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招聘36人公告

2025-12-10 13:10:37

  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公告

  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是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苏州市科华路28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未受过党纪、政纪、校纪等处分,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要求为:

  (1)岗位表一: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4年12月10日至2007年12月9日之间出生);

  (2)岗位表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6年12月10日至2007年12月9日之间出生)。

  5.应聘人员须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毕业专业须与招聘专业相一致,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

  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由毕业院校(科研机构)出具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的书面证明,视为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

  其中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专业参考目录,及其所学课程、研究方向、论文等材料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

  6.本次招聘的“2026年毕业生”指在2026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且无工作单位的人员。

  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聘用后有关事项按国家规定办理。

  所有应聘人员均须取得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或学历认证,且取得时间要求如下:①2026年当年毕业的国内高校毕业生可放宽至2026年8月31日。②2026年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学历认证上的毕业时间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且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③2024年、2025年国内高校毕业生和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报名时须已取得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或学历认证书。

  7.有其他资格条件要求的岗位,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资格证书、党员身份证明材料等(按岗位表要求而定)。其中党员身份证明材料应为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证明。

  8.本次公开招聘对应聘人员户籍不作要求。

  9.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招聘安排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岗位表一报名时间:

  (1)报名、照片上传:2025年12月10日9:00-2026年1月8日16:00;

  (2)资格初审:2025年12月10日9:00-2026年1月9日12:00;

  (3)陈述申辩:2025年12月10日-2026年1月9日工作日期间9:00-11:00,14: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5年12月10日9:00-2026年1月9日17:00;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不需进行网上缴费操作,资格初审通过则视为报名成功。

  2.岗位表二报名时间:

  (1)报名、照片上传:2025年12月10日9:00-2025年12月17日16:00;

  (2)资格初审:2025年12月10日9:00-2025年12月18日12:00;

  (3)陈述申辩:2025年12月10日-2025年12月18日工作日期间9:00-11:00,14: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5年12月10日9:00-2025年12月18日17:00;

  (5)缴费确认:2025年12月10日9:00-2025年12月19日12:00。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后的应聘人员进行网上支付,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并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不退还报名费。

  (二)网上确认

  考生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要求缴纳报名费而未缴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应聘,报名与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3.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请对照报考条件,在“备注”栏中补充填写岗位表“其他资格条件”中明确规定须具备的相关条件。

  4.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中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岗位表一中各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岗位表二中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6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6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办法

  1.学校根据公告要求组织资格复审和考核,资格复审与考核的时间、地点及所需提供的相关材料将通过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学院公告”栏目另行发布。应聘人员需主动及时关注网上公告,保持手机畅通,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与考核,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与考核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2.考核方式

  (1)岗位编号D01-D17:面试100%。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满分100分),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100%。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分数相同者,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

  (2)岗位编号E01-E03:笔试30%、试讲30%、面试40%。

  笔试:笔试成绩60分为合格(满分100分)。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合格人数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参加笔试的应聘者笔试成绩、排名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学院公告”板块进行公布。

  试讲:试讲成绩合格线为70分(满分100分),试讲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面试: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30%+试讲成绩×30%+面试成绩×40%。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各单项考核成绩低于相应合格线的考生不予录用。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

  四、聘用

  考核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组织考察,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因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导致聘用岗位空缺的,可在相应岗位的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按相应的程序参加体检、考察和公示。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习单位、学历、专业,以及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由招聘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5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①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应聘人员在30个工作日内不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者。②2026年毕业生于2026年8月31日前未能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者。③岗位条件明确要求的材料不能提供者。④应聘信息及材料不符合实际招聘要求或作假人员。

  五、招聘政策咨询

  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2-62690092

  六、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025-83620621、83268279(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0512-62690387(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

  七、招聘工作举报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传真:025-83236078

  八、报名系统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附件1: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岗位表一

  附件2: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岗位表二

  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12月9日

  附件1: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岗位表一.xlsx

  附件2: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岗位表二.xlsx

 

 


信息来源:http://www.jiangsugwy.org/html/gdzk/sz/202512/64_968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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