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2025年10月公开招聘基础教育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2025-10-19 01:23:23

  为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省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和“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计划”,充实我市基础教育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队伍,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东莞市事业单位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目录》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工作需要,围绕“粤聚英才、粤见未来”主题,我局于2025年10月设点东莞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基础教育高层次人才64名和急需紧缺人才126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招聘岗位和薪酬待遇。本次招聘岗位均属于公办中小学(公益一类)事业编制岗位,聘用人员均为事业编制人员,工资由市级财政统发。

  (二)招聘对象分为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

  1.高层次人才。一般指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正高级和副高级)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才。高层次人才可以报考高层次人才岗位和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高层次人才报考急需紧缺人才岗位可不受急需紧缺人才获奖要求限制,其他条件须参照急需紧缺人才岗位条件执行,学历、年龄、专业要求等条件详见《“百万英才汇南粤”东莞市2025年10月公开招聘基础教育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2.急需紧缺人才。我市教育系统急需紧缺学科且满足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职称、年龄和获奖要求等条件的人才,详见《岗位表》。

  3.报考人员学历须为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或经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认定的国(境)外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称须经国家规定程序评价取得,且专业技术职称的系列、级别、学段和学科须与岗位要求相符。

  所有报考人员须符合本公告和报考岗位所要求条件。东莞在职在编教职员和已获得东莞市教育局公开招聘拟聘资格的人员不在本次招聘范围内。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要求的基本条件及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无外国居留权的港澳居民),具备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心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5.具备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6.具有扎实的教育教学理论基础和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能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教学技术,有较丰富的教育教学实践经验,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或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或受其他影响录用的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3.近两年,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肄业生、现役军人和其他规定不能报考的;

  8.违反师德行为并影响恶劣的;

  9.已签订广东省公费定向培养中小学教师协议书,毕业后未履约任教或履约任教期限未满的;

  10.有违法犯罪记录等情形不能通过入职教师岗位背景查询的;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计算至报名截止日。

  (三)具体条件

  1.年龄要求岗位要求年龄上限为50周岁的,出生年月为1974年10月及以后且离法定退休时间5年及以上;年龄上限为45周岁的,出生年月为1979年10月及以后;年龄上限为40周岁的,出生年月为1984年10月及以后。各岗位年龄要求具体见《岗位表》。

  2.专业要求,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毕业专业与岗位专业要求对应。报考人员毕业专业必须与报考岗位学历要求层次的专业对应,其中高层次人才岗位专业要求具体见《岗位表》,急需紧缺人才岗位专业要求具体见《“百万英才汇南粤”东莞市2025年10月公开招聘基础教育急需紧缺人才岗位专业对照表》(以下简称《岗位专业对照表》)。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含毕业证书上括弧内的专业名称,如小学教育(英语)、职业教育(商务英语),可视同英语专业。

  (2)专业相近。所学专业未列入《岗位专业对照表》的,可申请相近专业报考,经认定符合的可通过报考。

  高层次学历学位可以报考要求低层次学历学位的岗位,例如:报考人员本科专业为数学,研究生专业为物理,其可以报考本科数学岗位、本科物理岗位和研究生物理岗位,不能报考研究生数学岗位。

  3.岗位方向要求

  音乐、美术、体育和信息技术教师岗位等有方向要求的,毕业专业、大学期间相关主修课程、获奖证书(个人、团体或辅导学生)或资格证书之一及以上符合方向要求的,报考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教师资格证要求

  报考教师岗位人员须取得岗位对应专业和层次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例如:小学语文教师岗位须取得小学语文相关专业及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高中语文教师岗位,须取得高中语文教师资格证、中职语文教师资格证或大学语文教师资格证。报考科学、综合实践和通用技术教师岗位的考生取得《岗位表》中对应专业(相符或相近)的教师资格证,可视同符合教师资格证专业要求,如考生报考初中综合实践教师岗位,毕业专业为B07理学中B070201物理学,专业符合要求,考生取得初中及以上层次的物理教师资格证即符合报考初中综合实践教师岗位的资格证要求。

  根据《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精神,报考思想政治、道德与法治岗位教师须取得对应层次或以上的思政课教师资格。

  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报考时可暂不提供教师资格证明(须提交承诺书),被录用后,须取得相应学科和学段及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后方可正式办理聘用入编手续。最后取得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职称要求。各岗位职称要求具体见《岗位表》。

  6.其他要求。报考教练员岗位还需要同时满足《关于在全省大中小学校设置体育教练员岗位的实施细则》(粤体规〔2024〕1号,附件4)要求的任职条件。

  三、招聘程序

  网上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高层次人才岗位和急需紧缺人才岗位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每人限报1个岗位。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和入职前后,考生须认真填写报考信息,按岗位要求在报考期间提交材料。因填报错误、提交材料不符、不齐或资格不符岗位要求造成报考失败的,考生责任自负。

  1.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10月20日—10月27日12:00,报名系统: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305。考生于10月22日—10月27日登录系统查看初审结果,通过初审入围复审阶段的人员名单于10月27日在东莞市教育局官网公布。

  2.报名需要提交的材料(网上报名提供电子扫描件、现场资格复审提供复印件)

  (1)居民身份证(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学历学位证书。国内高校毕业的人员还须提供学信网学历学位认证报告。中外合作办学毕业的人员和国(境)外院校毕业的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结果或评估意见书(如认证证书等);

  (3)专业技术、技能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

  (4)公告或岗位表要求的其他材料。如获奖证书和相关证明材料等;

  (5)本人简历和近5年工作总结;

  (6)报考人员还可提交个人所获得的其他荣誉、奖励、发表的文章、开设的公众号(或其他自媒体)等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须真实有效,如存在任何材料造假行为将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纳入失信行为人名单,并通报报考人员工作单位。

  (二)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10月28日9:00—12:00,地点:东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考生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同放弃后续考核资格。资格复审需提交纸质材料复印件,材料要求与报名上传资料要求相同。因提交材料不符、不齐或资格不符合岗位要求而造成资格复审不通过的,报考者责任自负。通过资格复审人员进入考核环节,名单于2025年10月28日在东莞市教育局官网公布。

  (三)考核

  1.考核时间、地点

  (1)高层次人才岗位考核时间:2025年11月1日—11月3日期间,具体考核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2)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考核时间:2025年10月29日—31日期间,综合素质评价和试讲考核地点:东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专业技能考核地点待定;具体各考生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考核,否则取消考核资格。

  2.考核形式

  高层次人才岗位考核考核主要包括专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和附加考核等三种形式。全部岗位均须选取专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中的一种或以上考核形式,其中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和心理教师岗位还须附加专业技能考核,其他岗位可结合岗位实际需求进行附加考核。具体各岗位考核形式另行通知,同一岗位考核形式相同。

  (1)专业水平测试考试形式包括精品课展示、教学试讲+答辩、专业理论考核等,可选择一项或多项进行测试,如选择多项的,分数占比由招聘单位自行设定并在考核通知中明确说明。

  (2)综合素质评价。评价形式为结构化面试。

  (3)附加考核形式包括专业技能考核、现场命题与试卷分析、教研课题答辩、教育案例深度复盘、教学成果转化等形式开展。如进行多项附加考核的,分数占比由招聘单位自行设定并在考核通知中明确说明。

  上述各项考核达标分数为80分,不达80分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考核普通教师岗位考核形式是综合素质评价+试讲;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和心理健康教师岗位考核形式是专业技能考核+综合素质评价+试讲;辅系列岗位(教练员、校医)考核形式是专业技能考核+综合素质评价。

  (1)专业技能考核。考核内容与岗位要求相关,具体各岗位考核时间、时长、形式另行通知。达标分数线为80分,专业技能考核成绩计入总成绩,原则上在同岗位达标人员中按岗位数5倍从高分到低分进入下一环节,不足5倍的全部达标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2)综合素质评价。各岗位考核形式均为结构化面试,达标分数线为80分,综合素质评价成绩计入总成绩,原则上在同岗位达标人员中按岗位数3倍从高分到低分进入下一环节,不足3倍的全部达标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3)教师岗位试讲。教师岗位试讲考试形式为考生现场备课30分钟和现场8分钟片段教学,达标分数线为80分

  考核各环节成绩均为百分制,各环节达标成绩均为80分,四舍五入后保留2位小数,成绩当场公布,不达80分的均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3.考核总成绩

  (1)高层次人才岗位总成绩

  ①总成绩(无附加考核)=专业水平测试成绩(或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或专业水平测试成绩×50%+综合素质评价成绩×50%

  ②总成绩(有附加考核)=专业水平测试成绩(或综合素质评价成绩)×50%+附加考核成绩50%;或专业水平测试成绩×50%+综合素质评价成绩×25%+附加考核成绩×25%

  (2)急需紧缺人才岗位总成绩

  普通教师岗位总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成绩×40%+试讲成绩×60%

  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和心理健康教师岗位总成绩=专业技能考核成绩×30%+综合素质评价成绩×40%+试讲成绩×30%

  辅系列岗位(教练员、校医)总成绩=专业技能考核成绩×60%+综合素质评价成绩×40%

  总成绩保留3位小数,不四舍五入。在达标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1:1确定入围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高层次人才岗位按专业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成绩、附加考核成绩顺序确定;急需紧缺人才教师岗位按试讲成绩、专业技能考核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成绩顺序确定;急需紧缺人才辅系列岗位按专业技能考核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成绩顺序确定。各环节分数均相同需进一步加试,加试为结构化面试。

  (四)体检

  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入围体检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照1张按时参加体检,未经批准迟到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体检程序、项目、纪律、标准按照事业单位体检有关规定执行,并根据新教师入职背景审查要求增加检查项目。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须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及聘用工作的通知》(东人社函〔2020〕74号)以及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六)公示

  考察合格的人员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莞市教育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当出现《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二十七条所列情形时,经申请并批准方可递补。

  (七)聘用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相关规定为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因个人原因未能于公示期满3个月内(属于本公告第四点第五项人员除外)办完聘用手续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严格按照公告和岗位要求报考,提交和填写的资料须真实有效,如因个人填报信息错误,或因其他原因导致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二)拟聘人员符合我市人才政策的可享受相关待遇;拟聘人员入职后按我市有关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和薪酬待遇制度执行。

  (三)拟聘人员的试用期和期间相关薪酬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应聘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核资格或聘用资格;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伪造、涂改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核、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有违法犯罪记录或其他不适合从事教师职业记录的;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 应聘、调动材料不符合要求的;

  5.有《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规定情形,或有丧失教师资格信息和在撤销教师资格期限内的;

  6.不符合报考我市公办教职员资格的其他情形。

  (五)在东莞市内公、民办中小学(含中职、幼儿园)工作且在有效合同期内的人员进入拟聘用名单的,应在原单位完成本学年(至2026年7月)教学任务方可离职。

 

  附件:1.“百万英才汇南粤”东莞市2025年10月公开招聘基础教育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表.xlsx

             2.“百万英才汇南粤”东莞市2025年10月公开招聘基础教育急需紧缺人才岗位专业对照表.xlsx

             3.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4.关于在全省大中小学校设置体育教练员岗位的实施细则.pdf


信息来源:https://edu.dg.gov.cn/jyzx/gsgg/content/post_44473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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