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急救中心2026年度第一批公开招聘公告

2026-01-22 12:57:27


北京急救中心是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的公共卫生单位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1983年,由中国政府与意大利政府合作兴建,1988年3月25日正式投入运行,同时启用急救号码“120”。1997年被国家卫生部评定为“三级甲等急救中心”,现是全国唯一一家三级甲等急救中心。

经市委编办批准,北京急救中心还加挂有“北京市急救医学研究所”“北京急救医疗培训中心”“北京紧急医疗救援中心”“北京市院前医疗急救质量控制中心”的牌子。目前主要承担全市120指挥调度、日常医疗急救服务和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重大活动医疗保障、急救体系建设与质量控制管理、急救科研教学及急救技能培训和公众普及等任务。

北京急救中心依托自身急救培训专业优势和硬件资源,经市科委批准建立了全国首家急救科技馆。北京急救中心还担任中国医院协会急救中心(站)分会主任委员单位,是北京大学医学部和海南医学院的教学基地,获得美国心脏协会(AHA)和国际创伤生命支持联合会(ITLS)的中国分部认证资格。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2〕247号)及《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京人社毕发〔2021〕2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北京急救中心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2名事业编制内工作人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不含定向、委培),按时毕业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毕业证书落款年度2年内(2025年、2026年)的高校毕业生,及2024年离校未就业(未与任何单位签订合同且无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记录)毕业生。

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学制1年及以上),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和道德修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与技能,热爱医疗卫生事业。

(四)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和心理素质,身心健康。

(五)最高学历期间成绩优良,无不及格科目,无两门及以上必修课补考或重修记录。无受学校或院系处分情形,无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

(六)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须符合北京市引进非北京生源毕业生相关政策要求。

(七)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

(八)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有关规定。

(九)年龄要求:38周岁及以下(1987年1月及以后出生)。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详见《北京急救中心2026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及要求表》(附件1)

若应聘者所学专业学科代码与所报名岗位专业学科代码不一致,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可对照教育部历年公布的专业目录,以及经教育部批准的各学校特设专业目录,提供所在学校、院或系级出具的相关专业说明材料;同一专业的专业学位和学术学位均可报名;所学专业与代码不一致的可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审核。

四、报名方法

此次招聘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每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1月30日16时

(二)报名邮箱

请应聘者务必填写《北京急救中心公开招聘登记报名表》(附件2),填写内容须全面、属实,不诚实填报影响聘用结果。电子简历和报名表发送至zpxx120@wjw.beijing.gov.cn邮箱,邮件名设为“姓名+学校+专业”,未按上述要求填报视为报名无效。

五、资格审查与考核

(一)我中心将根据招聘的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将通知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核由我中心统一组织,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职业素养、业务水平、岗位适应性等方面进行考核。按照不同岗位进行笔试、岗位适应性心理测评和面试考核。

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70分。按照成绩从高到低以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能进入面试,未达到1:5比例的,按成绩不低于合格线的实际人数参加面试。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70分。

笔试与面试成绩均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则分别按照30%、7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岗位适应性心理测评结果不计入综合成绩,划定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在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人选。

六、体检、考察和公示

中心统一组织考察、体检工作,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人事档案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若出现考生个人放弃或考察、体检不通过等情况,依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进行递补。

中心将考核、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信息将在北京急救中心官网(www.beijing120.cn)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接收手续。

七、待遇

(一)非京籍人员,符合《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政策要求的,按相关政策办理落户手续。

(二)其他待遇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八、需说明事项

(一)从报名开始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人员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应聘者本人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二)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当事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中心对资格审查结果具有最终解释权。

(三)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规定的时限及要求完成笔试、岗位适应性测评、面试、体检、考察及签订就业协议等工作,未按规定完成上述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

(四)拟聘用人员须在聘用报到前取得与岗位要求一致的学历、学位,2026年12月31日前如仍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则取消其聘用资格,不予签订聘用合同,已签订聘用合同的,则解除聘用合同。

九、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北京急救中心人事科

联系人及电话:王老师 010-66014339

附件:

1.北京急救中心2026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及要求表

2.北京急救中心公开招聘登记报名表

北京急救中心

2026年1月21日

附件:

1. 北京急救中心2026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及要求表

2. 北京急救中心公开招聘登记报名表


信息来源:https://rsj.beijing.gov.cn/xxgk/gkzp/202601/t20260121_44526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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