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辅导员公告

2026-11-03 20:33:3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事业发展需要,江门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江门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统称“招聘单位”)是2004年7月正式挂牌成立的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校位于江门西江之滨,占地面积1100多亩,现有教职工800多人,全日制在校生近14000人,是“全国职业院校魅力校园”“全国品牌影响力高职院校”、“广东省绿色学校”、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第七届理事会常务理事单位。学校以“厚德、尚能、笃学、致用”为校训,秉承“技术立校、文化育人、开放办学、服务侨乡”办学理念,2018年成为广东省示范性高职院校,2020年跻身中国高职高专排行榜150强,2022年入选省域高水平高职院校、工信部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校企协同就业创业创新示范实践基地”建设单位,2023年“创新强校工程”考核跃升至全省高职院校A类第15位,智能产品开发与应用专业3次获GDI高职高专评估全国第一,2024年荣获“智慧高校网络安全数字化管理卓越奖”。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共招聘辅导员7名。具体的岗位职责、岗位类别及等级、招聘人数和资格条件等详见《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薪酬待遇

招聘岗位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五、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

3.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 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 受过刑事处罚的;

2.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 被开除公职的;

4.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报考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应聘人员请于2026年11月9日00:00至2026年11月13日23:59时登陆本次考试报名系统(网址: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2468)进行报名。

流程如下:阅读招聘公告-->点击进入报名系统-->注册用户-->登录报名系统-->阅读相关要求-->网上填表(简体字)-->上传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电子照片-->选择岗位报名-->填写报名信息及上传报名材料-->确定报名-->资格初审-->参加笔试确认。(如遇系统操作问题,可致电报名平台技术支持客服热线:400-020-1616)

(二)资格初审

1. 招聘单位将通过考试报名系统对应聘人员信息和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时间为2026年11月16日9:00时至11月25日16:00时。应聘人员应及时登录考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仅初步审查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是否完整、基本条件是否符合,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最终结果。

2. 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招聘单位发现应聘人员存在不符合招聘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的,或存在填写虚假信息、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形的,将按规定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三)参加笔试确认

对于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考试报名系统进行参加笔试确认,具体将以短信方式通知。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应聘人员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四)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的具体时间将以短信方式通知,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考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应聘人员务必妥善保管。

七、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1. 时间和地点。笔试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笔试主要测评基本能力。笔试时间和地点同步在招聘单位官方网站(网址:https://www.jmpt.edu.cn/,下同)公告。

2. 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招聘单位官方网站及考试报名系统公布,请应聘人员密切留意。

3. 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入围面试。

(二)面试

面试由招聘单位组织开展。

1. 入围面试人员。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每个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将全部笔试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

2. 资格复审及递补。招聘单位在面试前,对入围面试人员是否符合本公告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入围面试人员应携带以下材料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2)报名时要求提交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均应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以供查验。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入围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视为放弃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视为不符合招聘条件。

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招聘单位将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入围面试人员。若应聘人员放弃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将不递补入围面试人员。

3. 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人员名单等将在招聘单位官方网站另行公布。

4. 面试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综合成绩。

(三)考试综合成绩

考试方式为“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纳入体检范围。

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相同的,则由招聘单位另行组织面试,以加考面试成绩确定最终名次。

八、体检

在综合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工作要求和程序、工作纪律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修订)执行。如出现上述文件尚无明确规定的,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制度执行。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另行通知。体检人员须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按时到达指定地点集中。证件不全或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集中体检的人员,按放弃聘用资格处理。

应聘人员对下列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应当场提出复检要求,未当场提出的,不再安排复检: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其他事先服用药物可能暂时影响结果的体检项目。

应聘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

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提出复检申请。招聘单位在收到复检要求10个工作日内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招聘单位提前2个以上工作日将体检的时间、集中地点和注意事项通知应聘人员;在体检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将体检结论通知应聘人员。

九、考察

招聘单位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并按规定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

十、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江门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一、聘用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在30工作日内向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拟聘用人员备案手续,并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二、递补

应聘人员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选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五)未在单位规定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六)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被机关录用为公务员的,须如实报告情况,并终止应聘。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体检、考察、公示等有关规定办理。

十三、其他事项

(一)招聘公告所列资格条件为最低条件。凡资格条件高于公告要求者均可报考。本公告及附件所含“以上”、“以下”、“以前”各类表述,均包含本级数。

(二)国有单位定向生、委培生报考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同意报考意见材料应在面试资格复审前提供)。

(三)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和《报考指南》(附件2),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本次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保过班”、“协议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

十四、监督管理

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35号)等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十五、联系电话

(一)应聘人员对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的,报名期间可在工作日工作时间段(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致电江门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部0750-3725238。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二)监督举报电话: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50-3873783。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江门职业技术学院。

          附件1:岗位表.xlsx


          附件2:报考指南.docx

江门职业技术学院

2026年11月3日 


信息来源: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rlzyhshbzj/sylm/rsks/syks/content/post_35802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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