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新都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19名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2025-10-02 12:51:36

因工作需要,根据国家、省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成都市新都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人才19名。本次公开考核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的为编制内正式工作人员,招聘的工作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公开考核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招聘单位基本情况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本次公开招聘对象为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具体招聘岗位和条件见《成都市新都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19名急需紧缺人才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2)。

(二)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2)。

2.不得报考情形: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 《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按国家和我省规定的尚处于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8)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名额

共计招聘19名。具体岗位和条件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5年10月9日至10月24日(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二)报名地址

各招聘单位,详见附件1。

(三)报名方式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成都市新都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19名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附件3)(以下简称《报名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或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机构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件(如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1张。

(四)报名要求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本公告内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如实、准确、完整填写《报名表》的各项内容。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五、资格审查

本次考核招聘报名资格审查和面试资格审查合并进行。报名时由各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初审完毕后,由招聘单位将初审材料统一交成都市新都区卫生健康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2025年10月27日至10月29日。对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者发放《考核通知书》,由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在《报名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领取《考核通知书》。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时候、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取消考核、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应聘人员应当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相关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请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六、岗位调整

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成都市新都区卫生健康局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招聘名额后,该岗位报考人数与调减后的招聘名额之比应达到该岗位规定的开考比例。

调减或取消情况,由成都市新都区卫生健康局于2025年11月6日前在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官网向社会公布。

七、考核

考核由成都市新都区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实施,包括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笔试科目为《卫生专业基础知识》1科,卷面满分100分,主要测试专业基础知识。

笔试总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100%。

2.笔试开考比例

笔试开考比例为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

3.笔试时间和地点

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考核通知书。应聘人员凭考核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笔试。

此次笔试将设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参加此次公开考核招聘所有参考人员有效考试成绩的平均分*8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低于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笔试成绩、岗位排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工作安排由成都市新都区卫生健康局于笔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官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注意查阅。

(二)面试

1.按照入围面试人选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为3:1的比例,在笔试总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与入围面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入围面试人选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的岗位,该岗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2.入围面试的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面试。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低于该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且达到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递补1次。递补人员由成都市新都区卫生健康局根据应聘人员在《报名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5.面试当天,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面试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如因考生放弃或缺考出现空缺而造成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本人签字确认。

(三)公布考核成绩、体检人员名单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成都市新都区卫生健康局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官网公布面试人员的考核成绩(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及岗位排名),并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

八、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各招聘岗位在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核总成绩相同的,应聘人员依次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若以上要素均相同,则加试面试(加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成都市新都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公布。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由成都市新都区卫生健康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同等级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未按要求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某岗位因体检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1次进入体检。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二)考察

考察由成都市新都区卫生健康局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开展,考察工作参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有关规定进行。由2名以上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日常学习工作、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考察组应查阅考生的干部(人事)档案,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据实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并将有关情况提交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考察人选达不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察结论不合格的,应当向考生说明相关理由。

考察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应聘人员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1次进入体检和考察。

(三)公示

考核、体检、考察合格者由成都市新都区卫生健康局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和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考试总成绩、岗位排名、体检考察结论和监督举报电话。在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证属实、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因故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九、办理聘用手续

对于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备案(核准),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报到,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人员资格。新聘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间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本次考核招聘的工作人员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后,在所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未满的不得办理流(调)动。

十、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规〔2025〕1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十一、其他

1.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成都市新都区卫生健康局在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官网上公告。因应聘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2.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3.成都市新都区卫生健康局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本公告、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由成都市新都区卫生健康局及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十二、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1.报名条件及政策咨询电话:

028-83970727(成都市新都区卫生健康局)

工作日:09:00-12:00;13:00-17:00

2.纪律监督电话:

028-83015356(驻区卫健局纪检监察组)

工作日:09:00-12:00;13:00-17:00

附件1: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附件2:成都市新都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19名急需紧缺人才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附件3:成都市新都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19名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

成都市新都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9月29日

原标题:成都市新都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19名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信息来源:https://www.xindu.gov.cn/xdqzfmhwz/c139846/2025-09/29/content_9a11eb3fe9964016bc5d2e44ff320a0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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