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金融纠纷调解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加强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提升调解工作质效,珠海市金融纠纷调解联合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员工2名。我们期待有志于投身金融纠纷调解事业的专业人才加入,共同推动各项工作高效、规范、有序开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 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6年1月15日起至2026年1月26日
2.报名材料
(1)填写《珠海市金融纠纷调解联合会应聘人员报名表》,粘贴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
(2)证明材料包括: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如:合同或原单位证明材料)、原单位离职证明(入职前提供即可)、有职称的提供职称证明证书、奖励证书(如有)、个人征信报告、无犯罪记录证明(可通过“粤省事”APP或者微信公众号小程序线上申请办理)。
以上材料请扫描成PDF,其中报名表需本人签名后扫描。
3.报名方式
将相关报名材料发送至珠海市金融纠纷调解联合会邮箱zhjxb0756@126.com(邮件主题及附件命名格式:岗位名称+姓名)。
(二)资格初审
按照招聘岗位相关要求,联合会将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合格者,联合会将通过“珠海金融”微信公众号或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其参加笔试,未通过初审者不再另行通知。应聘者提供的报考证件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三)考试
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方式。笔试为综合能力测试,暂定于1月下旬举行;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确定,按择优招聘原则。
面试时将对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并按要求提交材料进行复审,经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四)考察与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确定考察与体检对象。体检费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后放弃聘用资格的,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确定体检人选。
(五)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按规定的程序聘用。聘用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
(六)录用
录用人员应按电话通知的时间到联合会报到;如超出规定报到时间一周以上仍未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
(七)其他说明
1.联合会聘任人员设置试用期,考核不通过者由联合会予以解聘。
2.具体岗位薪酬待遇参照联合会员工薪酬绩效管理制度标准执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咨询方式
招聘咨询电话:0756-2888892
接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报名邮箱:zhjxb0756@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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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_5Xb74wWIkayet0OgfGyf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