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万英才汇南粤”—海珠区应急管理局招聘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公告

2025-08-22 13:01:26

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海珠区应急管理局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以下简称:安监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公开招聘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18名,主要承担日常安全生产检查或内勤等工作。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服务意识和乐于奉献的精神,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

(三)热爱工作,服从招聘单位的工作岗位安排;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能够适应在艰苦条件下工作的需求。

(四)年龄35周岁以下(1989年8月21日以后出生),具有安全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安全评价师资格、中级安全主任资格、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以上的特种作业资格、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在镇(街道)、园区、企业从事安全管理、生产技术管理工作5年以上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4年8月21日以后出生)。

(五)专业不限,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六)具有一定的文字书写、语言表达、组织协调和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

(七)持有C1以上机动车驾驶证。

(八)同等条件下,安全工程、消防、应急管理、法律相关专业优先聘用。

(九)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未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未曾被开除公职;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无参加邪教组织经历;

4.未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道德品质上未有劣迹行为;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线下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从2025年8月22日至2025年8月25日(含周末),9:30-12:00,14:00-17:30,把报名所需资料由本人送到广州市海珠区广州大道南1276号百安商务中心3楼302室(广州市海崇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电话 : 020-80926492),逾期不候。

3.咨询电话:海珠区应急管理局人事部门:84231136。

4.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核,应提供:本人近期正面证件彩照1张、《海珠区应急管理局招聘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报名表》(附件1)、身份证、户口簿(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复印件及本人页原件)、学历证、学位证(如有)、驾驶证等有关材料。所有证件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原件在校验后退还本人)。以上材料缺一不可,否则视为不符合报名资格。

若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也可一并提交。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所提交的材料必须与报名时填写的情况一致,如在招聘各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考生和有关单位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考生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二)考试。

时间另行通知

1.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测试安全生产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时间为120分钟。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和笔试成绩高低顺序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未能达到上述比例的,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入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满分100分。面试不合格的应试人员不进入体检和组织考核阶段。

考试总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若出现考生总成绩相同,对符合“招聘条件”中优先考虑情况的考生进行录用;若优先条件仍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依次排序。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考生自身原因放弃体检、录用资格等,造成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的考生已无可递补的情况,本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按招聘公告设定的条件和进入面试的比例,以笔试成绩高低,再次组织报考该岗位的考生进行面试。

(三)体检。按岗位拟招聘人数和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遇体检不合格者,或体检医院建议复查且在10个工作日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或因个人原因放弃录用的,可由单位决定是否按照总成绩和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体检费用由考生自己承担。

(四)考核与录用。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期间因劳动者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可根据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按照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广州市海珠区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haizhu.gov.cn/)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对于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选,按照编外人员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待遇与管理

待遇标准按海珠区编外人员管理有关文件及用人单位编外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执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五、其它

未尽事宜按我区有关规定执行,本公告由海珠区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84231136。咨询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广州市海珠区应急管理局

2025年8月21日

附件:

海珠区应急管理局招聘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报名表.xls

原标题:“百万英才汇南粤”—海珠区应急管理局招聘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公告


信息来源:https://www.haizhu.gov.cn/hzdt/tzgg/zpxx/content/post_104120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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