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防防护救援中心2025年公开招聘公告

2025-09-18 19:56:19

  上海市民防防护救援中心系上海市国防动员办公室直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本市人防防护救援队伍和志愿者队伍的组织、训练和管理、民防防护与救援技术研究以及重要目标防护、参与灾害事故处置等职能。现因工作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的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备招聘岗位规定的聘用要求、资格条件、工作能力、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详见附件1《2025年上海市民防防护救援中心公开招聘简章(第二批)》(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3.非本市户籍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

  4. 《招聘简章》中规定的最低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年龄上限要求40周岁是指1985年1月1日之后出生的人员。

  二、 报名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10月8日17:30。

  (二)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箱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和应聘岗位的资格条件、专业要求进行报名。有意向的应聘人员请将完整填写的《报名登记表》(附件2)和其他电子材料一起打包后发送至电子邮箱(shmfxcjyzx@163.com),邮件标题格式:“姓名+报考单位名称+报考岗位名称+专业名称。应聘人员还需提交下列报名材料(电子版或PDF扫描件):

  1、本人照片: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电子照片,2寸白底,大小300KB以下)。

  2、身份证明材料:

  (1)居民身份证(正反面),遗失身份证的应聘人员,须及时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带有照片的身份证明材料;

  (2)外省市人员还需提交上海市居住证。

  3.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1)国内院校毕业人员: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同时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详见“学信网”)。

  (2)国(境)外院校毕业人员:提供学历学位证明同时提交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专业技术职称和其他职业资格证书:提供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专业技术职称和其他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三)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对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报考资料的,涉及伪造、变造相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取消报考资格,不予录用。

  2、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疑,应及时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附件材料不符合要求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招聘单位无提醒义务。

  3、应聘人员因个人资料填写不全或错误,造成本人未及时收到报名反馈信息而影响后续考试的,由此产生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资格审查

  我单位对照招录职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报名信息、证明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资格审查通过的,在笔试前一周内,以邮件方式或其他方式发送笔试通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四、笔试

  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参加面试。

  (一)笔试时间:暂定2025年11月1日(具体时间以通知信息为准)。

  (二)笔试内容:笔试由主管单位自行组织,内容主要为行政能力测试和相关岗位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

  五、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排序,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相关信息以邮件方式通知。未进入面试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录用。

  (一)面试时间:暂定2025年11月22日(具体时间以通知信息为准)。

  (二)面试内容:面试前将组织心理测试。面试当天,报考人员须递交所有材料的原件以供查验。凡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将取消面试资格。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六、体检

  体检人员名单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笔试占40%,面试占60%),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到指定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若体检不合格者、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应工作岗位者或者隐瞒重大疾病的,将不予录用。因个人原因无法参加的人员视作放弃处理。如有人员放弃录用或体检不合格的,单位将按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确定是否需要递补。

  七、考察

  由单位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诚信记录、学习工作经历等。如考察不通过,不予录用,单位将根据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确定是否需要递补。

  八、结果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九、相关待遇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十、联系方式

  报名邮箱:shmfxcjyzx@163.com

  咨询电话:24028909、24028632、24028627(工作日9:00-11:30,13:30-17:30)

  监督电话:24028446、24028615

上海市民防防护救援中心

2025年09月18日

 

 

 


信息来源:https://rsj.sh.gov.cn/tzpgg_17408/20250918/t0035_14356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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