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四川省委政策研究室2026年考调4人公告

2026-03-24 21:53:08

  为进一步加强政研改革干部队伍建设,充实骨干人员力量,优化队伍结构,按照有关规定,拟面向全省考调一批优秀文稿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考调名额及职位

  一级主任科员以下职级工作人员4名。

  二、考调范围

  符合报考条件的省直部门(含中央在川单位)和省内各市(州)、县(市、区)机关(单位)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下同)。

  三、报考条件

  1. 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具有较强的理论素养和文字功底,文稿写作经验丰富,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 中共党员。

  3. 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4. 年龄32周岁以下(1994年3月22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91年3月22日以后出生)。

  5. 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且在本机关(单位)工作1年以上。

  6. 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7. 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抗压能力。

  8.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尚在试用期或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有驻村工作要求的选调生,未按规定驻村的;工作未满相关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与我室在编在职干部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含拟制血亲关系)的;法律法规有其他禁止性规定的。

  参加考调期间,拟调整职务职级的,按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人事部门事先与省委政研室人事处沟通。拟提任领导职务的,一般暂停推荐考察程序;拟晋升职级的,沟通并征得同意后,可晋升职级。未经沟通同意提拔使用或晋升职级的,取消考调资格。

  省直部门,市(州)、县(市、区)的党委、政府部门从事文稿工作3年以上的人员,参加全省机关公文写作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的人员优先。

  以上条件计算时间均截至2026年3月22日。

  四、报考程序

  1. 报名:2026年3月23日至4月2日下午18:00,报名人员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s://www.scpta.com.cn/),在《中共四川省委政策研究室关于2026年考调工作人员的公告》中,下载填写《附件1:中共四川省委政策研究室2026年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附件2:中共四川省委政策研究室2026年考调工作人员信息简表》(附件2)电子版,统一命名为“姓名+手机号码”发送至指定报名邮箱419412343@qq.com。

  2. 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由省委政研室负责,根据岗位需要、报考人员情况,按不低于6:1比例择优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届时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向报考人员反馈是否进入笔试环节。

  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报名时符合考调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条件的,终止其考调程序,不再作为考调人选。

  3. 笔试:笔试采取命题闭卷写作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理论素养、政策水平、文稿写作和公文处理能力,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 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按3:1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考生持《报名表》(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任免机关〈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公务员(参公)登记表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参加下一程序。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报名人员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5. 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考生思想观念、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和心理素质,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 顶岗试用:按计分规则计算综合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顶岗试用人员。顶岗试用时间为3个月。

  7. 综合考察:试用期满对顶岗试用人员开展综合考察,根据拟调岗位要求、顶岗试用和综合考察等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调人员。

  8. 体检:体检由省委政研室负责组织,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各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9. 调入:对体检合格拟调人员,按规定程序开展公示、审批(备案)等工作,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1. 报考者应保证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和资料,对于弄虚作假,托人说情、打招呼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调资格。考调各环节工作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纪律,接受省纪委监委驻省委办公厅纪检监察组、省委政研室机关纪委及社会各界监督。

  2. 报名时请按要求准确填写本人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未通过资格审查及笔试面试环节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3. 本公告由省委政研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8—63093024(省委政研室人事处)

  监督电话:028—63093003(省委政研室机关纪委)

  附件:1.附件1:中共四川省委政策研究室2026年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2.附件2:中共四川省委政策研究室2026年考调工作人员信息简表

  中共四川省委政策研究室

  2026年3月23日




信息来源:http://www.chinagwy.org/html/gdzk/sichuan/202603/75_6766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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