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榕城区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2025-10-07 18:06:26
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为适应公司发展新需求、进一步加强专业人员力量、优化公司人才结构、补充干部人才储备,结合2025年度用工计划,委托广东红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下称:揭阳红海)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简介

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区储粮公司)是1992年9月经揭阳市榕城区政府批准设立,是榕城区唯一一家政策性储备粮油承储国有企业,作为榕城区政府实施粮食宏观调控的载体,承担粮油储备等政策性业务。自有储备粮库4座,总仓容13万吨,新建粮库揭阳市榕城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库占地63亩,仓容8.2万吨,包括2座平房仓(2.7万吨仓容)、6座浅圆仓(5万吨仓容)和1座准低温成品库(0.5万吨仓容)、1座应急物资仓库及配套辅助和办公设施。该库区是高度集信息化、智能化、机械化于一体的粮库,大幅度提升了在库粮食储存安全性、管理智能化。

二、招聘岗位及所需专业方向

1.办事员1名【B082801食品科学与工程】【B082802食品质量与安全】【B082803粮食工程】

2.办事员1名【B080202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B080801自动化】【B080806智能装备与系统】

3.办事员1名【B080601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B080604电气工程与智能控制】

本次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要求见【附件1】。

国内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全日制)或国内普通高校2023年、2024年毕业生(全日制),学历:本科及以上。

其中:招聘要求为国内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5年7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境内就读的合作办学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留学人员须在报名时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

招聘条件中有关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报名首日。

三、薪酬待遇

按照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有关薪酬管理制度执行(含五险一金、提供食宿)。

四、招聘条件

公开招聘岗位,应聘者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国有企业的社会主义方向,具有较高的职业操守、职业信用。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企业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职的心理素质。

4.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学历。

5.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纳入招聘范围:

①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②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③近三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④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国(境)外留学在读人员;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程序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核”方式。

(一)报名时间

报考者可于2025年9月22日至2025年10月10日15:00期间进行报名,并关注“揭阳红海”微信公众号留意后续公告。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提交报名简历加发送邮件确认的方式报名,报考者应于2025年10月10日15:00前(超过时间报考无效,以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通过“红海直聘”小程序进行报名登记并提交个人简历(报名登记链接:“红海直聘-区储粮公司办事员”),并将以下资料一并压缩成zip格式发送至邮箱:jieyanghonghai@redsea888.com 邮件主题和文件命名为(揭阳市榕城区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岗位代码+本人姓名),邮件主题和文件命名不规范的取消报考资格,需要提交的资料如下:

1.《揭阳市榕城区国有企业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彩色扫描件;

3.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未毕业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岗位所要求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的彩色扫描件;

5.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

(三)资格审查

由揭阳红海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查验核实有关证书、证明,对符合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发放笔试准考证,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再另行通知。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条件包括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等。

2.在以往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有任何违纪违法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及其他不宜聘用的人员,不予接受报名。

3.应聘人员除提供相关证件,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外,体检合格进入考察的还应提供本人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党组织政审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及个人征信记录。

4.专业条件由招聘机构参照《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对于未列入目录的专业,按专业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则把握,专业范围的认定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六、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线上笔试+线下面试”方式进行。

1.线上笔试

(1)笔试对象:在报名的考生中由揭阳红海根据招聘的岗位要求审核考生情况,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进入笔试人员名单,考生自行留意“揭阳红海”微信公众号公告查看资格初审结果。

(2)本次笔试采用线上考试方式进行。考生须在独立、安静的环境中通过自备的计算机下载并登录电脑端“考试系统”,同时使用移动端设备登录“旁路监控”,通过电脑端答题、移动端拍摄佐证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参加考试。

具体笔试地点、时间安排将在发布招聘公告的“揭阳红海”微信公众号另行公告。

(3)笔试题目类型分为主观题(30分)+客观题(70分),主要测评基本能力和综合素质。主观题主要测评内容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客观题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最低合格线的设定。笔试合格分数为60分。

(4)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发布招聘公告的“揭阳红海”微信公众号公布。

2.线下面试

(1)面试对象:在笔试合格考生中,根据考生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未达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合格分数线在发布招聘公告的“揭阳红海”微信公众号公布。

(2)资格复核:面试前,区储粮公司和揭阳红海须对面试对象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复核。过程中,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在报名邮件中上传虚假照片的,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组织: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评委小组人数5人(揭阳红海3人,区储粮公司2人)。面试评委小组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3.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另行组织面试。

最低合格线的设定。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

4.成绩公布

成绩将在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发布招聘公告的“揭阳红海”微信公众号统一公布,考生通过“揭阳红海”微信公众号查询本人考试成绩及入围情况。

七、体检

拟录取人员将在面试结束后由揭阳红海根据招聘方案规定的拟招人数和成绩计算方法,由高分到低分确认参加体检对象。考生到具备资质的县级以上的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八、考察

体检对象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面试单科成绩低于该科总分60%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根据相关规定,对考察对象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

九、公示与聘用

考察对象经考察合格确定为拟聘人选,并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发布前,揭阳红海应对考察对象的入职意向进行询问、确认,降低拟录用人员的流失率,如确定放弃录用,应在公示前及时完成最终意向人员的体检、考察等手续,增加公示内容的公信力。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拟聘人员姓名、考试成绩,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对公示结果无异议或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选,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劳动合同)。

十、递补事宜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可在面试加考核合格人选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截止至拟聘人选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自愿放弃聘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十一、其他事项

1.实行公开招聘回避制度。与应聘者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参与招聘工作。

2.招聘对象有特殊情况不便进行体检或考察的,视情况延后体检或考察,先进行拟聘人选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再按规定组织体检、考察合格的,予以办理聘用手续。

3.严肃公开招聘考纪考风,严格执行相关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4.咨询电话:0663-8280211,举报或投诉电话:0663-8280611;(电话自公告发布后启用,均在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5.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信息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bBXlvsUVA8U_8KXCRv8c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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