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5-12-30 11:54:15

按照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有关规定,根据工作需要,北京市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具体见北京市体育局网站(https://tyj.beijing.gov.cn/)政务公开/职权信息/机构设置所属栏目。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共涉及北京市体育局所属10家事业单位,82个岗位,拟招聘工作人员100人(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热爱体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敬业精神、服务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符合招聘岗位的任职资格和岗位条件;

5.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以及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6.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此前的公开招聘和各级重大考试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

(5)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条件

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

(三)其他条件

1.社会人员:要求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及档案在京。

2.应届毕业生:指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毕业证书落款年度为2025年、2026年的高校毕业生)、2024年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指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择业期内无任何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毕业生)。北京生源毕业生需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还须符合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相关政策要求;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2025年8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所修科目成绩无不及格、补考和重修记录,要能够按时取得学历学位。

3.报考年龄38周岁及以下指1986年12月及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指1984年12月及以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指1979年12月及以后出生,具体年龄要求详见岗位需求表。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每名考生限报考1家单位的1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25年12月30日至2026年1月9日,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详见附件1

3.报名所需材料:

(1)《北京市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表内信息须逐项填写、无内容项要注明“无”,报名表右上角粘贴或打印近期免冠彩色2寸照片,“本人签字”栏内须本人签字);

(2)本人简历;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4)户口簿原件、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

(5)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成绩单,加盖学校相关部门公章。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交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原件及复印件;

(6)所报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及能够证明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应聘人员须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准确详实、清晰可见,因提交材料无法辨识致使未成功报名由本人负责。

4.资格审查

各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将在北京市体育局网站(政务公开—招考招聘栏目)进行通知,准予进入考试环节。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考生的报名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二)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能进入面试。考试范围包括综合素养、基本能力、与聘用岗位相关的知识及综合能力等。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北京市体育局官方网站公布笔试成绩。

2.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环节。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和形象仪表等方面,部分单位面试环节含专项能力测试。

每个招聘岗位按照计划聘用人数与面试人选的比例(详见附件1),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能进入面试。因考生主动放弃或因其他原因导致低于进入面试环节人数的,可从该岗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但最多不超过该岗位计划聘用人数与面试人选的比例(笔试成绩并列的除外)。如递补后,仍未达到该岗位进入面试环节人数的,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三)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比例计算,满分为100分,以综合成绩确定考试名次。

(四)成绩公布

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北京市体育局官方网站公布综合成绩。每个招聘岗位按照1:1的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考生对已经公布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和考试名次有异议的,应在各环节考试分数公布3天内向招聘单位申请复查(考生只可查阅本人成绩),复查范围包括答卷漏评、分数漏记、错记、录入差错、排名差错等。

(五)体检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于未参加体检或未通过体检的,不予聘用。体检所涉及的相关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负担。

(六)考察

到应聘人员所在单位进行考察,核实其经历及学历,了解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七)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考核合格人员中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

(八)公示报批

1.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北京市体育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情况,不再递补。经公示无异议的,招聘单位将有关材料报北京市体育局、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核准、聘用和备案手续。经批准后,招聘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2.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体检、考察及聘用等工作(社会人员应在30天内完成),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九)试用期考核

招聘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照北京市聘用合同制有关政策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转正继续聘用。被聘用人员工资、福利等待遇按照国家和北京市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档案转入人才服务机构,自谋职业。

五、需说明事项

(一)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人员应保证提交报名材料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二)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须协助招聘单位及时办理聘用手续。

(三)对于专业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国(境)外留学专业,考生在报名时需上传专业证明材料,包括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情况,根据职位专业需求进行审核。

(四)应聘人员入职前需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否则不予接收。

六、联系方式

(一)北京市先农坛体育运动技术学校

联系人:关老师、徐老师,联系电话:63032988。

(二)北京市木樨园体育运动技术学校

联系人:苏老师、尤老师,联系电话:67230961。

(三)北京市什刹海体育运动学校

联系人:郭老师、李老师,联系电话:83223391、83229455。

(四)北京市射击运动技术学校

联系人:李老师、王老师,联系电话:69627114。

(五)北京市冬季运动中心

联系人:魏中阳、张闻,联系电话: 81198407。

(六)北京市航空运动学校

联系人:谷老师,联系电话:61730986。

(七)北京体育职业学院

联系人:王老师、司老师 联系电话:87806970。

(八)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和国际交流中心

联系人:孙老师,联系方式:65915548。

(九)北京市网球运动管理中心

联系人:万老师,联系方式:67211028。

(十)北京市体育设施管理中心

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67142132。

北京市体育局

2025年12月29日


附件:

1. 北京市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2. 北京市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信息来源:https://rsj.beijing.gov.cn/xxgk/gkzp/202512/t20251229_43745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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