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樟木头镇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14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本次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共14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东莞市樟木头镇2025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3.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4.符合招聘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报考年龄计算时间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技能证书、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获得时间截至开始报名时间首日(即2025年11月25日);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受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的;
6.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程序
(一)报名时间
从2025年11月25日9:00起至2025年12月1日17:00。
(二)报名资料
报名需在报名系统提供以下资料(电子版):
1.近期证件照1张(不限底色);
2.身份证、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
3.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及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4.招聘职位相关的职称、资格证书、相关工作经验证明(合同、社保证明)、文稿材料等(详见附件1)。
(三)报名方式方法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
请登录报名系统(网址:https://www.sydwzk.cn/gddgzmtzbwzp2025)注册个人信息,认真填写报名表,并按岗位要求上传报名资料1—4。
注意:所有报名资料需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上传,格式不正确或者内容不完整可能会被取消考试资格。
(四)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由樟木头镇党建和组织人事办会同用人单位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在报名系统对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并通知符合岗位要求的应聘者具体考试时间、地点。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
四、考试
(一)考试形式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成绩均为百分制,均设定60分为合格线。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视情况提前以短信的形式通知。
2.考试内容:
(1)岗位ZMT1—ZMT2: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岗位相关知识,120分钟;
(2)岗位ZMT3:申论,120分钟;
(3)岗位ZMT4—ZMT8: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岗位相关知识、申论,120分钟。
3.笔试成绩计算:岗位不设开考比例,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4.笔试成绩查询:笔试结束后适时公布成绩。考生可通过东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樟木头镇栏目(网址:https://www.dg.gov.cn/zmt/)查询笔试成绩。
(三)面试
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按照实际人数面试。面试前由樟木头镇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对进入面试环节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如有考生资料复审不合格或放弃参加面试,招录单位可视情况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时间每人十五分钟,主要测试与专业相关的综合分析、解决问题、沟通协调等能力。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的50%+面试成绩的50%。
(五)考试总成绩公布
考试总成绩将在东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樟木头镇栏目(网址:https://www.dg.gov.cn/zmt/)进行公布,考生可自行查询。
五、体检、考察
(一)确定人选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总成绩合格的报考者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录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考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以及笔试、面试任一科目缺考者均不能列为体检、考察人选。
(二)组织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具体体检事项另行通知。体检人选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三)组织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等情况。考察人选不符合招聘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六、公示、录用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东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樟木头镇栏目公示(网址:http://www.dg.gov.cn/zmt/)。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录用手续。
七、递补与调剂录用
如出现《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二十七条所列情形,由东莞市樟木头镇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在7个工作日内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若岗位进行递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不合格的;
(二)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
(三)考察不合格的;
(四)考察人选放弃考察的;
(五)拟录用人员放弃录用资格的。
八、聘用及试用期管理
(一)聘用
确定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二)薪酬待遇
1.岗位ZMT1—ZMT2:薪酬待遇按照樟木头镇属单位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实施;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如发现聘用人员不符合聘用条件、不能胜任工作或有违法违纪违规等情形的,予以解聘。
2.岗位ZMT3:薪酬待遇按照樟木头镇属单位特聘材料员工资福利待遇实施。
(1)特聘材料员设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月薪6000元,含单位所缴纳的五险一金等)。试用期内如发现聘用人员不符合聘用条件、不能胜任工作或有违法违纪违规等情形的,予以解聘。
(2)试用期结束后设9个月考察期(考察期年薪约15万元,含单位所缴纳的五险一金等),不能胜任的予以辞退,并按考试综合成绩排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选取补充人员或重新进行招聘。
(3)考察期满表现优秀的材料员,正式聘用,享受镇政府机关各项福利待遇(年薪约18万元,含单位所缴纳的五险一金等)。
3.岗位ZMT4—ZMT8:薪酬待遇按照樟木头镇属单位特聘工程师工资福利待遇实施。
(1)特聘工程师设试用期3个月(月薪7500元,含单位所缴纳的五险一金等),试用期内如发现聘用人员不符合聘用条件、不能胜任工作或有违法违纪违规等情形的,予以解聘。
(2)特聘工程师试用期结束后3个月为考察期(考察期月薪10000元,含单位所缴纳的五险一金等),不能胜任的予以辞退,根据用人单位的需求按考试综合成绩排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选取补充人员或重新进行招聘。
(3)考察期满且表现优秀的工程师,正式聘用,享受镇政府机关各项福利待遇,年薪按最新获取的与岗位相匹配的职称证书(初级职称约15万元/年,中级职称约18万元/年,高级职称约21万元/年,含单位所缴纳的五险一金等)。
九、有关问题说明
(一)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
(二)报考人员应提供准确的电话联系方式,确保可随时联系,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或录用资格。
(四)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有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有伪造、变造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件或工作经历证明等行为的,取消报名资格或录用资格。
(五)拟录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不保留聘用资格。
(六)报考人员对政策、报名考务、技术服务或招考资格条件有疑问需要咨询的,可联系:罗小姐,0769-87711005;刘先生,0769-87782386。
东莞市樟木头镇党建和组织人事办
2025年11月19日
附件:
信息来源:https://www.dg.gov.cn/dgzmtz/gkmlpt/content/4/4461/post_4461396.html#264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