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高级中学高中园2026年3月面向2026年应届毕业生赴外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2026-03-13 02:20:30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计划决策部署,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等有关规定,现将“百万英才汇南粤”2026年N城联动春季招聘活动(深圳市高级中学高中园2026年3月面向2026年应届毕业生赴外公开招聘教师专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深圳市高级中学高中园为深圳市教育局直属公办学校,由深圳市高级中学创新高中、深圳市高级中学理慧高中、深圳市高级中学文博高中、深圳市高级中学有为高中四所寄宿制高级中学组成。

一、招聘岗位

        深圳市高级中学高中园2026年3月面向2026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18名,应聘人员可通过深圳市高级中学高中园官网(http://www.sg-gzy.com/)、深圳市教育局(http://szeb.sz.gov.cn/)、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hrss.sz.gov.cn/)查阅具体的招聘信息,具体岗位见《深圳市高级中学高中园2026年3月面向2026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一)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期间毕业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

        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其中,国内普通院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6年本科应届毕业生须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位证书;中外合作办学院校仅颁发学位证书的须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位证书;国(境)外院校毕业生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学位证书。

(二)正在参加或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是指:我省招募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

(三)2026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

三、招聘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未按规定履约任教的公费师范生;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有关要求

   1.报考学历

(1)具有普通高校(非在职)研究生学历,并具有相应学位。

(2)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低学历要求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必须具备高学历相应的学位。如:学历要求为“本科”,则大专学历不能报考,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可以报考;研究生学历报考的,除符合专业要求外,还应具有和研究生专业对应的学位。

  2.报考专业

(1)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作为专业依据。

(2)招聘岗位中专业条件参照《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公务员专业目录》,附件2)设置的,应聘人员应根据本人所学专业名称,与《公务员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名称进行对照,如专业名称一致的,则所学专业已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列表,按照该专业名称及代码进行报考,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的,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为该“学科门类”所含“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专业”(代码为6位数)的,均符合报考条件。若所学专业为《公务员专业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按其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进行报考。如旧专业后注明“部分”的,须征询招聘单位同意后报考。若所学专业已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有专业代码),同时也为旧专业名称的,可以按照所学专业报考,也可以按照旧专业以相近专业报考。

(3)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公务员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若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为“专业”(代码为6位数),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该“专业”的上一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可按前款规定以相近专业报考。

(4)如应聘人员第二学位也取得了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可以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报考。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均应当为国家承认的(如通过学信网验证等)学历学位证书。

(5)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数学”,若考生本科的专业为“数学”,但研究生的专业为“物理”,则不符合要求。

    3.教师资格证

        在《招聘岗位表》“与岗位有关的其它条件”与岗位有关的其它条件中有教师资格证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表》要求报考。岗位条件中没有教师资格证要求的,报名时需提供与岗位对应学科且不低于岗位学段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例如,报考高中语文教师岗位的需提供高中语文教师资格证)。

        如报名时未取得的考生,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可先报名,但须承诺于2027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层次及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到期未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所有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关资格证书后,方可办理入职手续。

    4.报考年龄

        在《招聘岗位表》“与岗位有关的其它条件”中有年龄限制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表》要求的年龄报考;其他条件中没有年龄要求的,报考的年龄均要求为40岁以下(截至公告报名首日,即为1985年3月16日以后出生的)。

四、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考方法及时间

  此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

  时间为:2026年3月16日09:00至3月20日17:00

  网址:https://f.wps.cn/g/e2RFt7Aj/

  2.现场报名:

  时间:3月23日09:00-11:30;14:00-17:00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湖北大厦

(二)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报名材料

   网上报名的应聘者需按以下材料清单及顺序要求上传附件。

  1.基本材料

  (1)报名表(附件3,需贴电子照片,本人手写签名后扫描)。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到一页后扫描)。

  (3)学历及学位证书。研究生学历的考生,需同时提供本科学历及学位证书。

      尚未取得学历及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和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如考生暂无法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函),须提供加盖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或院系公章的院系推荐意见。

  (4)成绩单和绩点情况(截至当前学期的所有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以相近专业报考的还需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5)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如教师资格证、有效期内的外语专业等级证书、党员证明、毕业院校开具的证明符合岗位要求方向条件的相关材料等)。

  (6)在校期间所获得的荣誉证书等材料。

  (7)其他能够证明本人学习或实践成果的材料。

  (8)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须提交《未取得教师资格证报考人员承诺书》(附件4)。

  (9)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考生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未毕业的,必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证明(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

  2.有下列情形的,还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1)提供“三支一扶”材料方符合报考条件的,需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2)定向生、委培生报考的,需提交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及所在院校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3)“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提供由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4)“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提供团省委或团中央出具的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志愿服务证。

    基层服务项目期满考核合格证书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

    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21〕34号)和招聘公告规定的港澳居民报考的,还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2)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3)港澳地区《无犯罪纪(记)录》(可在考察环节提供)。

    以上材料须真实有效,如存在任何材料造假行为将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纳入失信行为人名单,并通报报考人员就读院校或工作单位。

(四)资格初审

  时间:2026年3月16日-3月23日

  审核办法:

  采用网上报名的,深圳市高级中学高中园组织专家组进行线上资格初审,线上资格初审结果将于报名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通过短信形式告知考生。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的,深圳市高级中学高中园组织专家组现场进行资格初审,学校现场反馈应聘人员的资格初审结果。

  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初审通过,获得笔试资格,进入考试环节。提交的报名材料不齐或经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初审不予通过。如出现岗位无人报名,则取消该岗位招聘。

  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最终依据。报考人员须对报名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资格初审只是对考生填写报考信息的初步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五、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进行。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一)笔试

        笔试由深圳市高级中学高中园具体组织实施。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笔试预计于3月24日在北京市海淀区湖北大厦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在资格初审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由深圳市高级中学高中园通过短信方式告知进入笔试环节的考生。

        笔试考1科,笔试题型为客观题和主观题。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

        笔试成绩总分100分、合格线60分,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通过短信形式告知考生。

        参加笔试的考生需凭身份证、报名表参加考试。

(二)面试

  1.资格复审

        深圳市高级中学高中园根据岗位拟聘人数,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拟聘人数的3倍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笔试合格线以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日内在深圳市高级中学高中园官方网站上公布。笔试合格人数未达上述比例的,将所有笔试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

        深圳市高级中学高中园在面试前通过现场审核的方式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方式等由学校在面试前通过短信方式通知入围面试人员。

        资格复审通过的,由学校现场通知考生。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入围面试人员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学校应当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2.面试

        面试由学校组织实施,面试形式为专业面试和结构化面试,面试预计在3月25日、26日在北京市海淀区湖北大厦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形式等在资格复审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由学校通过短信方式通知考生,并同时在深圳市高级中学高中园官方网站上公布。

        面试总成绩100分,合格线70分。专业面试和结构化面试各100分,按专业面试成绩和结构化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面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参加面试考生需凭身份证、报名表参加考试。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由学校结合综合成绩情况划定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在综合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岗位拟聘人数等额的体检人员;如综合成绩合格人数少于岗位拟聘人数,则综合成绩合格人员全部进入体检。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入围体检人员,面试成绩仍相同的通过加试方式确定入围体检人员。

        综合成绩合格线、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深圳市高级中学高中园官方网站上公布。

六、体检、考察、公示

(一)体检

        体检由学校组织,预计2026年上半年在深圳市进行,具体时间及安排将通过短信方式另行通知入围体检人员。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标准为《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粤教继〔2013〕1号)。体检结果将通过短信告知考生。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将进入考察环节。由学校成立不少于2人的考察组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按程序取消聘用资格。进入考察阶段的人员应提交《违法犯罪记录查询授权书》,不提交授权书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

(三)公示与聘用

        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程序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官方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招聘单位根据管理权限报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相关薪酬待遇。

        因考生原因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1年内未办理聘用备案的,取消聘用资格,确有正当理由,经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以适当延长。

七、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完成。

八、试用期

        招聘单位应当与新聘人员约定试用期,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确,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其中新聘人员属初次就业且与招聘单位订立聘用合同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九、其他事项

(一)考生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考生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考生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二)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取得联系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考生须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报名时未取得教师资格的,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学历标准、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等要求的,可先报名,但须承诺于2027年8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到期未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五)未尽事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有关规定执行。

(六)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七)招聘查询网址

  深圳市高级中学高中园:http://www.sg-gzy.com/;

  深圳市教育局:http://szeb.sz.gov.cn/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hrss.sz.gov.cn/

(八)咨询和投诉电话

  深圳市高级中学高中园咨询电话:0755-85296020

  投诉电话:0755-85296091

  咨询时间:工作日8:00-12:00;14:00-17:00

(九)本公告由深圳市高级中学高中园负责解释。

 


信息来源:http://www.sg-gzy.com/article/89995952668019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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