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市直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公告(北京设点)

2025-10-10 21:31:19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百万英才汇南粤”、市委市政府“十万人才大招引”行动计划决策部署,吸引优秀高校毕业生选择惠州、建设惠州,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等有关规定,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开展市直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44名,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非在职)。其中,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还须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惠州市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广东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考程序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3日9:00至2025年10月17日16:00,应聘人员请登录“‘百万英才汇南粤’—惠州市市直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系统”(bm.gd-pa.cn/dzsys/hzrsj)报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各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以上(含1:3)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可以取消该岗位或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

  (二)资格复审

  应聘人员本人须在10月15日至10月17日(每天9:00-17:00)期间,到北京中关村皇冠假日酒店(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06号)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通过后,方可参加后续招聘环节。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资格复审提交材料清单》(附件2),按要求准备好相关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六、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地点设在北京市,采取直接业务考核方式进行。考试时间暂定10月25-26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一)直接业务考核组织

  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成立同行专家考核组对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的政治能力、工作能力、专业素养和技术技能水平进行直接业务考核。

  具体测评方式由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根据岗位需要确定,可以单独选用或综合使用纸笔考试、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结构化面试、试讲等方式组织进行。

  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将以适当方式通知入围直接业务考核人员参加考核,并在相关门户网站公布考核时间、地点、测评方式、成绩计算、合格分数线等有关事宜。

  (二)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即直接业务考核成绩。

  七、体检与考察

  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在综合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人员,并按规定组织体检。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结果由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并按规定进行考察。

  八、公示与聘用

  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将在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或相关门户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应当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拟聘用人员备案手续,并及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体检、考察、公示等有关规定办理。

  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招聘周期内完成。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和报考指南(附件3),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本次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保过班”、“协议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

  (三)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四)报名期间,应聘人员可致电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各招聘单位咨询(附件4)。电话咨询时间为报名期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本公告由中共惠州市委组织部、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岗位信息表.pdf

                2.资格复审提交材料清单.pdf

                   3.报考指南.pdf

                   4.咨询方式.pdf

                   5.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信息来源:http://rsj.huizhou.gov.cn/ywzt/sydwrsgl/content/post_56184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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