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怀柔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2025-12-02 12:47:53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京人社毕发〔2021〕2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怀柔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具体岗位设置及招聘人数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一)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不含定向、委培),按时毕业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毕业证书落款年度2年内(2025年、2026年)的高校毕业生。

(二)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人事、行政关系在京,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及心理条件;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二)年龄要求38周岁及以下(1986年12月及以后出生)。

(三)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须符合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相关政策。

(四)毕业时能如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五)上岗前须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级别和学科的教师资格证。相同学科高学段教师资格,可申报本学段或者低学段相应学科的岗位(例如:持有高级中学语文教师资格证人员,可申报高中语文教师,也可申报初中或小学语文教师)。

(六)每名考生限报1个岗位,多报将取消报名资格。

(七)服从用人单位工作安排。

(八)符合公开招聘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九)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在受处分期间或者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不得参加本次招聘。

(十)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12月8日(星期一)9:00至2025年12月12日(星期五)17:00。

2.审核时间:2025年12月8日(星期一)9:00至2025年12月15日(星期一)17:00。

3.报名方式: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怀柔区教师招聘考试报名系统(http://shidaoshu.cn/examination),自行注册、完整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后,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根据系统提示,按照报考岗位进行报名。

(二)资格初审

报名期间,怀柔区教委对报考者基本信息进行网上初审。资格初审期间,报考者须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网上审核状态并注意短信反馈,资格初审通过后个人信息将不得修改。如因个人原因填报错误信息,导致未通过审核,或错过报名时间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三)考试形式

本次招聘根据不同的岗位要求,分为仅面试考核与笔试加面试考核两种方式。报考者需仔细阅读岗位需求表(详见附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报名通过后,怀柔区教委将根据工作进度,发布笔试与面试公告。

1.笔试内容为教师综合知识测试,主要考察报考者的基本能力水平以及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相关知识。本次考试无指定培训机构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及笔试、面试时间将通过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jhr.gov.cn/)、“怀柔教育”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报名成功考生须提前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

3.笔试时间安排、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人员须凭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及准考证,于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至少提前30分钟入场。

4.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每个招聘岗位按照拟招聘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未达到1:5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名单将在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在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5.面试时间、地点、形式以公告为准。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70分,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将根据实际情况以线上或线下形式进行,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名单及具体要求将随笔试、面试(仅面试考核岗位人员)成绩公告一同发布,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五)确定总成绩

笔试加面试岗位:总成绩由笔试及面试成绩共同组成,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40%、6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仅面试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总成绩相同的考生,以面试成绩确定名次;面试成绩相同的,以面试主考官成绩确定名次;主考官成绩仍相同的,将通过加试确定名次。

总成绩将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六)调剂

考核结束后,计划招聘人数未满的岗位,将进行调剂。调剂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申请参加调剂的考生应符合调剂岗位条件要求,且不得报名原报考岗位。已通过原报考岗位考核的考生不得报名调剂。

针对仅面试考核岗位,空缺的岗位在通过资格初审且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进行调剂,凡符合调剂岗位要求的调剂报名人员均进入调剂面试环节。针对笔试加面试考核岗位,空缺的岗位在通过资格初审且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进行调剂,符合调剂岗位要求的调剂报名人员按照拟调剂人数1:5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入资格复审、调剂面试环节,未达到1:5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七)调剂面试

调剂面试时间、地点、形式以公告为准。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70分,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针对仅面试考核岗位,调剂考生总成绩=调剂面试成绩;针对笔试加面试考核岗位,调剂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调剂面试成绩×60%。

调剂考生总成绩相同的考生,以调剂面试成绩确定名次;调剂面试成绩相同的,以调剂面试主考官成绩确定名次;主考官成绩仍相同的,将通过加试确定名次。

调剂考生总成绩将在调剂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八)体检、考察及公示

怀柔区教委根据总成绩,按照各岗位需求人数,从高分到低分1:1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并组织体检工作,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确定体检人员应在指定日期到指定医疗机构参加体检。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申请复查,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要求将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怀柔区教委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怀柔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jhr.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入职手续。

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参加体检、体检不符合要求、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岗位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从总成绩合格人员中递补,并单独通知递补人员参加体检、考察。公示后放弃的,将不再递补。

五、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核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在任何招聘环节发现考生存在提供虚假材料,伪造、编造有关证件和信息的情形,均作取消考生报名资格处理,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在办理入职手续前,如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符合岗位要求的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则取消聘用资格。非京籍应届毕业生不符合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相关政策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上岗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首次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10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从报名开始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考察、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生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报名要求,以区教委认定为准,考生报名参加此次公开招聘一律视为同意和接受本公告相关条款规定。

咨询电话:010—69621035(常老师)

咨询时间:8:30—11:00,13:00—17:00(工作日)

附件:怀柔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表

北京市怀柔区教育委员会

2025年12月2日

附件:

1. 怀柔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表


信息来源:https://rsj.beijing.gov.cn/xxgk/gkzp/202512/t20251202_43160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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