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招聘雇员

2026-03-25 01:46:26

  根据工作需要,为充实本单位雇员队伍,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雇员。按照公平公开、择优录用的原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条件要求

  (一)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服从上级临时调配工作安排;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

  根据我局市场监管所工作需求,招聘雇员3名,大专及以上学历,40周岁以下(1985年3月23日以后出生),须持有C2或以上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具有1年及以上工作经历(须提供社保清单,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23日),具有较全面的法律基础知识和写作能力,有较强的沟通能力,熟悉电脑办公软件操作,主要从事市场监管领域日常监管和执法辅助工作,能出外勤,能参加夜间行动,具体工作岗位由用人部门统筹安排。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时间及要求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形式,通过微信小程序搜索“海纳职通”进入“海珠雇员招聘专区”报名。

  2.报名时间:2026年3月23日9:00至3月25日18:00(3个工作日)

  3.报名要求:考生报名时须按要求在报考平台填写本人信息,并上传有关材料(jpg、pdf格式),包括: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照、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及本人页,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及本人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如有)、学信网学历(《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证明(如有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机动车驾驶证、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费明细等能证明工作经历的材料)。(上传资料不齐全将不能通过审核)

  招考单位将通过报考平台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初审。请考生确保填写的报名信息真实、准确。初审过程中,如出现考生上传材料不齐全等情况,将通过电话、短信或邮件通知考生。请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补充材料,逾时将按审核不通过处理。

  (二)考试和资格审查(考试时间和地点将以电话、电信或邮件的方式进行通知,请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有效的联系方式)

  1.笔试

  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测试综合知识、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等。

  2.资格审查

  按招考岗位拟聘用人数和笔试成绩高低顺序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和面试的人员名单。未达上述比例的,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入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

  考生应对提供的材料负责,所提交的材料必须与报名时填写的情况一致。考生进行资格审查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如有)、学信网学历(《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证明(如有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机动车驾驶证、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费明细等能证明工作经历的材料)等岗位要求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原件在校验后退还本人)。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考生和有关单位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考生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3.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形式和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所聘岗位的专业匹配性以及分析判断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成绩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确定名次。

  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分数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考生自身原因放弃体检、录用资格等,造成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的考生已无可递补的情况,本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按招聘公告设定的条件和进入面试的比例,以笔试成绩高低,再次组织报考该岗位的考生进行面试。

  三、体检

  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和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应聘人员按通知要求携带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医院建议复查且在15个工作日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或因个人原因放弃录用的,本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考察聘用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社会信用记录等。考察不合格或试用期间因劳动者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按照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aizhu.gov.cn)公示3个工作日。对于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选,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待遇和管理

  待遇标准按照海珠区、海珠区市场监管局有关文件执行。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本单位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其他

  (一)招聘岗位,不得兼职,被聘用前已有工作单位的,应当于入职前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二)考试期间考生如出现不适症状,应及时报告并自觉服从考务人员管理,配合接受相应安排。

  (三)聘用后可由我单位统筹岗位调配。

  (四)报考咨询电话:020-89000056,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0-82402727,咨询时间为:周一至周五,9:30-11:3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未尽事宜按我局有关规定执行,本公告由海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信息来源:https://www.haizhu.gov.cn/gzhzscjg/gkmlpt/content/10/10739/post_10739886.html#2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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