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和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5-11-11 22:26:25

  为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等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52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25年和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非定向)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应聘人员请于2025年11月14日上午9:00至11月20日下午17:00登录报名系统(https://www.sydwzk.cn/gdhyhpxzp2025),按系统提示方法进行注册、上传照片、填写个人资料信息并完成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完成网上报名后,报名系统将自动根据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只能对有限的条件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应准确把握本人与报考岗位的岗位具体要求和其他资格条件,根据个人学历学位及其他情况对照岗位要求进行匹配和筛选,慎重报名。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二)报名确认

  应聘人员请于2025年11月22日、23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确认是否参加笔试。报名确认采用线下确认的方式进行,地点设置在和平县福和高级中学,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应聘人员报名不成功。

  (三)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请于2025年12月8日上午9:00后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应聘人员妥善保管。应聘人员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六、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时间

  笔试主要测评基本能力,以闭卷形式进行,成绩实行百分制。应聘人员须按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笔试。

  2.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和平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eping.gov.cn/)公布,请应聘人员密切留意相关公告。

  3.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划定。笔试成绩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不能进入下一个环节。

  (二)面试

  1.入围面试人员

  在笔试合格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每个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将全部笔试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

  2.资格复审

  面试前,须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

  考试方式为“笔试+面试”岗位的入围面试人员,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应当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3.面试组织

  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组织进行。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满分10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在和平县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布,请入围面试人员密切留意相关公告。

  (三)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面试组织单位另行组织面试。

  七、体检与考察

  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在综合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人员,并按规定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工作要求和程序、工作纪律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结果另行通知。

  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并按规定进行考察。

  八、公示和聘用

  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将在相关门户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应当自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拟聘用人员备案手续,并及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体检、考察、公示等有关规定办理。

  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完成。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的事业单位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服务不少于5年。服务期间,可报考公务员,并可按有关规定在本县(乡镇)事业单位间交流。

  (二)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和报考指南(附件2),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本次集中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保过班”、“协议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

  (四)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五)本公告由和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62-5609198,电话咨询时间为报名期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附件:1.2025年和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2.报考指南.docx

3.专业参考目录.xls


信息来源:http://www.heping.gov.cn/zwgk/gggs/content/post_6774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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