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政协办公厅直属事业单位2025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5-11-10 01:24:49

  为贯彻落实省“百万英才汇南粤”2025年招聘活动的总体部署安排,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州市政协办公厅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政协机关事务和信息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事业单位简介 

  广州市政协机关事务和信息中心是广州市政协办公厅直属的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负责市政协机关会务和公务接待活动的后勤服务保障、文件往来、膳食供应、政务信息资源管理、信息化保障、信息化应用培训、办公大楼物业管理维护、公务用车服务管理、文印排版等工作,对有关社会化服务项目进行监督管理,协助厅机关开展信息化建设。 

  二、招聘岗位、人数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内工作人员共计2名,详见《广州市政协办公厅直属事业单位2025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任职资格等; 

  4.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5.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回国人员在提交报名资料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21〕34号)和本公告规定的港澳居民可报考。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报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6.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等的; 

  7.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限内的; 

  8.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9.现役军人; 

  10.在读的全日制非2025年毕业生;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处分期限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三、报名办法及流程 

  (一)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报名人员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址:https://www.qgsydw.com),按网上提示进行网上报名。此次招聘不公布报名人数,为预留可能需要的补充材料时间,建议应聘人员尽早报名。 

  (二)报名时间 

  2025年 11月 10日上午9时至2025年 11 月19日下午18时。 

  (三)报名要求 

  1.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应聘人员须诚信报考,所提交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必须在报名系统填写《报名登记表》,确保内容真实、全面、准确。对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高中开始,填写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学习工作、任何职。对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为方便招聘单位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岗位,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以免影响审核。 

  2.报名须上传附件: 

  (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提供港澳永久居民身份证以及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证件需正反面完整上传); 

  (2)户口簿(首页+个人页); 

  (3)毕业证、学位证(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可上传课程成绩单、就业推荐表代替;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材料); 

  (4)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非2025年毕业的往届生”的岗位:有效期内的人力资源管理师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通过资格考试或评审、正在进行公示均不视为具有资格)、工作单位正式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 

  “2025年毕业生”:查询缴纳社保材料;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相关证明(符合报名条件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上传)。 

  以上相关材料均要求原件彩色清晰扫描件上传,报名系统上要求上传的个人照片为个人彩色免冠证件照。 

  3.招聘人员类型:非2025年毕业的往届生、2025年毕业生。 

  (1)“非2025年毕业的往届生”是指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2)“2025年毕业生”是指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正在参加或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 

  4.年龄要求:招聘人员类型为“非2025年毕业的往届生”,40周岁以下,年龄条件的计算截止时间为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首日;招聘人员类型为“2025年毕业生”,本科学历38周岁以下,研究生学历40周岁以下,年龄条件的计算截止时间为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首日。 

  5.招聘人员类型为“非2025年毕业的往届生”的岗位,应聘人员可以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但须提供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一致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证明材料。“2025年毕业生”的岗位,应聘人员必须以最高学历专业报考。2025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 

  6.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作为专业依据。 

  7.招聘岗位中专业条件参照《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公务员专业目录》,附件2)设置,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列表的,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 

  若所学专业为《公务员专业目录》中旧专业的,按其对应的专业名称进行报考。如旧专业后注明“部分”的,须征询招聘单位同意后报考。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公务员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外文材料须附盖章版中文翻译件。) 

  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为“专业”(代码为6位数),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该“专业”的上一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可按前款规定以相近专业报考。 

  除《公务员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8.招聘人员类型为“非2025年毕业的往届生”的岗位的工作经历要求以与工作单位签订的正式劳动(聘用)合同及对应的社保缴费记录为准。对工作经历有指定性要求的,如与工作单位签订的正式合同、社保缴费记录无法证明从事该段特殊工作经历,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从事该段特殊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2014年10月前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工作经历可不提供社保缴费记录(可由原单位出具相关材料)。应聘人员以全日制方式学习的,在校期间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或人事聘用关系,缴纳的社会保险不纳入工作经历时间计算;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首日。 

  应聘人员已具有的同一种类专业技术资格的等级高于应聘职位要求等级的,如被聘用,均按招聘职位中标明的岗位等级聘用,应聘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9.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确保在进入考察环节时能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材料,无法在考察阶段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材料的,视为主动放弃资格。 

  10.应聘人员在报名系统填报的所有信息均将留存,在资格审查、聘用考察、公示以及聘用后试用期间与真实信息进行对照,如发现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报名信息与真实情况不符的则取消其笔试、面试、体检和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四)报名资格初审 

  2025年 11月 10日9:00至2025年 11月21日17:00,由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步审核。招聘单位仅对应聘人员的基础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报名照片)进行初步审核,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可在此期间登录系统查询初步审核结果。初步审核结果以系统反馈为准,不另行人工通知。2025年 11 月10日9:00至2025年 11月 21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的,可以补充修改报名材料或改报其他岗位。2025年 11月21日17:00以后,报考申请未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的,不能再补充修改报名材料或改报其他岗位。报名初步审核通过的人员方可参加笔试或后续招聘环节。 

  (五)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打印准考证。预计在2025年 11月27日15:00后。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四、考试方式和内容 

  报名人员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等参加考试。应聘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考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考试地点在广州市,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笔试不指定任何参考书和资料,内容包括岗位专业知识、综合知识能力、公共基础知识等。 

  3.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00分,按40%计入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进入面试)。笔试分数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4.为确保招聘工作的竞争性和公正性,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按报考人数1:3设置,若未达开考比例,将视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时间,并确认是否按实际报名人数进入笔试。 

  5.笔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报名系统统一公布,应聘人员登录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排名。 

  (二)面试 

  1.入围面试人员:以笔试合格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按1:5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可以将全部笔试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 

  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在广州市政协门户网站公布。 

  2.资格复审:面试前,将对入围面试人员是否符合本公告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方式待定,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另行通知。应聘人员须留意广州市政协门户网站、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相关短信通知等信息。 

  资格复审所需: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并亲笔签名的《报名表》以及网络报名所提交资料的相关原件及复印件。 

  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入围面试人员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招聘单位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3.面试组织。面试时间、地点待定,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面试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岗位需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组织进行。面试具体安排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面试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成绩于面试当天向应聘人员公布。 

  (三)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如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由按照面试成绩合格者由高至低依次确定;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另行组织综合成绩相同人员进行面试。 

  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高低顺序,在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考察人选。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确定并另行通知,所需费用由招聘单位负责。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六、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政协门户网站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完成。 

  八、聘用及待遇 

  (一)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二)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工资待遇,相关标准按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有关规定和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执行。 

  (三)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四)2025年毕业生如未在2025年12月31日前获得岗位招聘条件中与专业要求相对应的学历或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的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五)应聘人员以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的,2025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最高学历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的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的,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资格。 

  (三)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应聘人员参加考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任何以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保过班”、“协议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 

  (五)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六)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落实相关回避规定要求。 

  (七)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广州市政协办公厅可根据工作进度作出适当的调整,并将调整事宜及时在门户网站上公布,请参加招聘的考生自行关注相关信息。 

  (八)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九)考生可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工作日内,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拨打电话咨询。为避免因咨询电话拥挤而影响报名,考生应先详细阅读公告和岗位表等信息;如仍有疑问,再电话咨询。工作人员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考生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广州市政协办公厅政策咨询电话:020-37599625、020-37599617;监督投诉电话:020-37595710;技术支持电话:400-020-1616。 

  未尽事宜,以广州市政协办公厅解释为准。 

  附件:1.广州市政协办公厅直属事业单位2025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 

  2.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信息来源:https://www.gzzx.gov.cn/zxgg/gonggao/202511/t20251104_16832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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