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2026-01-15 22:33:15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4名,并发布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司法协理员1名、党建指导员1名、社会事务协管员2名。

二、招聘岗位要求

(一)司法协理员1名,主要从事辅助社区矫正、人民调解、法治宣传等司法行政工作。

1.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及法律职业资格,不限专业;

2.服从岗位调剂。

(二)党建指导员1名,主要从事辅助机关党建工作。

1.具有3年以上党龄且从事3年以上专职党建工作经历的中共党员;

2.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不限专业;
3.服从岗位调剂。

(三)社会事务协管员1名,主要从事辅助综治维稳以及相关一线应急处突等工作。

1.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2.需要24小时值班值守和节假日值班值守;

3.服从岗位调剂;

4.限女性,身高:158CM及以上。

(四)社会事务协管员1名,主要从事辅助综治维稳以及相关一线应急处突等工作。

1.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2.需要24小时值班值守和节假日值班值守;

3.服从岗位调剂;

4.限男性,身高:168CM及以上。

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大亚湾开发区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设置表(附件4)。

三、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按大亚湾区相关文件规定的薪酬标准执行。

四、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3.年龄在18至38周岁,即1988年1月19日至2008年1月18日期间出生(退役军人、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放宽至43周岁以下,即1983年1月19日以后出生);

4.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五、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包括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环节。

(一)发布公告

由区政法信访办公室按照招聘工作方案拟定招聘公告,在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部门频道版面发布。公告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计算)。

(二)报名

为提高招聘工作效率、合理规划时间,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6年1月19日至1月23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澳头司法所(惠州市大亚湾区安惠大道一巷20号)。

3.报名需提供如下证件和材料:

(1)大亚湾开发区编外人员招聘考试报名表(附件1);

(2)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大一寸彩色证件照3张,报名成功后请将电子版证件照命名为“姓名+报考岗位+联系方式”,并发送至区政法信访办公室政务邮箱(qpfb@dayawan.gov.cn);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4)学历、学位、法律职业资格等有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应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6)报考党建指导员岗位的,须提供具有3年以上专职党建工作经历证明表(附件2);

(7)退役军人、有从事警务工作经历或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8)考生个人承诺书(附件3)。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公告,准确把握报考岗位的具体条件。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招聘公告发布和接受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应向社会公布咨询电话,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及时解答报考人员疑问。

(三)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招聘单位按照招聘公告、招聘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结果及时反馈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现场领取《笔试通知书》。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资格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审查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四)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时间90分钟。考试主要内容为政治思想基础测试和业务能力基础测试(涵盖党史知识、党章知识和法律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报考社会事务协管员(C01、C02)岗位的,退役军人或有从事警务工作经历的笔试成绩加5分。

2.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考试要求以《笔试通知书》为准。报考人员凭《笔试通知书》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

3.笔试成绩将通过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部门频道版面进行公布。

(五)面试

1.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并按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人数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组织面试。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列为面试人选。

面试通知前,面试人选遇有不可抗拒的情况放弃面试资格的,从报考该岗位合格分数线内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从事本岗位工作应具有的综合素质、工作能力和专业知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时,按规定组成面试评委组,评委人数为奇数,且不得少于5人。

(六)公布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大亚湾开发区管委会门户网站部门频道版面发布。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如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七)体检

按岗位招聘人数,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参加体检人员由招聘单位安排到指定体检机构进行规定项目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无特殊原因,缺席体检者,取消聘用资格。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察

由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察,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假党龄。

考察将从违法犯罪记录、个人征信、文化程度等方面进行。考察中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瞒报个人真实情况或存在有其他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九)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由区政法信访办公室拟定公告在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部门频道版面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六、注意事项

1.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报考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4.因考生资格审查、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该岗位总成绩依次递补面试、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逾期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5.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30天内未能配合招聘单位办完聘用手续的,视为个人放弃聘用。

6.年龄、党龄、党建工作经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职业)资格证书等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

本公告由区政法信访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752-5562285

监督电话:0752-5562281         

附件: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docx
附件1:大亚湾开发区编外人员招聘考试报名表.xls
附件2:专职党建工作经历证明表.docx
附件3:考生个人承诺书.doc
附件4:大亚湾开发区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设置表.doc
 


信息来源:https://www.dayawan.gov.cn/bmpd/sfj/tzgg/content/post_56919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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