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雄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中心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6-03-25 23:44:43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韶关市红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受南雄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中心委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两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及人数:南雄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中心财务辅助人员1名、工程管理辅助人员1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招聘

岗位

招聘人数

年龄

要求

学历 要求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岗位职责

政治 面貌

执业资格及其他要求

备注

财务辅助人员

1

35周岁以下(1991年3月25日以后出生)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士及以上学位

会计学(B120203、A120201)

会计硕士(A120206)

财务管理(B120204)

协助财务工作

中共 党员

执初级会计资格证及以上

限南雄市户籍

工程管理辅助人员

1

不限

协助工程管理内务工作

不限

限南雄市户籍

  2、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招聘的报名首日。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2.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3.报考专业。应聘人员必须以最高学历专业报考,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

  四、薪酬待遇及管理

  (一)工作地点:南雄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中心。

  (二)薪酬待遇:按南雄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中心聘用人员薪酬方案执行。

  (三)拟聘用人员属于南雄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中心临时聘用人员,非公务员编制,非事业编制。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报名方式及报名所需材料

  本次招聘通过“线上报名”“现场报名”两种方式进行,通过线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的考生都需于2026年3月31日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未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者,视为无效报名,不得进入考试及之后环节。

  1、线上报名

  (1)线上报名时间:从2026年3月25日起至2026年3月30日止;

  (2)线上报名方式:微信扫描以下二维码,按页面提示进行简历投递。

 

          (财务辅助人员报名二维码)                     (工程管理辅助人员报名二维码)

  2、现场报名

  (1)现场报名时间:2026年3月31日9:00-11:30,14:30-17:00;

  (2)现场报名地点:南雄市金叶大道中路97号(红海公司);

  (3)报名咨询电话:0751-3881139。

  3、所需提供材料和报名要求

  报名所需提供资料:

  (1)《南雄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中心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1)1份;(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不得擅自改变表格设置及样式,并按照要求填写,且《报名表》中“应聘人员承诺”必须本人手写签名;

  (2)报考承诺书(附件2)1份,需准确填写报考岗位,要求本人签名并按指模;

  (3)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

  (4)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各1份,如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5)有专业技术职称的,提供专业技术职称证件复印件1份;

  (6)按照附件2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7)近期免冠彩色小一寸照片两张(背面签名);

  (8)提供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该证明也可在考察阶段提供)。

  报名要求每名应聘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且须在报考时间内按规定现场提交符合本次公告和岗位要求的报考材料才视为报考成功,同时报考多个岗位者视为无效报名。因材料不符、不齐、资格不符合岗位要求或未在报名结束前重新提交补充材料而造成报名不成功的,由应聘人员承担责任。

  应聘人员应诚信报考,报名时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并符合招聘条件,违者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26年3月31日9:00-11:30;14:30-17:00。

  (2)资格审查地点:南雄市金叶大道中路97号(红海公司)。

  (3)资格审核要求:现场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核,线上报名人员和现场报名人员的都需本人持所需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未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不得进入考试及之后的环节。

  (四)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准考证会在考试前2天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考生邮箱,考生在收到准考证后仔细核对个人信息,确认无误后自行打印。

  (五)组织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具体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2.笔试地点:具体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3.笔试内容:采取百分制,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采用闭卷形式。

  4.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招聘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未达1:3比例的,按笔试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5.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在“韶关红海直聘”微信公众号统一公布。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具体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3)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4)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进行,面试成绩采用截尾平均数,即根据所有面试官的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再取平均值,分数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人选。

  4.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在“韶关红海直聘”微信公众号统一公布。

  (六)体检、考察和聘用

  1.体检。根据招聘岗位拟聘人数和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从考试总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及项目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检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如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统一进行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不予以聘用,所缺名额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2.考察。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进行考察。

  3.公示和聘用。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办理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韶关红海直聘”微信公众号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向南雄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中心提出,监督投诉电话:0751-3836189。恕不接受匿名投诉。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可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完成。

  拟聘人员公示结束且无异议的,不再递补。经公示无异议的,签订劳动合同。

  其他事项

  1.考生凭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2.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对在招聘过程中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人社部发〔2023〕58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4.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不组织任何形式的培训,不收取任何费用。

  5.报名期间可致电招聘韶关市红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咨询,咨询电话0751-3881139。电话咨询时间从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工作日)8:30-12:00、14:30-17:30。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6、有关招聘信息将在“韶关红海”微信公众号公布,请考生及时查看,如因本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导致的相应后果由本人承担。

  7.本次招聘工作由韶关市红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组织实施,公告及未尽事宜由韶关市红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1.南雄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中心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2.考生承诺书.doc


信息来源:https://www.gdnx.gov.cn/zwgk/rsxx/zkxx/content/post_28287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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