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实验学校2025年11月面向2026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2025-11-11 22:29:27

    深圳实验学校是深圳市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涵盖小学、初中、高中学段。现因教育教学需要,我校定于2025年11月面向2026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47名,应聘人员可通过深圳实验学校学校网站(http://www.szsy.cn/)、深圳市教育局(http://szeb.sz.gov.cn/)、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hrss.sz.gov.cn/)查阅具体的招聘信息,具体岗位见《深圳实验学校2025年11月面向2026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详见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聘对象

    1.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期间毕业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

    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其中,国内普通院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6年本科应届毕业生须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位证书;中外合作办学院校仅颁发学位证书的须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位证书;国(境)外院校毕业生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学位证书。

    2.参加服务西部计划的大学生志愿者及“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此前无工作经历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自研究生毕业时开始计算)可报考。

    3.定向生限在定向地区报考,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二)岗位基本聘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有关要求

    1.报考学历

    (1)具有普通高校(非在职)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学位。

    (2)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低学历要求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必须具备高学历相应的学位。如:学历要求为“本科”,则大专学历不能报考,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可以报考;研究生学历报考的,除符合专业要求外,还应具有和研究生专业对应的学位。考生应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最高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并提供有效的应届毕业生材料,逾期未取得的,不予聘用。

    2.报考专业

    (1)报考者的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专业是否相符,参考《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考生所学专业以报考者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报考者可根据岗位设置的专业名称及代码,对照《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如考生所学专业未包含在目录中,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如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为“XX专业”(代码为6位数),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该“专业”的上一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可按前述规定以相近专业报考。

    (2)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数学”,若报考者本科的专业为“数学”,但研究生的专业为“物理”,则不符合要求。

    3.报考年龄

    在《招聘岗位表》“与岗位有关的其它条件”中有年龄限制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表》要求的年龄报考;其他条件中没有年龄要求的,报考的年龄均要求为40岁以下(截至公告报名首日,即为1984年11月14日以后出生的)。

    4.职业资格

    考生须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报名时未取得的考生,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学历标准、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等要求的,可先报名。

报名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应承诺于2027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到期未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所有拟聘用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均须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未按规定履约任教的公费师范生;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考程序

    (一)报考方法及时间

    此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9:00至11月20日17:00

    网上报名网址为:http://120.79.73.84:8066

    (二)报考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

    2.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报名材料

    1.基本材料

    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需按以下材料清单及顺序要求上传附件,报名材料须打包成压缩文件或合成PDF,文件命名格式为:报名岗位+毕业院校+姓名(例:高中语文岗位-XX大学-李XX)。

    ①报名表(附件3,需贴电子照片,本人手写签名后扫描)。

    ②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到一页后扫描)。

    ③学历及学位证书。研究生学历的考生,需同时提供本科学历及学位证书。

尚未取得学历及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和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如考生暂无法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函),须提供加盖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或院系公章的院系推荐意见。

    ④成绩单和绩点情况(截至当前学期的所有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⑤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如教师资格证、英语等级证书等)。

    ⑥在校期间所获得的荣誉证书等材料。

    ⑦其他能够证明本人学习或实践成果的材料。

    ⑧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须提交《未取得教师资格证报考人员承诺书》(附件4)。

    ⑨留学回国人员在提供学位证的同时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考生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未毕业的,必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证明(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

    ⑩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学历及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在读及毕业时间证明,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有下列情形的,还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①提供“三支一扶”材料方符合报考条件的,需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②定向生、委培生报考的,需提交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及所在院校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以上材料须真实有效,如存在任何材料造假行为将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纳入失信行为人名单,并通报报考人员就读院校或工作单位。

    三、资格初审

    (一)时间:2025年11月21日

    (二)审核办法

    采用网上报名的,深圳实验学校组织专家组进行线上资格初审,线上资格初审结果将于报名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通过短信或电话形式告知考生。

    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初审通过,获得笔试资格并进入考试环节;提交的报名材料不齐、经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未上传报名材料的,资格初审不予通过。

    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最终依据。报考人员须对报名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资格初审只是对考生填写报考信息的初步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四、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进行。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一)笔试

    笔试时间:11月22日(星期六)下午

    笔试地点:深圳实验学校(深圳市内)

    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由学校在通知考生资格初审结果时一并告知获笔试资格的考生。笔试由深圳实验学校具体组织实施,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笔试考一科,笔试成绩总分100分。笔试题型为客观题及主观题。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教育基础理论、教师职业素养、教学实施要求、心理学等理论知识。

    (二)资格复审及面试

    1.资格复审

    学校根据岗位拟聘人数,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拟聘人数的3倍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不足拟聘人数3倍的,按实际符合要求的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笔试合格线以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将于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学校官网公布。

    学校在面试前通过现场审核方式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在深圳举行,具体复审时间、地点由学校在笔试结束3日内通过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入围面试人员。现场资格复审通过的,由学校发放面试通知书。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入围面试人员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学校应当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考生须提前整理好完整的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核验原件、收取复印件)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现场提交的材料不齐者,工作人员将现场告知考生,考生应于资格复审当日16:00之前在现场补齐材料。未按要求及时补充材料或经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复审不通过,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书面告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资格复审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通过。

    2.面试

    (1)面试由学校组织实施,面试形式为试讲,面试预计11月份在深圳组织,具体的时间地点、形式等通过面试通知书形式通知考生并在学校官网上公布。

    (2)面试成绩总分100分,合格线70分,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3)须提供的材料: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凭身份证及面试通知书参加考试。

    五、体检、考察、公示

    (一)确定体检人员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面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综合成绩。学校结合综合成绩情况划定综合成绩合格线,在综合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拟聘数量等额的体检人员;如综合成绩合格人数少于拟聘数量,则综合成绩合格人员全部进入体检。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底确定入围体检人员;面试成绩仍相同的通过加试方式确定入围体检人员。

    综合成绩合格线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学校官网公布。

    体检在深圳进行,具体时间于官网公布名单后通过短信方式通知入围体检人员。体检工作要求和程序、工作纪律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结果将通过短信告知考生。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学校成立考察组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拟聘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情况、是否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进入考察阶段的人员应提交《违法犯罪记录查询授权书》,不提交授权书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经考察不合格的,由学校按程序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深圳实验学校、深圳市教育局、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考察人选对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间内向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书面申辩。其他人员对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间内向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提出异议,事业单位或者主管部门应当及时依法处理。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应当自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拟聘用人员备案手续,并及时签订聘用合同。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相关薪酬待遇。拟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其它事项

    (一)考生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二)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取得联系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报考者须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报名时未取得教师资格的,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学历标准、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等要求的,可先报名,但须承诺于2027年8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拟聘用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到期未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人员,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五)未尽事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有关规定执行。

    (六)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七)招聘查询网址

    深圳实验学校:http://www.szsy.cn/

    深圳市教育局:http://szeb.sz.gov.cn/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hrss.sz.gov.cn/

    (八)咨询和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0755-83361161,投诉电话:0755-83361223;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30-17:30;

    (九)本公告由深圳实验学校负责解释。

深圳实验学校

2025年11月10日

附件:1. 深圳实验学校2025年11月面向2026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pdf

附件:2. 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附件:3. 深圳实验学校面向2026年应届毕业生招聘教师考生报名表.docx

附件:4. 未取得教师资格证报考人员承诺书.docx


信息来源:http://www.szsy.cn/category/article1/2a6efd942cbe42caa647c5cecd443561.s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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