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鹤山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升应急救援能力,鹤山市应急管理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应急救援大队队员,录用人员由鹤山市应急救援和保障中心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一、工作职责
鹤山市应急救援大队是由鹤山市应急管理局直接管理的准军事化队伍,承担本市森林灭火、应急抢险等常备应急救援任务。具体职责包括:
(一)执行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质灾害处置、雨雪冰冻灾害应对、事故灾难救援等应急救援任务;
(二)协助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巡护督查及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三)协助开展本地区其他应急救援力量的森林防灭火等应急救援技能培训;
(四)执行地方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招聘岗位
应急救援大队队员7名。
岗位实行值班制度,包括日班、夜班、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值班。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备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爱岗敬业,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口吃、重听、色觉异常、重度平跖足,无传染性疾病,身体协调性好,反应敏捷,具备参加并完成3000米中长跑等高强度运动的身体素质;
4.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男性,年龄18至25周岁,身高1.65米以上。
(二)不予报名情形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与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接受调查的;
3.曾受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开除公职、军籍,或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本款所称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及长期共同生活的其他亲属。
(三)优先录用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优先录用,且年龄可适当放宽至30周岁:
1.部队退役士兵;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3.持有B2及以上驾照、无人机操作证,或机修、汽修、电机维修等相关专业二级(技师)或工程师及以上技能证书;
4.持有医护、救护、消防员资格证、水域救援证等应急救援相关专业技能证书。
四、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17时止。
(二)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箱报名。
请将以下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793285126@qq.com,邮件标题格式为“姓名+应聘”:
1.《鹤山市应急救援大队队员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
2.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3.毕业证书、学历证书照片,大专及以上学历者还需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近期2寸彩色电子照片;
5.符合优先录用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照片。
(三)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进入后续环节。
五、考试
资格审查合格者将参加招聘考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一)体能和实操测试
测试项目包括3000米跑步、俯卧撑等,具体标准另行通知。
(二)面试及材料提交
1.面试时间电话通知;
2.面试时需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鹤山市应急救援大队队员招聘报名表》、近期2寸彩色照片1张、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
3.退伍证、驾驶证等优先录用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由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情形,由鹤山市应急管理局决定是否递补,递补按成绩顺序进行。
七、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体检、考察合格后,在鹤山市应急管理局网站(http://www.heshan.gov.cn/gzjg/sfbm/hssyjglj/)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待遇保障
(一)工资福利按鹤山市应急救援大队相关规定执行,年薪约8.6万元(含五险一金及值班补贴);
(二)队员实行分级管理,试用期满转正后为Ⅲ级,根据表现、能力及年限逐级晋升;
(三)提供三餐补贴及住宿;
(四)享受相关政策规定的应急救援人员优惠待遇。
九、其他事项
(一)凡在招聘过程中发现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资格;
(二)本公告由鹤山市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750-8883705,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联系人:陈生、杜生。
信息来源:https://www.heshan.gov.cn/zwgk/xxgk/hssyjglj/bmwj/content/post_3382558.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