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关于选调2人公告

2025-09-04 10:25:01

  盐城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关于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盐城市妇女联合会直属事业单位盐城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拟公开选调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选调岗位

  具体岗位及岗位选调条件等详见《盐城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2025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热爱妇女儿童工作,熟悉党的教育路线、方针、政策和有关教育行政的法律法规。

  4.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取得小学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

  6.截止报名前,聘用在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十级及以上岗位工作累计2年及以上。

  7.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4年8月至2007年8月期间出生)。

  8.盐城市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工勤人员除外),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选调条件:

  (1)选调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专业参考目录和选调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盐城市妇女联合会根据选调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选调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选调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选调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2)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9.本次公开选调的岗位没有户籍限制。

  10.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11.选调条件中要求的资格证书等材料,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

  1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选调:

  (1)与选调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2)2026年3月3日前,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4)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

  (5)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

  (6)受过劳动教养的。

  (7)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8)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9)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的。

  (10)在校学习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1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2)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选调的其他情形。

  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此次公开选调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5年8月25日-9月3日(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报名地点:盐城市世纪大道21号2225室。

  在规定时间内,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除提供报考人员所须提供材料外,还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委托书以及其他需提供的证件材料。

  (二)资格初审及要求

  1.资格初审。盐城市妇女联合会对所有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通知其领取准考证。

  2.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盐城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2025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附件2),报名表请到“盐阜女性”微信公众号或“盐城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微信公众号下载。

  (2)本人近期免冠同底版1寸正面彩色照片3张及电子版(电子版照片发邮箱ycfl2225@163.com。文件名称为:姓名+身份证号码)。

  (3)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其中,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

  (4)编办出具的在编在岗以及所在单位编制性质证明。

  (5)最新的一次事业单位工资审批表。

  (6)纪检部门出具的廉政鉴定。

  (7)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8)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证明。

  (9)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

  (10)诚信报考承诺书。

  (11)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按选调公告和选调岗位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填报有关信息。

  2.报考人员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3.选调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选调人数或取消该选调岗位。

  4.报考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报考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报考人员如对资格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盐城市妇女联合会陈述申辩。陈述和申辩时间:2025年8月25日-9月3日(工作日)9∶00-18∶00。

  组织考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试工作由盐城市妇女联合会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笔试

  1.笔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其中,综合知识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对政治、经济、法律、管理、科技、人文等综合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能力素质主要测试应试人员阅读理解能力、判断推理能力、处理数量关系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以及履行岗位职责的必备能力等素质。

  2.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3.笔试成绩以百分制形式在“盐阜女性”微信公众号及“盐城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微信公众号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

  (三)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笔试结束后,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选调岗位拟选调人数,在笔试合格者中按1:3的范围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在上述范围内的选调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盐城市妇女联合会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复审。面试前,对参加面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如有复审不通过出现缺额的,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员。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盐阜女性”微信公众号及“盐城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微信公众号公布。没有通过资格复审的,将被取消面试资格。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复审结果的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盐城市妇女联合会陈述申辩。

  3.面试。包括微型课教学、答辩和技能测试三部分,按微型课教学占60%、答辩占20%、技能测试占20%计算面试成绩。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岗位适应性、语言表达能力。面试成绩现场通知应聘人员。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按照百分制计算,具体方法为: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面试、笔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总成绩保留原始计算数值。

  考察与体检

  盐城市妇女联合会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选调岗位拟选调人数1:1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并组织考察体检。确定考察体检人员时,若总成绩相同,取面试成绩高者;如总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盐城市妇女联合会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加试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考察标准参照盐城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中,报考者有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以及其他妨碍体检工作正常进行的行为,将终止其录用程序,并按规定视情给予其相应处理。

  公示及聘用

  盐城市妇女联合会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并在“盐阜女性”微信公众号及“盐城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微信公众号上公示7个工作日。

  因个人放弃、考察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选调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办理选调备案手续后不再进行递补。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盐城市妇女联合会按照要求向市委组织部备案,办理相关手续后,按规定与拟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政策规定予以定岗定级。选调人员一经调入,原身份、职务和待遇等将不再保留。选调人员在接到调动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选调资格。拟录用人员与盐城市妇女联合会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盐城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选调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选调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接受市纪委监委第十六派驻纪检监察组及社会全程监督。如发现弄虚作假或有违规、违纪行为,将取消相关报考人员的选调资格,并对有关当事人给予严肃处理。本次公开选调具体事宜由盐城市妇女联合会负责解释。

  公开选调咨询电话:0515-86662225

  公开选调监督电话:0515-89029821

  附件1:盐城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2025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doc

  附件2:盐城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2025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盐城市妇女联合会

  2025年8月22日




信息来源:http://www.jiangsugwy.org/html/gdzk/yc/202508/71_965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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