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音乐厅2025年度第四季度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2025-12-03 13:04:34

  上海音乐厅原名南京大戏院,建于1930年,1950年更名为北京电影院,1959年再更名为上海音乐厅至今。上海音乐厅是隶属于上海大剧院艺术中心的事业单位,作为全国第一座音乐厅,1959年后的数十年中,一直是上海音乐活动的中心之一。

  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场务部场务执行1人(管理岗位);

  公关部视频统筹1人(管理岗位);

  市场部营销统筹1人(管理岗位);

  舞台技术部舞台监督1人(专技岗位)。

  二、招聘对象条件和招聘职位说明

  1.场务部场务执行

  招聘对象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历,管理学类、艺术学类专业;

  (2)38周岁及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5年以上剧场场地租赁服务管理工作经验;

  (4)优秀的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和公关能力,熟悉演出市场,有一定艺术基础;

  (5)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能在较大的压力下保持良好工作状态, 能接受剧场晚间及双休日、节假日演出的工作时间。

  招聘职位说明:

  (1)负责组织并实施音乐厅场地出租服务,策划各空间营销方案;

  (2)策划并执行各类定制项目和演出产品;

  (3)维护租场客户关系,拓展合作渠道;

  (4)执行赞助商维护工作,策划并执行赞助商活动;

  (5)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公关部视频统筹

  招聘对象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历,艺术学类专业;

  (2)30周岁及以下(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2年以上剧场多媒体工作经验,具有视频拍摄和剪辑能力,精通剪辑软件、声音处理软件、图片处理软件,能够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4)沟通协调能力强,具备较强的责任心;

  (5)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能在较大的压力下保持良好工作状态, 能接受剧场晚间及双休日、节假日演出的工作时间。

  招聘职位说明:

  (1)配合完成音乐厅主合办演出的视频拍摄、直播与剪辑;

  (2)协助团队完成新媒体平台视频创意、录制及剪辑工作,负责视频部分内容制作;

  (3)负责音乐厅重要项目多媒体宣传片的制作、统筹工作;

  (4)负责音乐厅各类项目的直播工作;

  (5)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市场部营销统筹

  招聘对象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历,工商管理类、艺术学类专业;

  (2)30周岁及以下(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2年以上演出行业市场营销工作经验,有一定的艺术素养和音乐艺术鉴赏识别能力;

  (4)具备较强的项目策划能力、沟通能力,优秀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在较大的压力下保持良好工作状态, 能接受剧场晚间及双休日、节假日演出的工作时间。

  招聘职位说明:

  (1)跟进演出项目营销工作,做好演出项目的会员服务、问卷调查、结算等工作,达成销售目标;

  (2)策划会员活动方案,制订会员增长计划,维护会员管理系统,做好微信服务号推文编辑发布、会员社群推送等工作;

  (3)积极开拓销售渠道,发展新客户,维护长期合作渠道关系,积极接洽各类营销合作;

  (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4.舞台技术部舞台监督

  招聘对象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历,艺术学类专业;

  (2)30周岁及以下(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2年以上剧场舞台技术与管理工作经验;

  (4)熟悉舞台监督工作流程,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英语口语交流能力;

  (5)优秀的组织协调能力、分析判断能力和沟通能力,有较强的应变能力和现场控制能力;

  (6)敬业、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身体健康,能接受剧场晚间及双休日、节假日演出的工作时间。

  招聘职位说明:

  (1)组织、协调音乐厅各演出相关部门,及舞台技术部各专业(音响、灯光、视频、机械)的工作,控制演出流程,确保演出进行;

  (2)根据项目和演出方要求,进行技术洽谈,提供有关技术资料;

  (3)负责监督与操作装台、排练、演出、拆台等一系列工作;

  (4)熟悉剧场灯光、音响、视频、机械专业的设备及参数,确保舞台设备的完好,及时处理设备故障;

  (5)协调、配合舞台各仓库的管理工作;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备注:外省市社会人员应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0日。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20日17:00止。

  (二)报名方法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请关注“东方文化人才”微信公众号,点击“人才考试”菜单栏,选择“事业单位招考”进入报名系统,为保证及时获取报名审核结果及后续相关通知,请允许报名小程序的“通知发送功能”。

  应聘人员必须在报名系统内上传并提交下列报名材料(电子版或扫描件的图片版本):

  1.本人照片

  符合报名系统要求的近期本人电子报名照。

  2.身份证明材料

  (1)居民身份证(正反面),遗失身份证的报考人员,须及时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带有照片的身份证明材料;

  (2)外省市社会人员还需提交在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须持有一年以上),2025年应届毕业生或根据相关规定可视作为应届毕业生的外省市人员无需提交。

  3.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1)国内院校毕业人员:《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详见“学信网”),并同时提供所有学历证明、学位证明;如截至报名时尚未毕业的,须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详见“学信网”)。

  (2)国(境)外院校毕业人员: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如截至报名时尚未毕业的,须上传相关在读证明。

  4.其它证明材料

  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必须提供的语言能力、专业技术职称、职业技能证书或其它相关材料,详见岗位说明及招聘条件。

  (三)注意事项

  1.为提高报名成功率,建议应聘人员先行检查报名系统中个人简历完整性及相关证明材料是否已全部上传成功,确认无误后再点击报名。应聘人员选择岗位并提交报名后,报考信息自动锁定,不能更改。如确需修改个人简历或增减相关证明材料,请在报名有效期内撤回报名,调整完成后重新报名。未按要求提交全部报名材料的,视作无效报名。

  2.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对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核实,将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不予录用。

  3.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上传附件材料不符合要求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招聘单位无提醒义务。

  4.应聘人员因个人资料填写不全或错误,造成本人未能及时收到报名反馈信息而影响后续考试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5.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资格审查

  根据申报材料,招聘单位对收到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查,符合岗位所列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均可进入笔试环节。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时间以及是否通过资格审查进入笔试环节,并按时下载准考证。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五)笔试

  笔试时间、准考证下载时间、笔试成绩查询时间等另行通知,详情请关注“东方文化人才”人才考试栏目的有关通知。笔试范围包括行政综合能力、专业知识等相关内容。考生按照准考证所列要求参与笔试,笔试时间90分钟。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二周后在“报名系统”提供自助查询,请考试人员自行关注,不再另行通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面试比例排序,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未进名单者不再另行通知。

  (六)面试

  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按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若报名人数较少,最低开考比例为1:2)。面试通知为邮件形式,未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面试一般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测试应聘者政治素质、专业技能、工作能力、团队合作意识及心理健康水平等,综合判断与岗位的匹配程度。面试当天参加面试人员须递交所有材料的原件以供查验。面试成绩于面试后10个工作日内在“报名系统”提供自助查询。

  (七)身体检查

  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计算总成绩,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列,确定进入体检名单。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本市三级甲等医疗机构进行。如若体检不合格者或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应工作岗位者,单位将不予以录用。如有人员放弃录用或体检不合格的,本单位有权决定是否按综合成绩排序顺延增补其他体检人选。

  (八)考察

  由本单位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如有考生考察不合格,本单位有权决定是否按总成绩排序顺延增补其他体检与考察人选。

  (九)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根据核查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招聘单位与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聘用人员的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胡老师

  联系邮箱:zp@eastjob.cn(不接受应聘报名)

  联系电话:021-52309090*104(请于工作日咨询)

  监督电话:63868686-2107

上海音乐厅

2025年12月03日


信息来源:https://rsj.sh.gov.cn/tzpgg_17408/20251203/t0035_14372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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