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南通如皋市部分事业单位招聘65人公告

2026-03-19 11:20:17

  2026年如皋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为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提升公共服务水平,2026年如皋市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2026年如皋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岗位简介表》可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nantong.gov.cn)、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http://www.rugao.gov.cn/rgsrsj/sydwzl/sydwzl.html)查询。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品行。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7年3月21日至2008年3月25日之间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年龄放宽至43周岁(1982年3月21日以后出生)。

  4.具备《岗位简介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1)资格条件中的“2026年毕业生”,指在2026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6年8月31日。2026年博士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6年12月31日。

  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聘用后有关事项按国家规定办理。

  “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如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尚在服务期内的,取得相关证书(证明)时间可放宽至2026年8月31日。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

  (2)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专业参考目录中没有的专业,如有院校开设并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已列入招聘条件的“专业”要求之中。

  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

  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3)招聘条件中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31日。

  (4)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岗位,招聘对象为: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在高校上学期间或者毕业后入伍服现役满5年或根据通征办发〔2021〕1号规定于2021年、2022年在南通批准入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是南通户籍或南通生源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

  5.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在符合其他招聘条件的前提下,可按本科学历报名应聘相应岗位。

  6.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6届毕业生。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3)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4)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人员。

  (5)2026年9月25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6)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7)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的人员,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考:退役后参加过政策性安置,或参加过专项招聘且取得聘用资格后自愿放弃的;军龄满12年,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但选择复员或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依托地方高等院校定向培养的士官;服现役未满两年或服现役期间受到纪律处分、受过刑事处罚的。

  三、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如皋市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rgrsks.pzhl.net/index.php)。

  1.报名、照片上传以及修改和补充信息:3月21日9:00~3月25日16: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资格初审:3月21日9:00~3月26日16:00。

  3.陈述申辩:3月21日~3月27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3月21日9:00~3月27日17:30。

  5.缴费确认:3月21日9:00~3月29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没有主管部门的为招聘单位,下同)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初审意见。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13-87650716。

  2.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残疾人及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考试后,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与如皋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办理笔试费用减免事宜。

  3.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残疾人或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

  4.规定时间内未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2026年如皋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附件2)和“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并按岗位要求和系统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提交报名材料。

  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公告。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6年3月30日9:00-12:00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改报本公告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统一办理退费手续。

  4.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需与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专业完全一致,否则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四、笔试

  1.笔试科目。本次招聘参加江苏省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笔试,笔试科目详见《岗位简介表》。考试范围见《江苏省2026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日期为2026年4月18日(星期六),笔试时间为9:00~11:30。笔试地点以网上下载打印的准考证为准。报名成功人员须在2026年4月15日9:00起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3.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以百分制形式在如皋市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rgrsks.pzhl.net/index.php)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

  五、资格复审

  1.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50分。根据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下同)在笔试合格人员中1:3范围内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确定。在上述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复审时间、地点和复审要求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另行公布。具体复审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详见公告。

  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如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可在收到复审结果的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部门(单位)陈述和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复审人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3.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公布。面试人员根据公告登录如皋市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打印《面试通知》。

  六、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2.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

  3. 总成绩计算。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合计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加试成绩高者在前。下同)。

  面试成绩、总成绩及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公布。

  七、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和递补

  (一)体检

  体检由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前,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他社会人员需提供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或失业的相关证明。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和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后无工作经历的人员需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中组部、国家卫健委对有关项目检查标准已经调整的,按新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体检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后再完成体检。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招考职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进行。考察组织单位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

  (三)公示和聘用

  招聘主管部门(单位)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代码、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在公示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5年(含试用期)。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四)递补

  在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聘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八、咨询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或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举报电话:0513-87658033(如皋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政策咨询:0513-87650716;

  报名系统技术支持:0513-87650432;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九、本《公告》由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26年如皋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2.2026年如皋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

  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18日

  附件1:2026年如皋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xlsx

  附件2:2026年如皋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docx




信息来源:http://www.jiangsugwy.org/html/gdzk/nt/202603/68_97072.html

求职必读

相关职位事业编 更多>>

最新发表 更多>>

一周排行 更多>>

分类招聘 更多>>

广州招聘 深圳招聘 东莞招聘 佛山招聘 惠州招聘 珠海招聘 中山招聘 江门招聘 肇庆招聘 湛江招聘 茂名招聘 阳江招聘 汕头招聘 潮州招聘 揭阳招聘

汕尾招聘 梅州招聘 河源招聘 韶关招聘 清远招聘 云浮招聘 周边招聘 校园招聘 社会招聘 公务员 事业编 央国企 实习生 教师 医护 文职 辅警 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