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专项遴选5名公务员公告

2025-10-13 13:24:31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转任规定》《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中共桂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度专项遴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

  本次专项遴选三级主任科员及相当层次以下职位,具体职位信息详见《中共桂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度专项遴选公务员职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职位计划表》,见附件)。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1.桂林市所辖县(市、区)级以下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的在编在岗人员。

  2.县(市、区)机关(单位)中因机构改革退出参照管理范围,已进行参照管理人员登记备案,经批准执行过渡期政策且在编在岗人员。

  3.中央和自治区设在桂林市所辖县(市、区)以下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的在编在岗人员也可报名。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4.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本次专项遴选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含县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村(社区)党组织或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工作过。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厅发〔2010〕59号)界定。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的,基层工作经历时间可以累计计算。

  5.报考人员应符合在本级机关工作的最低服务年限要求;没有最低服务年限要求的,须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含试用期),且在本单位实际在岗工作1年以上,借调到上级机关工作的时间不能计算在内。

  6.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7.具有专项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条件。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10月12日后出生)。

  8.报名人选为选调生的,应符合《广西选调生选拔培养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2019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须有2年以上驻村工作经历。

  9.具有专项遴选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

  10.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11.符合专项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2.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

  6.按照有关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对于通过降低进入门槛等倾斜政策录用的人员,应当在所报考市辖区内的艰苦边远县乡机关最低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未满5年的,不得参加本次专项遴选。

  7.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不得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遴选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本次专项遴选所涉及的服务年限、担任领导职务试用期、处分期限、影响期限及工作经历、资历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计算时间截止2025年10月。

  专项遴选职位有特殊要求的,以《职位计划表》明确的资格条件为准。

  三、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报考人员可以登录桂林党建网(www.guilindj.gov.cn),通过公布的《职位计划表》查询职位及其资格条件等信息。职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中共桂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解释。专业学科类别和具体专业名称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5年版)》。

  (二)网上报名

  本次专项遴选报名采取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不收取报考费用。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中共桂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度专项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得任免机关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提交以下相关材料报名:

  1.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

  2.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

  3.加盖公章的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

  4.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证明。

  以上报名材料扫描成PDF格式,压缩命名为“所在单位名称+姓名+联系电话”,于2025年10月13日8:00至2025年10月21日18:00期间发至桂林市纪委监委组织部政务邮箱(glsjwzzb@guilin.gov.cn)。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本次报名,原件在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交核实。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

  报名者必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本次专项遴选资格。

  (三)资格审查

  由中共桂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不得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结果由中共桂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电话反馈报名人员,因报考人员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恶意提交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规违纪的有关规定处理。

  资格审查贯穿专项遴选的全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其遴选资格;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导致报考人员在本级机关工作不满2年的、处于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不满1年的,终止其遴选程序,不再作为本次遴选人选。

  (四)开考比例

  各职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遴选计划人数应达到开考比例,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应核减遴选计划至规定开考比例;无人报考或核减遴选计划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取消计划。

  (五)领取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在笔试前一周内由中共桂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电话通知报考人员领取。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分值各为100分。考试总成绩依据笔试、面试成绩按权重计分,具体权重详见《职位计划表》。

  (一)笔试

  笔试由中共桂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组织。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笔试主要测试纪检监察工作的相关能力等。

  1.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11月1日(周六)9:00-12:00。

  地点:桂林市,具体地址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2.成绩查询和分数线公布

  笔试阅卷完成后,笔试合格分数线在桂林党建网公布。入围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由中共桂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于2025年11月中旬前通过电话通知到报考人员。未入围面试人选的成绩,接受本人电话咨询。

  (二)面试

  1.人选确定

  中共桂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根据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职位计划表》明确的面试人选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合格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面试比例的职位,按实有人数面试。

  2.资格审查

  面试公告发布前,中共桂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对面试人选进行面试资格审查。未进行面试资格审查或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不得确定为面试人选。出现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并进行面试资格审查。

  面试公告发布后,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该职位不再递补面试人员,按照实有人数面试。

  面试资格审查的材料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证明以及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任免机关出具的报名推荐表、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等材料原件。

  3.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等内容详见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在桂林党建网发布。

  4.形式和内容

  中共桂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根据职位特点和要求确定面试形式和内容,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个遴选环节。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当日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中共桂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一)体检

  由中共桂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组织报考人员体检,费用由中共桂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承担。

  (二)考察

  报考人员体检合格的,方可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具体由中共桂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按规定组织实施,对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报考人员同时要符合中共中央纪委《关于加强新时代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的意见》精神要求。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能力素质不达标的人员进入中共桂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根据职位特点和工作需要,增加跟班学习等方式进行延伸考察,详见《职位计划表》。

  考察人选由中共桂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试总成绩由笔试、面试的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按照5:5的权重计算;跟班人选与遴选计划人数一般按照2:1确定。在考察中开展跟班测评,具体由中共桂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组织实施。跟班测评标准由中共桂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结合职位特点制定,并在跟班学习前告知跟班考生。

  跟班前放弃的,根据考试情况从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如考察(含跟班)不合格或者考察(含跟班)后放弃的,不再递补。

  六、确定对象和公示

  (一)确定对象

  中共桂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确定专项遴选拟任职人员。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跟班学习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按照3:3:4的权重计算。

  (二)公示及办理审批手续

  专项遴选拟任职人员在桂林党建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职的,按转任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机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取消后尚有经考察合格人选的,由桂林市纪委常委会集体研究确定是否递补,并报桂林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跨年度的,不再递补。

  七、注意事项

  (一)专项遴选的公务员2年内不得调离中共桂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因工作特殊需要调动的,须报桂林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

  (二)对存在组织参与考试作弊,提供虚假个人材料、影响遴选工作秩序等违反遴选工作纪律的报考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将有关违规违纪违法情况通报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

  (三)在遴选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必要时将对笔试、面试、考察等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四)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等均含本级基数。

  中共桂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政策咨询电话:0773-2848703

  附件1:中共桂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度专项遴选公务员职位计划表.xls

  附件2:中共桂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度专项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xls

  中共桂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5年10月11日




信息来源:http://www.chinagwy.org/html/gdzk/guangxi/202510/83_6730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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