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第五实验学校2026年公开招聘公告

2026-05-18 21:15:44

北京第五实验学校是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直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依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北京第五实验学校发展需要,2026年北京第五实验学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体招聘要求及程序说明如下:

一、招聘计划

专技岗15人,管理岗1人。具体岗位及要求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一)应届毕业生

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委培、定向),按时毕业并如期获得相应学历学位,毕业证书落款年度2年内(2025年、2026年)的高校毕业生,及2024年离校未就业(未与任何单位签订合同且无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记录)毕业生。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须符合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的相关政策。

2025年1月1日至报名时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的留学回国人员。

(二)社会人员

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不含户口及档案放在京内毕业学校的非京籍常住户口往届毕业生),且人事行政关系及档案在京(档案未在工作单位存放的应在人才中介机构存放)的人员。博士后人员限本年即将出站人员,博士后人员须满足北京市关于博士后人员申请在京就业及落户的各项要求。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教育事业,恪守工作纪律。

(二)政治素质好,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作风朴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具有拟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和工作能力及其他资格条件;

(五)符合拟聘岗位所要求的户口限制;

(六)应聘人员为国内应届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的,年龄38周岁及以下(1987年5月1日以后出生)。非北京生源须符合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的相关政策。

应聘人员为社会人员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80年5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紧缺型人才年龄可放宽。

(七)符合岗位的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6年5月1日。

(八)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有关规定。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受处分期间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十)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具体详见《北京第五实验学校2026年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附件1),专业要求参照教育部专业目录执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6年5月19日8:00至2026年5月27日17:00

2.报名方式及材料

具备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通过问卷表单链接(https://f.wps.cn/g/h601gitl)填写报名信息,并在问卷表单链接中“报名材料”处在线提交附件材料。材料提交要求:所有文件按顺序合成1个PDF文件,文件命名方式为“报考岗位名称-姓名-人员类型”,例如“中学物理-张三-应届毕业生”,文件大小不超过10M。请严格按照该要求提交,否则视为无效。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A.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需上传以下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2)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在同一页纸上的电子照片。若户口在集体户,提交本人页电子照片及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并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或集体户籍管理部门出具并盖章的户口证明(写明“姓名、身份证号、户籍在XX集体户”即可);

(3)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本科至最高学历),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本科至最高学历)。2024年离校未就业毕业生还需提供社保权益记录单、存档单位证明信。

(4)最高学历校级教务主管部门盖章的已修全部课程成绩单;

(5)2026年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明确标注毕业生的培养方式、生源地、学历、学制和毕业时间。

(6)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电子照片,或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高校教务部门开具的2026年普通中小学师范生免试认定证明;

(7)个人简历;

(8)诚信承诺书(手签字版)(附件2);

(9)岗位要求所需资格条件的其他材料。

B.京籍留学生报名时需上传以下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2)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在同一页纸上的电子照片。若户口在集体户,提交本人页电子照片及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并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或集体户籍管理部门出具并盖章的户口证明(写明“姓名、身份证号、户籍在XX集体户”即可);

(3)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如有国内高等教育学历,还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电子照片,或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高校教务部门开具的2026年普通中小学师范生免试认定证明;

(5)个人简历;

(6)诚信承诺书(手签字版)(附件2);

(7)岗位要求所需资格条件的其他材料。

C.社会人员报名时需上传以下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2)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在同一页纸上的电子照片。若户口在集体户,提交本人页电子照片及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并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或集体户籍管理部门出具并盖章的户口证明(写明“姓名、身份证号、户籍在XX集体户”即可);

(3)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本科至最高学历),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本科至最高学历);

(4)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电子照片;

(5)档案在人才中介机构存放的需提供存档证明;

(6)要求相应工作年限的,还需提供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或个人缴费信息对账单等本人社会保险缴费材料(累计缴费年限需达到岗位要求的工作年限);要求相关工作经历的,还需提供能证明有相应工作经历的《劳动合同书》等材料;

(7)个人简历;

(8)诚信承诺书(手签字版)(附件2);

(9)岗位要求所需资格条件的其他材料。

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公告、岗位需求表,确保系统中所提交的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并且符合岗位的要求,否则取消本次公招报考资格。

(二)资格审核

应聘人员应保证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学校人事部门将依据招聘条件对报名应聘者提交的报名信息及材料进行线上资格审核,对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以邮件方式通知进入笔试环节,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发现不合格者,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笔试

笔试安排将于报名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后公布在北京第五实验学校网站(https://www.bjd5syxx.com.cn/)通知公告栏处,请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及时查询笔试安排,学校将不再以电话或短信形式单独通知。

1.参加笔试人员须凭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于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至少提前30分钟入场。

2.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职责相关的综合知识测试。本次考试无指定培训机构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合格人员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各岗位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能进入面试。通过合格线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通过合格线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于笔试结束5个工作日后在北京第五实验学校网站(https://www.bjd5syxx.com.cn/)公布。

(四)面试

请应聘人员及时在北京第五实验学校网站(https://www.bjd5syxx.com.cn/)查询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学校统一组织进行面试。

1.参加面试人员须凭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于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面试内容为规定时间内的试讲及答辩。

3.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五)公布面试成绩与考试总成绩

1.考试总成绩由笔试与面试成绩共同组成,笔试和面试成绩按4:6的比例合成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按招聘岗位数与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员。

3.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人员名单及体检等安排将在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后公布在北京第五实验学校网站(https://www.bjd5syxx.com.cn/)。

(六)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环节由学校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理。考察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方面的综合考察。未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七)拟聘用人员公示

根据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北京第五实验学校网站(https://www.bjd5syxx.com.cn/)公示7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接收手续。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注意事项

(一)若应聘人所学专业学科代码与所报考岗位专业学科代码不一致,或国外院校应聘人所学专业名称与所报考岗位专业学科不一致,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可对照教育部历年公布的专业目录,以及经教育部批准的各学校特设专业目录,提供所在学校、院或系级出具的相关专业说明材料;国外院校考生提供附有中文翻译的专业课程目录及成绩单;同一专业的专业学位和学术学位研究生均可报名;所学专业与代码不一致的将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审核。

(二)报名结束后,请应聘人员及时通过邮箱查看是否通过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请及时关注笔试通知,学校将不再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参加笔试。

(三)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应聘者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凡在应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用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四)应聘人员应按学校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资格审查、体检、聘用合同或协议书签订及入职报到等工作。因应聘者本人原因,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完成,影响聘用手续办理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对受到过刑事处罚、参加过非法组织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师德失范问题处理的人员不予聘用,对已聘用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六)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人员应保证线上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到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七)此招聘公告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的为准,其他任何平台和媒体的转载均不代表我校。

(八)联系方式

010-52268028 岳老师

北京第五实验学校

2026年5月18日


附件:

1. 北京第五实验学校2026年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

2. 诚信承诺书


信息来源:https://rsj.beijing.gov.cn/xxgk/gkzp/202605/t20260518_46552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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