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市直医疗单位2025年赴高校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2025-10-10 23:03:24

  为加强惠州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结合惠州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人才需求和工作需要,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惠州市卫生健康局决定集中组织惠州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赴高校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一)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创建于1950年,是一所公立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现已发展成为国际爱婴医院、国际紧急救援中心网络医院、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国家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惠州市助理全科医师师资培训基地、广东医科大学惠州临床医学院,是广东省高水平医院,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单位,中国胸痛中心,国家高级卒中中心,广东省二级创伤中心建设单位。国家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连续6年获评“A”等级。医院现有南湖院区、下埔院区、仲恺院区、科研教学基地及金山院区(在建),开放床位2520张,2026年预计超过3270张。医院设有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1个、省临床重点专科13个、省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7个、市重点专科建设项目29个、市医疗质量控制中心34个、名中医工作室5个。现有在职员工3854人,硕博士777人,高级职称760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4人,省杰出青年医学人才2人,市拔尖人才9人,省名中医2人,市名医21人,市名中医5人。联系人:钟老师,电话:0752-2288163。

  (二)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创建于2008年12月,是公立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是广东医科大学附属惠州第一医院、惠州市急救创伤中心及市120急救指挥中心所在地。医院总建筑面积13.8万平方米,开放床位1484张。医院打造“458”学科建设战略,即四个领航学科(肿瘤、骨科、急诊、脑血管病科)、五大支撑平台(大影像、大检验、大康复等)及八大高水平学科(消化道、心脏病、精准医学等)。医院先后创建成为中国创伤救治联盟单位、中国胸痛中心、国家高级卒中中心、中国心衰中心、国家级房颤中心、国家消化道早癌防治中心联盟成员单位,是广东省二级创伤中心建设单位及惠州市唯一一家省肿瘤专科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合作单位,是广东医科大学研究生联合培养点、暨南大学医学研究生培养基地。医院现有在岗职工总人数2222人,卫生技术人员1934人,其中高级职称468人,硕博士学历393人,博士生导师2人,硕士研究生导师38人。医院现有省临床重点专科12个、省重点扶持建设临床专科3个、市重点专科28个、市医疗质量控制中心11个。联系人:黄老师,电话:0752-2883821。

  (三)广州中医药大学惠州医院(惠州市中医医院)始建于1965年,是惠州地区唯一的三级甲等中医医院,2022年4月纳入国家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建设单位,是国家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培养基地、广东省博士工作站、广东省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广东省高等医学院校教学医院,是广东省胸痛中心、广东省卒中中心、广东省创伤中心、国家药物(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国家三级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连续3年获评“A”等级,进入全国百强中医医院行列。医院分东院区和西院区,占地面积8.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4万平方米,编制床位800张,年底增至1300张。现有在岗员工120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198人,硕博士学历205人,博士研究生导师2人,硕士研究生导师24人。医院现有国家中医优势专科培育项目1个,广东省中医重点专科13个,市中医重点专科20个,国医大师传承工作室2个,省、市名中医(名医)传承工作室18个。联系人:陈老师,电话:0752-2756757。

  (四)惠州市第一妇幼保健院(惠州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惠州市儿童医院、惠州市妇产医院)始建于2008年,医院占地面积约2.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5.4万平方米;床位设置500张,儿童大楼(在建),预计2027年增至800张。医院是一所集医疗、保健、教学、科研等功能为一体的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是广东省普通高等医学院校教学医院、国家爱婴医院、母婴友好医院、国家级婴幼儿养育照护示范中心、中国妇幼保健协会婴幼儿养育照护指导中心规范化建设单位、专科助产士和儿童保健专科护士临床实践培训基地、省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省儿童友好基地、市产科质量控制中心和新生儿科质量控制中心的牵头单位、市重症(危重)孕产妇和重症(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市儿童手足口病重症病例定点收治单位、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医院现有省级保健特色专科3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2个,名医工作室2间,在岗职工970人,硕博士学历94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810人,其中高级职称180人。联系人:黄老师,电话:0752-7806398。

  二、招聘岗位

  4家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共招聘33名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

  (一)普通高等院校2026届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和符合岗位要求的社会人员。

  (二)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招聘公告规定的可报考。

  四、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惠州市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省政策规定编制人员的薪酬待遇。

  五、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报考程序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应在2025年10月13日00:00时至2025年10月17日24:00时期间登录网上报考系统(bm.gd-pa.cn/dzsys/hzwjj)进行报名操作,并将报名材料扫描件(要求清晰、完整)上传至报考系统。

  (二)报名材料

  1.报考系统内填报《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后下载并双面打印,手写签名后扫描上传至报考系统;

  2.有效身份证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6届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证明专业方向材料);

  4.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报名要求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同时报考多个岗位者视为无效报名。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年龄、资历计算时间截至2025年10月13日。

  2.应聘人员应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及所应聘岗位规定的具体条件。报名时应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凡以虚假信息报名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3.普通高等学校2026届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明,岗位要求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须于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人员须于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学位证书。非应届应聘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和证明材料。

  4.招聘岗位参照《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列入专业目录的,不得报考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应聘)岗位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须毕业院校教务处或研究生处盖章)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人员按所获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和成绩单参照相近专业报考,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中文和外文版本的成绩单。

  5.为避免影响招聘单位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岗位,不得漏填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应聘人员对《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所填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完全责任。

  (四)资格审核

  报名期间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和要求,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网络资格审核。审核不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应聘人员可通过报考系统查询审查情况,并保持电话畅通。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违纪违规行为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五)考试确认

  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请于2025年10月15日0:00时至10月18日10:00时登录报考系统确认是否参加考试。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应聘人员视为报名不成功。

  (六)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核及考试确认的应聘人员请于2025年10月18日15:00时起登录报考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应聘人员妥善保管。考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并在惠州市卫生健康局官方网站和报考系统网站公布。

  七、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方式为“直接业务考核(占综合成绩100%)”。如资格审核后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30人,将加试履职综合能力测评(采用客观题测评,闭卷方式进行),在测评合格(合格线为60分)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测评合格成绩从高到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3比例确定直接业务考核对象。

  预计履职综合能力测评考试时间:2025年10月19日

  预计直接业务考核考试时间:2025年10月19日或20日

  预计考试地点:北京市内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考试公告及准考证为准。

  (一)直接业务考核

  1.直接业务考核对象。参加直接业务考核人员名单于2025年10月18日或19日在惠州市卫生健康局官方网站、报名系统网站公布。(如有履职综合能力测评,人员名单于2025年10月18日公布)

  2.直接业务考核组织。直接业务考核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根据岗位需要,采取面试提问等方式重点考察招聘岗位相关的卫生专业水平能力、卫生职业技能,直接业务考核成绩现场公布。

  (二)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方式为“直接业务考核”的岗位综合成绩=直接业务考核成绩×100%。加试“履职综合能力测评”的岗位综合成绩=履职综合能力测评成绩×40%+直接业务考核成绩×60%。

  履职综合能力测评、直接业务考核、综合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合格线的,不能列为体检和考察对象。

  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履职综合能力测评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履职综合能力测评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直接业务考核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直接业务考核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惠州市卫生健康局另行组织面试。

  八、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实施。

  预计体检时间:2025年10月20日或21日

  预计体检地点:北京市内

  具体体检时间、地点以体检公告为准。

  九、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由惠州市卫生健康局官方网站公示。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递补

  因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拟聘人员放弃聘用、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等情况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惠州市卫生健康局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完成。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三)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落实相关回避规定要求。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惠州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惠州市卫生健康局:0752-2833618

 

   附件:1.“百万英才汇南粤”——惠州市市直医疗单位2025年赴高校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表.pdf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x


信息来源:http://rsj.huizhou.gov.cn/ywzt/sydwrsgl/content/post_56202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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