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法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公告(第二批)

2026-04-07 13:00:45

  上海政法学院是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管理的事业单位,是一所以法学为主干、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特色鲜明政法类高校。学校已构建了覆盖本科、硕士、博士的完整人才培养体系,同时依托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等平台开展国际司法交流培训与智库服务。

  为满足学校事业发展需求,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与学校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优秀人才。热忱欢迎海内外英才加盟,共筑上政发展新征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消防管理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师德规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品行端正。

  2.应聘者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原则上年龄不超过38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15日。

  3.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职责,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4.管理类、工程类相关专业,具有消防管理工作经历,具备中级及以上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能够独立负责消防项目全过程监管、消防知识宣传教育培训和消防应急处置。

  5.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15日。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应届毕业生可不受居住证满一年的限制。

  三、用工方式

  本岗位用工方式为事业编制。

  四、招聘流程

  (一)应聘方式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4月15日。

  2.报名方式:请登录上海政法学院网上招聘系统(网址:http://employ.shupl.edu.cn/rsfw/sys/zpglxt/extranet/index.do#/home),按照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作出承诺。

  (二)招录程序

  1.资格审查。部门根据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不再另行通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将立即终止其招聘流程。

  2.考试考核。由学校统一组织笔试、面试,从达到岗位笔试平均成绩的应聘人员中,原则上按不低于招聘岗位数量1:5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校级面试人选。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选。

  3.考察体检。学校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等方面情况进行考察。体检参照国家最新的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自行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4.学校审定。综合考试考核、考察体检结果,提交学校审定。

  5.公示及录用。根据考核、考察、体检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结束无异议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批复。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五、相关待遇

  应聘者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六、政策咨询

  1.人事政策咨询人:李老师、平老师,电话:021-39225121;

  2.网站技术咨询人:尹老师,电话:18507142366;

 

 

上海政法学院

2026年04月07日

 

 

 

 

 


信息来源:https://rsj.sh.gov.cn/tzpgg_17408/20260407/t0035_14397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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