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新疆兵团遴选和选调公务员114人公告

2026-01-28 12:47:3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转任规定》、《公务员调任规定》、《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等法律法规,兵团公务员局决定开展2026年度兵团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

  公开遴选职位包括副处级、科级职务和三级调研员及以下职级。

  公开选调职位包括副处级、科级职务和四级调研员职级。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公开遴选

  1.报名范围:

  师市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下同)。

  中央驻疆单位(包括垂管单位、派出单位等)、师市设在团场(乡镇、街道)的单位(包括派驻单位、派出单位)中符合条件的公务员均可报名。

  每名报考者只可选择1个职位,多报无效。

  (1)南疆师市机关公务员可报考兵团机关或者驻乌师市机关职位;南疆团场(乡镇、街道)公务员可报考兵团机关、驻乌师市或者本师市机关职位。

  (2)驻乌师市机关公务员可报考兵团机关或者南疆师市机关职位;驻乌师市团场(街道)公务员可报考兵团机关、本师市机关或者南疆师市机关职位。

  (3)其他师市机关公务员可报考兵团机关、驻乌师市机关或者南疆师市机关职位;其他师市团场(乡镇、街道)公务员除可报考上述职位外,还可报考本师市机关职位。

  2.报考者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反对分裂、维护社会稳定等重大原则问题上,始终做到旗帜鲜明、立场坚定;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在本层级机关工作2年及以上(正式在编且实际在岗);

  (4)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经历和工作经历,报考人员现任职务职级或其他相当职级层次须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职务职级层次范围;

  (6)除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职位外,报考副处长职位或者三级、四级调研员职位的,年龄在43周岁以下(1982年3月以后出生);报考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职位的,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87年3月以后出生);

  (7)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8)符合公开遴选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年龄、取得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含试用期)等计算时间截至2026年3月,现任职务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二)公开选调

  1.报名范围:

  兵团范围内国有企业、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中央驻疆国有企事业单位中符合条件的人员也可报名。

  每名报考者只可选择1个职位,多报无效。

  2.报考人员除应具备公务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调任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的资格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反对分裂、维护社会稳定等重大原则问题上,始终做到旗帜鲜明、立场坚定;

  (2)具有胜任工作的能力素质和专业素养,勤奋敬业、实绩突出;

  (3)具有国有企事业单位相当职务层次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国有企业须签订劳动合同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事业单位须在编在岗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

  (4)除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职位外,报考县处级职务职级职位的,年龄在43周岁以下(1982年3月以后出生);报考乡科级领导职务的,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87年3月以后出生);

  (5)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6)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年龄等计算时间截至2026年3月,现任职务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7)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8)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9)未满国家和兵团规定的服务期限或不符合遴选、转任和调任等规定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遴选或者选调报考者不得报考任职后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遴选或者选调单位(以下简称“招考机关”)的职位。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1月30日12:00至2月6日18:00(北京时间,下同)。

  2.报名方式:采取报考者自愿报名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考试信息网(http://btpta.xjbt.gov.cn)报名。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报考者登录本次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专用网址(http://btpta.xjbt.gov.cn),点击“公务员考试网上报名”进入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注册,并根据提示填写详细报考信息。第二,报考者上传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30K以下)。第三,报考者填报职位后,下载打印自动生成的《2026年度兵团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或者《2026年度兵团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并在报名人员承诺处签名,表中所有内容均不得涂改。第四,报考者将所在单位同意后的《报名推荐表》报师市党委组织部审核。第五,报考者按干部管理权限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推荐表》回传至报名系统。

  招考机关的遴选或选调人数、具体职位、资格条件、咨询电话等详见《2026年度兵团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汇总表》和《2026年度兵团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汇总表》(以下简称《职位表》)。报考者对《职位表》中有关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有疑问需要咨询时,可直接与招考机关联系。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为2026年1月30日14:00至2月7日18:00。招考机关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对报考者填写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审查结果。对只进行网上填报,未将《报名推荐表》回传至报名系统的,招考机关将不予资格审查。

  根据涉密机关人员管理有关规定,涉密机关人员参加遴选或者选调,须将《报名推荐表》等报名所需材料送至招考机关进行资格审查,并在网上报名系统填写基本信息。因报名产生失泄密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全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均应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遴选、选调资格;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导致报考者不符合遴选或者选调资格条件的,终止其遴选或者选调程序,不再作为遴选或者选调人选。

  (三)职位核减及职位改报

  笔试开考比例为3:1(资格审核通过人数:遴选或者选调职位计划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或取消职位。

  核减和取消职位情况,将于2026年2月11日在兵团考试信息网公布。取消职位的报考者,在兵团考试信息网进行改报,将原《报名推荐表》与新《报名推荐表》一并回传至报名系统。改报及审核时间为:2026年2月12日12:00至13日18:00。

  凡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报考者应如实、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取消遴选或者选调资格。本次公开遴选不收取报名费。

  报考者可在2026年3月9日12:00至15日登录兵团考试信息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

  (一)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3月15日9:00-12:00。

  2.地点:在乌鲁木齐市和兵团辖区各师市设置考场,具体详见准考证。

  (二)科目与内容

  副处级和三级、四级调研员公开遴选职位和公开选调职位,考案例分析与对策性论文一科(A类),科级和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公开遴选职位和公开选调职位考案例分析一科(B类),满分为100分。

  (三)笔试分数线确定及成绩查询

  兵团公务员局将根据笔试总体成绩统一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报考者可于2026年4上旬登录兵团考试信息网站查看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具体另行通知。

  五、面试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

  (一)面试人选确定

  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遴选或者选调职位计划的3倍,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笔试人员中依次确定。

  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遴选或者选调计划3倍的职位,确定现有的笔试合格人员为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并列人员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各招考机关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报名推荐表》、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其他证明遴选或者选调职位要求条件的相关材料原件。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并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三)面试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

  1.面试。报考者可4月上旬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站查看面试公告。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职位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成绩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2.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有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职位由招考机关负责实施。

  面试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处理,不开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职位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比例合成;开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职位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40%、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10%比例合成;法官、检察官职位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35%、面试成绩35%、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30%比例合成。总成绩保留原始计算数值。

  开展体能测评的职位,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体检由各招考机关根据职位条件设置组织实施。如需体检,通知报考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2.考察。考察工作由各招考机关负责。各招考机关结合招考实际根据报考者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察对象与遴选或者选调计划的比例为2:1,对于数量在2人以上的职位,可降低差额考察比例,但不得低于1.5︰1。

  (六)公示及办理相关手续

  1.确定人选。招考机关须在考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拟任职人员名单、考察情况报告和《干部任免审批表》报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时,各师市党委组织部须将审核确定的拟任职人员名单报兵团公务员局,由兵团公务员局统一公示。

  2.公示。兵团公务员局在兵团考试信息网公示拟任职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或者选调资格。

  3.任职。对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拟任职人员设置试用期,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拟任职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和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考核不合格的,返回原单位工作,相关情况报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

  公开选调拟任职人员还应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务员调任规定》等有关规定在3个月基础上执行1年试用期。

  六、监督与回避

  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接受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参加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利害关系的,实行回避;有舞弊等严重违反遴选和选调工作纪律行为的,按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报考人员违反考试规定的,视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任用的,取消其任用资格。

  政策咨询:详见《职位表》

  考务和技术咨询:0991-8883053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务员局

  2026年1月

  附件1:2026年度兵团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汇总表.xls

  附件2:2026年度兵团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汇总表.xls




信息来源:http://www.chinagwy.org/html/gdzk/xinjiang/202601/87_6756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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