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惠城区2025年公开招聘20名硕博士研究生公告

2025-12-28 17:45:47

  为推进高质量发展,奋力建设一流中心区,进一步充实优化我区干部队伍,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等有关规定及《惠城区“人才双千计划”实施意见》有关要求,惠城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硕博士研究生。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关于惠州市惠城区的人文历史、自然地理、经济发展及政务信息等情况,应聘人员可登录惠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cq.gov.cn/)查询。

  二、招聘岗位

  公开招聘硕博士研究生20名,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具有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且具有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

  四、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五、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岗位中有年龄、工作经历年限等要求的,时间计算至报名首日;

  7.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报考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应聘人员于2026年1月4日9:00至1月8日16:00登录公开招聘报名系统(bm.gd-pa.cn/dzsys/hcrs)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2个工作日内,系统将公布各岗位报名总人数。

  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200KB以下)、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件及岗位要求的职业资格证以及中共党员和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的扫描件。报名上传的照片要求为彩色证件照,请勿上传自拍照。

  (二)报名确认

  应聘人员请于2026年1月14日9:00至1月15日16:00登录招聘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

  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应聘人员视为报名不成功。

  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请于2026年1月20日9:00起登录“bm.gd-pa.cn/dzsys/hcrs”,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应聘人员妥善保管。

  )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须使用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需使用本人永久居民身份证),公开招聘各环节使用的身份证件须一致。

  2.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须在报名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含本科阶段及研究生阶段)等相关证明材料;尚未领取学历学位证书的2026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高校尚未下发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可提供经教务处盖章的课程成绩单、载明所学专业及可授予的学位名称相关材料),须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硕博士研究生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等条件的需提交有关资格证书(电子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3.在国(境)外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需提供毕业学位证书及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未取得毕业学位证书的国(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证明材料需记载明确毕业院校、学历学位层次及毕业时间,须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4.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工作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在资格复审时出具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七、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主要测评综合基础知识。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成绩及入围面试人员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惠城区人民政府网公布,应聘人员可登录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

  )面试

  1.入围面试人员。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每个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将全部笔试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

  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惠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2.资格审核。面试前,将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入围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入围面试人员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3.面试组织。面试根据岗位需要采取结构化面试、试讲等方式组织进行。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面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1.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八、体检与考察

  在考试综合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人员,并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体检、考察工作分别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九、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惠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及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在同一岗位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和报考指南(附件2),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指定复习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社会上任何培训机构均与本次招聘组织者无关。

  (三)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四)本次招聘有关事宜将适时通过惠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咨询电话:惠州市惠城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事业股:0752-7809306(工作日9:00-12:00,14:30-17:30)

  附件1:惠城区2025年公开招聘硕博士研究生岗位表.xlsx

  附件2:报考指南.doc

  附件3: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信息来源:http://www.hcq.gov.cn/zwgk/hczp/content/post_5677873.html?session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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