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盟卫生健康委员会2025年公开招聘备案制管理人员的公告

2025-09-02 13:43:26

为切实加强盟直公立医院人才队伍建设,根据相关规定和用人单位实际需求,现将阿拉善盟卫生健康委2025年公开招聘备案制管理人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此次计划招聘19人,具体岗位、人数及条件以《阿拉善盟卫生健康委2025年公开招聘备案制管理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为准。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维护民族团结;热爱党的医疗卫生事业,品行端正,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未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

2.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9年9月8日(不含)至2007年9月8日(含)期间出生。部分岗位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即1984年9月8日(不含)以后出生,具体以《岗位表》为准;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条件;

4.具有良好的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能适应卫生健康工作需要;

5.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详见《岗位表》;

6.如岗位表中无特殊要求,各项条件的取得时间须在2025年9月8日(不含)前;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

2.阿拉善盟机关、事业单位的列编人员及总量管理(备案制)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尚在党纪、政务处分期内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报名。报名网站为阿拉善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网址http://rsj.als.gov.cn/col/col5778/index.html)

报名时间为2025年9月8日9:00至 9月12日17:00,资格初审时间为2025年9月8日9:00至9月13日17:00,交费时间为2025年9月8日9:00至9月13日24:00。

2.每位应聘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公告》和《岗位表》中的有关应聘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认真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应聘。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报名所用二代身份证(或护照)要与参加考试时所用证件一致。

3.应聘人员在填写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高中毕业至今的所有学习工作经历。学习经历要填写包括上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所读高校、院系、专业、学位;工作简历要填写包括截止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要注明“是否为在编或总量管理(备案制)人员”,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

4.《岗位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学科专业目录等设置。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应聘时,应当以主修专业所获学历、学位证书为准,不接受以第二学位、二学位或辅修专业应聘。

5.应聘人员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应聘人员要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再次核对每一项信息,发现错误的请及时修改(提示:应聘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6.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7.报名期间,可在报名网站实时查询应聘岗位报名情况,供应聘人员参考(提示:请应聘人员选择好岗位后尽早报名,因报名后期过度集中报名造成网络拥堵、影响报名的,后果自负)。

提示: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如提供个人资料不全的应聘人员,请在退回后及时补充提交。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电话在整个招聘期间(从报名至完成聘用)务必保持畅通,以便各环节必要时的联系沟通,因电话号码无法接通或所留号码错误而影响本人招聘的,责任自负。

(二)资格初审

1.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重点审查基本信息、学历、简历和各类证书的真实性。

2.《招聘岗位表》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随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初审通过人员,需要交纳报考费70元。完成交费即确认报名成功。请在交费后自行下载并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以备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费的视为放弃报名。

4.考试减免收费有关事宜,按照自治区现行有关规定执行。农村牧区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城乡低保家庭的应聘人员以及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专科、本科、研究生)免交报考费,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含专科、本科、研究生)减半收取报考费。以上应聘人员采取“先交后退”的方式,在笔试结束后,从报名网站下载填写《减免报考费申请表》,并持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标明报名序号和联系电话)。城乡低保家庭的应聘人员需提供低保证明或低保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低保证明在2025年9月8日(不含)以后由旗县(市、区)以上民政部门加盖公章。低保证应有2025年1月1日以后有效的年检信息,没有年检信息的,由当地旗县(市、区)以上民政部门在原件上另行加盖公章,要求落款时间在2025年1月1日以后。农村牧区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家庭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所在旗县(市、区)乡村振兴局出具的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证明、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由本人(或他人代办)到阿拉善盟卫生健康委317室进行审核确认办理退费手续。

办理退费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24日,审核通过人员所交费用自动退到应聘人员交费的银行卡里,到账日期以实际到账日期为准。笔试缺考的人员,不再退费。对弄虚作假情节严重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

1.本次招聘笔试不设定开考比例。

2.应聘人员报名成功后,须于2025年9月17日至9月20日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3.笔试科目。笔试考一科,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笔试科目为《专业基础知识》,按照专业类别进行测试;办公综合岗位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具体岗位的笔试试卷类别详见《岗位表》。笔试分值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专业基础知识(综合能力测试)成绩+政策加分,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根据自治区统一要求,对于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0.5分。请应聘人员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因个人错填或漏填信息未加分的,不再进行加分;因个人错填信息导致加分的,及时予以纠正,并重新排序。

4.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5年9月20日(星期六)上午8:30-10:30

笔试考点设在阿拉善盟阿左旗巴彦浩特镇,具体地址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凭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护照,四者有其一即可)参加考试。

5.根据岗位要求,蒙医、蒙药类的笔试试卷分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题和蒙古语言文字试题两部分,应聘人员答题时,“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题”部分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蒙古语言文字试题”部分须使用蒙古语言文字作答,报考其他岗位的考生须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6.笔试结束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试卷类别分别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阿拉善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公布。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二)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的确定。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3:1的比例(应聘人数与岗位聘用人数之比)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凡同岗位笔试成绩末位人员并列且超出3:1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凡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不足3:1的岗位,按实际人数进行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方式及需要提交的材料等在阿拉善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另行公布。

3.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参加资格复审。

4.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信息真实性和准确性,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以及未经资格复审部门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各岗位递补只进行一次。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等信息,面试前在阿拉善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进行公告,应聘人员随时关注阿拉善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持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护照,四者有其一即可),按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2.本次面试,卫生类岗位采取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办公综合类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专业知识、综合素质。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的两位。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3.面试时,报考蒙医、蒙药岗位的考生须使用蒙古语言作答,报考其他岗位的考生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对不按规定语言作答的按零分处理。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兼通蒙古语言文字”岗位人员在面试环节前进行蒙古语言文字翻译水平加试,成绩合格进入面试环节,不合格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缺考的,不再进行递补。通过语言加试后,应聘“兼通蒙古语言文字”岗位人员在面试环节须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

4.考试总成绩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阿拉善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加试,按照加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选。加试形式与原岗位面试方式一致。

1.体检。体检在盟内有资质的医疗体检机构进行,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2.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造成岗位空缺的,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3.考察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对应聘人员进行认真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被考察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被考察人员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聘用。

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限内配合完成考察工作,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可取消其聘用资格。被考察人员达不到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造成岗位空缺的,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公示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阿拉善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1.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对取消聘用资格或个人主动放弃等各种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各岗位递补只进行一次,聘用文件印发后不再递补。

2.新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服务期限内。

3.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聘人员从报名开始日至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或录用为总量控制(备案制)人员及在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考录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以及被全日制高校(以报到注册为准)录取的;

(2)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3)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其他情形的。

4.在公开招聘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拟取消应聘人员考试、聘用资格的,要依据有关规定及时告知应聘人员被取消资格的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的陈述和申辩权利。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规定,记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严重影响聘用的情形,并查实有据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处理。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任何以本次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协议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

(四)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五)本次公开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阿拉善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发布相关公告,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

政策咨询电话:0483-8196693(阿拉善盟卫生健康委员会)

监督电话:0483-8347709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5:00—18:00

本公告由阿拉善盟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阿拉善盟卫生健康委2025年公开招聘备案制管理人员岗位表

阿拉善盟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9月1日

原标题:阿拉善盟卫生健康委员会2025年公开招聘备案制管理人员的公告


信息来源:http://rsj.als.gov.cn/art/2025/9/1/art_5778_5144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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