。

      (四)总成绩计算。

       1.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2.总成绩为100分,合格分为80分,不合格者不予进入下一轮招聘环节。

       3.对总成绩合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序,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并由学校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本人体检的时间和地点。

      (五)体检。

       根据拟聘人数,各招聘岗位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等额体检人选。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组织体检人选到指定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可按总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所需费用由我单位支出。体检人选到佛山市的路费、住宿费自理。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

       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可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经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名单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佛山市教育局和佛山市华英学校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佛山市华英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拟聘用人员备案手续,并及时签订聘用合同。

      (九)聘用后的试用考察。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若本次招聘实施有变化,以变化通知为准。

       咨询部门:佛山市华英学校校务办公室

       联系人:潘老师

       联系电话:0757-83969183

       监督投诉电话:0757-83969129

       附件: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x

                 2.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3.佛山市华英学校2025年下半年教师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docx

                 4.佛山市华英学校2025年下半年教师招聘应聘人员取得教师资格证承诺书.docx


信息来源:https://edu.foshan.gov.cn/zwgk/rcjl/content/post_68911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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