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顺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5-12-01 13:03:29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文件精神,结合卫生健康系统实际需要,现将北京市顺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设置招聘岗位69个,拟公开招聘顺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0名。

二、招聘对象

限于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不含委培和定向),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普通高等学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及毕业证书落款年度2年内(落款年度为2026年、2025年)的高校毕业生报考;2025年1月1日之后取得国(境)外学位,完成国内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且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

三、招聘条件

需同时满足招聘的基本条件和具体岗位条件,岗位条件详见《北京市顺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资格条件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资格条件表》),基本条件如下所述: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

(三)热爱卫生健康事业,熟练掌握本专业领域的操作常规,有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综合素质较好;

(四)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五)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户口要求

北京生源毕业生须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不含户口及档案放在毕业学校的非京生源毕业生);非北京生源毕业生须符合北京市引进非京生源毕业生条件。

(七)年龄要求

38周岁及以下(即1986年12月及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

主要步骤包括:报名、资格审核、实践考核、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

(一)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5年12月4日(星期四)至2025年12月10日(星期三),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报考者需本人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招聘单位现场报名,报名地点见《职位资格条件表》(附件1):

1.考生自行下载打印《北京市顺义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如实填写并在报名表诚信声明处本人手写签字;

2.个人简历1份;

3.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要求: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集体户首页以及本人户口页;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2026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1份;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应于资格复审时向招聘单位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有关事项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

5.招聘资格条件中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执业医师资格证。招聘资格条件中明确要求具体研究方向的岗位需学校或规培单位出具专业方向证明。

6.招聘岗位要求具体科室方向的,需提供专业方向证明。

(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分为资格初审与资格复审。资格初审与报名同时进行,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人员进入实践考核环节。

实践考核后,北京市顺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对拟面试人选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复审通过的报考人员正式进入面试环节,复审不通过的取消面试资格。遇有考生主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不通过的,在同岗位的实践考核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复审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资格审核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实践考核

实践考核方式为现场考核或专业笔试两种形式。两种考核形式均考查考生临床思维能力、操作能力等专业素质,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及常用基本技术的实际操作能力。考核内容包括临床病例、专业技能实操、应急处置等。

实践考核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每个招聘岗位按照计划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5的比例,在实践考核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实践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未达到1:5的岗位,按实践考核成绩合格的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实践考核公告及面试相关事宜将在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jshy.gov.cn)发布。

(四)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由北京市顺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各招聘单位开展面试工作。

实践考核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按照40%、60%的权重计算总成绩,总成绩在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网站(www.bjshy.gov.cn)公布。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每个职位招聘人数与拟聘用人选1:1的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确定体检、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和考察阶段。如实践考核、面试成绩均相同,则参考面试主考官评分,评分高者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招聘单位负责拟聘用人选体检、考察工作,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项,考生可申请进行复检,复检以一次为限,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针对放射、核医学、肿瘤放疗相关岗位(岗位7、岗位8、岗位21、岗位26、岗位27),根据《放射工作人员健康要求及监护规范》第5.1.3项规定,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不符合放射工作人员健康要求的人员视为体检不合格。

2.考察:用人单位采取查阅本人档案、约见本人谈话或到其所在单位调查、座谈等方式进行,对被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被考察人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等情况,经各招聘单位报请北京市顺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研究决定是否需要递补,递补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且递补只进行一次。公示后,如再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的情况,不再递补。

(六)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jshy.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于公示反映出问题且经查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他说明

(一)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二)请报名考生务必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而无法通知考试事项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报考人员所提供的个人信息、证明资料、证件、报名表所填写内容等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并承诺自觉遵守招聘工作的各项规定,诚实守信,严守纪律,认真履行报考人员义务。

北京市顺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12月1日


附件:

1. 北京市顺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资格条件表

2. 北京市顺义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信息来源:https://rsj.beijing.gov.cn/xxgk/gkzp/202512/t20251201_43139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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