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部分在京直属单位2026年度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

2026-04-07 12:55:14

根据工作需要,司法部部分在京直属单位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报名基本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26年国内应届高校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部队院校毕业生)能如期毕业(2026年7月31日前)并取得与最高学历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中,京内生源是指入学前具有北京市常住人口户籍的考生,不含来京院校就读将户口迁入学校集体户的情况。

(二)报名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拥护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5.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符合岗位要求。岗位要求的专业为报考人员毕业时将获得的最高学历所对应的专业,专业名称及代码参考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5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

7.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8岁(1987年4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京外生源须符合申请办理在京就业落户条件

8.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以往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还在影响期内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情形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确定。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应当在报名时主动报告。

二、招聘岗位

2026年,司法部部分在京直属单位计划统一招聘高校毕业生38招聘职位相关信息及任职资格要求详见《司法部部分在京直属单位2026年度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请登录报名系统,点击职位,并按网页提示的操作指引报名。报名网址为:https://www.gongzhao.net/cms/front/zppc.act?pcid=2c9130819cfa7957019d18ba416d2345。

考生于4月3日上午9:00414日下午5: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提交报名申请。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每人限报1个岗位。

报考人员报名时应签署并上传《诚信承诺书》(附件2),承诺所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相关责任。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考及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需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在报名时限内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原则上须达到1:5,达不到该比例的,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按照该岗位实际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组织考试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对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会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三)笔试

1.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请于4月21日下午5:00至4月22日下午5: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已通过资格审查但未及时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2.笔试采用现场纸笔考试形式,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公文写作,考试时限为120分钟。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参加笔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

4.考生可于笔试结束7日后通过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5.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四)面试

1.按每个岗位分别排序,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5:1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不足5:1比例时,以实际达到笔试合格线的人数为准。

2.面试采取现场方式组织。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如有放弃面试资格的,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3.参加面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等材料。面试前将对参加面试考生进行资格复审。

4.面试结束后,考生可7内通过报名系统查询面试成绩进入体检、考察程序的考生将接到招聘单位电话通知

(五)体检、考察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之和为综合成绩。同一岗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其最新修订标准实施。

2.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根据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和要求开展考察工作。考察通过实地走访、个别谈话、查阅人事档案(学籍档案)、同本人面谈等方式,全面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健康、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

3.出现考生放弃岗位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时,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由招聘单位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和司法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事业单位(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聘用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企业聘用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

四、有关提示

1.应聘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真实、准确,招聘过程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有关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进行处理。

2.咨询电话:010-65153665监督举报邮箱:zzbzsc@moj.gov.cn

3.上述招考工作时间及事项如有调整,以司法部网站、报名系统最新公告为准。

司法部政治部

2026年42

附件下载:

附件1-司法部部分在京直属单位2026年度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诚信承诺书.docx


信息来源:https://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fwyd/SYkaoshizhaopin/zyhgjjgsydwgkzp/zpgg/./202604/t20260402_5718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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