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2025-08-28 18:40:06

  一、企业简介

  汕尾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汕尾交投”)为汕尾市国有独资企业,成立于2017年1月24日,由汕尾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代汕尾市人民政府出资,注册资本20亿元。汕尾交投运营以来,牢记使命,紧紧围绕汕尾市委市政府设定的发展目标、定位和方向,贯彻市委市政府“建设大通道、振兴大港航、发展大物流”战略部署,结合实际,推动现代企业管理体系建设,积极开展主业业务,不断拓展新发展空间,做大公司资产规模,增强公司市场核心竞争力,发挥汕尾交投在汕尾经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目前,汕尾交投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谋划构建“交通物流、港口、文旅”三大业务板块,积极推进汕尾新港码头、汕尾综合物流产业园、红海湾绿色建材产业基地、海洋牧场及海上风电等项目建设,助力汕尾市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主营业务覆盖港口、物流、能源、交通基础设施、文旅、股权投资等,是汕尾地区较为齐全的地方性交通基础设施投资运营平台。汕尾交投目前拥有全资二级子公司7家、三级子公司3家,参股公司9家。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公开考试,择优聘用。

  (二)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三)实行公开招聘、规范程序、接受监督的原则。

  三、招聘职位和条件

  (一)招聘职位

  详见《汕尾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工作经验等条件(详见附件1);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读的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现役军人、国有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4.由于个人原因,导致企业出现严重亏损,或造成企业资产严重损失和重大经济损失的。在企业经营活动中有弄虚作假记录的。

  5.在各级公务员、国有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已被我市国有单位录(聘)用,且原录(聘)用单位规定最低服务年限、未满服务年限的(服务年限计算从开具介绍信起至本次招聘报名首日止)。

  7.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线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发布公告

  在汕尾市国资委网站(https://www.shanwei.gov.cn/swgzw/)发布公告。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应在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在登录报名系统:https://bm.gd-pa.cn/dzsys/swksy(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2.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系统”不具备资格审核功能,考生是否完全符合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要求,以面试前的资格审核意见为准。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同时报考两个岗位的,取消报考资格。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本人的学历、年龄等条件,认真慎重地核对招聘岗位条件等要求,填报好符合本人条件的招聘岗位。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应聘人员应认真仔细阅读本公告(含所有附件),准确理解把握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确认本人条件完全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后,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30KB以下,照片必须是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不得上传艺术照或生活照)。

  (4)打印准考证。报名信息提交确认成功后,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在汕尾市国资委网站另行公告。逾期未打印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本次聘用考试各个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报考人员参加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经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者,进入笔试。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的方式,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资格复审:

  (1)在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者中,按招聘岗位名额以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序排名确定面试资格复审对象。如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入围应聘者出现名次并列,且经面试资格复审均合格的,则一并列为面试人选参加面试;如同一岗位笔试考生人数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将在汕尾市国资委网站公布。

  未按规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或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所缺名额将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应聘者中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

  3.面试。面试为结构化面试。面试工作严格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1)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少数点后2位。

  (2)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4.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设定为60分。

  (五)体检

  应聘者考试总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体检对象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同一岗位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仍然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列为体检对象的应聘者应当选择具备三甲级别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招聘单位承担。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六)政审考察

  经体检合格的应聘者确定为考察人选,由汕尾交投组成3人以上的考察组,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等有关规定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被考察人员如无法按时递交有关材料或有存在影响聘用问题无法通过政审考察的,取消其政审考察资格。招聘单位将视情况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七)公示

  经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汕尾市国资委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八)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没有异议的,按用人单位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相关手续,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或试用期期间违反有关管理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

  (九)补录

  招录岗位如出现空缺或招聘单位有其他用工需求,招聘单位将视情况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调剂人员。

  五、薪酬及福利

  薪酬福利待遇按汕尾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的薪酬管理制度执行,包括国家规定的社保(五险)、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健康体检、带薪休假等。

  六、注意事项

  (一)应聘者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本人的学历、年龄等条件,认真慎重地核对招聘岗位条件等要求,填报好符合本人条件的招聘岗位。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应聘者须保持手机畅通。如因应聘者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及时接收有关通知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三)本次招聘,如因应聘者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应聘者自愿放弃体检、考察以及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而导致拟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递补期限为第一批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天内有效。

  (四)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五)本公告中有关应聘者的年龄、工作经历以及取得的证书(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所涉及的时间计算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附件1岗位表中的中级职称和高级职称须为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颁发机构须为‌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或授权的行业协会或企业。

  (六)报考者须按《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的对应专业进行报考;如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范围内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但考生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或其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考生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

  (七)本次招聘笔试、笔试划定的合格分数线、资格复审、面试及面试人员名单发布、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均通过汕尾市国资委门户网站适时公布,请应聘者留意网站相关公告或通知。

  (八)应聘者若被聘用,须保证按时报到。违背承诺的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并从违背承诺当月起2年内不得应聘汕尾交投公司。

  (九)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十)应聘者不得有托人说情、打招呼等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本次招聘未尽事宜由汕尾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660-3877787(汕尾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附件:1.汕尾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2.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信息来源:https://www.shanwei.gov.cn/swsgzglh/gkmlpt/content/1/1179/post_1179663.html#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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