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广州市番禺区教育系统校园招聘“优才计划”公告

2025-12-03 23:37:43

  为贯彻落实省“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计划部署,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吸引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广州市番禺区教育系统工作,我区决定于2025年12月在湖南省长沙市设置考点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5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一)招聘单位简介详见《2025年广州市番禺区教育系统校园招聘“优才计划”招聘单位联系方式及网址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岗位情况详见《2025年广州市番禺区教育系统校园招聘“优才计划”岗位需求表》(附件2)。

  二、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对象为2026年毕业生,即于2026年1月1日(含)至2026年12月31日(含)期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2026年港澳居民毕业生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的通知》和本公告规定的相关条件,可报考相关岗位。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考者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重新发布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5〕9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7.本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具体情形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规定;

  7.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2026年毕业生;

  8.已签订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的2026年毕业生;

  9.2025年下半年广州市教育系统“优才计划”考试中报考了番禺区教育系统辖下学校并入围体检环节的考生。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三)具体资格条件  

  1.年龄条件:硕士研究生报考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报考年龄在4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以报名首日2025年12月19日为界(以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为例,即要求应聘人员须是1984年12月19日及之后出生,其他年龄要求以此类推)。

  2.应聘人员须以《岗位表》(附件2)要求学历学位一致的专业报考,专业名称及代码按照《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执行,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作为所学专业依据。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上述专业参考目录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应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加盖院校公章)、毕业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供审查是否符合要求。

  3.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须国家承认。国(境)外学历、学位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应聘人员须在2026年12月31日(含)前取得岗位招聘条件要求专业相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才能办理聘用手续,逾期未取得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4.应聘人员可用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但用于报考的学历层次和学位层次应同时符合岗位要求,如:招聘岗位要求学历、学位须研究生学历、硕士或以上学位的,应聘人员应具有符合专业要求的研究生学历及相应的硕士或博士学位。上述应聘人员须在2026年12月31日(含)前取得最高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逾期未取得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5.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报考初中教师岗位需具有初级中学或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高中教师岗位需具有高级中学或以上教师资格证。应聘人员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在2026年12月31日(含)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逾期未取得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6.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须取得二级甲等或以上普通话测试合格证书。应聘人员暂未取得相应合格证书,须承诺在2026年12月31日(含)前取得,逾期未取得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报名方法及流程

  采取网络报名、本人现场宣讲会报名并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2025年12月19日(星期五)9:00时至12月25日(星期四)17:00时。应聘人员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1787)或通过“事招雷达”APP,按照网上提示方法填写个人资料进行网络报名。网络报名流程为:访问报考系统—注册账号—填报岗位相关信息—填写报名资料—上传照片—报名确认—自行打印报名表。每人仅限报考一个岗位,逾期不接受报名。

  2.网络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本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3.凡与招聘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亲属关系的报考考生须在《报名表》的“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栏中逐一填写清楚,不得漏填。

  4.建议应聘人员关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事招雷达”APP,届时可在该网站或APP处理报名等流程,并在上述渠道查询考试成绩等信息。

  (二)现场宣讲会及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前举行宣讲会,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情况介绍及现场答疑等。

  1.现场宣讲会的时间及地点:2025年12月24日(星期三)19:00-21:00时在湖南师范大学桃花坪校区树达楼。

  2.现场资格审查的时间及地点:2025年12月25日(星期四)9:00-17:00时在湖南师范大学桃花坪校区树达楼。

  3.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及要求

  (1)应聘人员须本人到报考单位现场所在区域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2)携带网络报名系统打印并本人签名的《报名表》和《资格审查目录表》(附件4)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同时提交《资格审查目录表》所列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3)在国(境)外学习并将于2026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课程成绩单、学院的在读证明和有效翻译材料)。

  (4)凡与招聘条件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查的,均不得参加面试。

  五、考试方式和内容

  考试包括面试(基本能力测试+试教)和笔试。应聘人员凭相应的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等参加考试。应聘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考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一)面试

  1.面试(基本能力测试)

  (1)打印面试准考证:预计2025年12月26日(星期五)15:00时后开放打印(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成功报名且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打印面试准考证。

  (2)时间和地点:预计在2025年12月27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基本能力测试主要采用小组讨论的形式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具体形式见下表:

岗位情况

测试形式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与岗位招聘数>5:1的岗位

小组讨论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与岗位招聘数≤5:1的岗位

该岗位所有考生基本能力测试环节免考,直接进入下一环节

  (4)基本能力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基本能力测试结果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

  (5)根据考生基本能力测试成绩高低排序,各岗位原则上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试教)的人员。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试教)。进入面试(试教)名单于基本能力测试结束后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相关通知”专栏、“事招雷达”APP上公布,应聘人员可通过上述渠道查询。

  (6)为确保招聘工作的竞争性和公正性,基本能力测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若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或取消相应招聘岗位数。 

  2.面试(试教)

  (1)时间和地点:预计在2025年12月28日(星期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通知为准。

  (2)面试(试教)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按6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面试(试教)成绩当场向应聘人员宣布,并由应聘人员签名确认。

  (3)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员,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笔试。进入笔试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相关通知”专栏、“事招雷达”APP上公布,应聘人员可通过上述渠道查询。

  (二)笔试

  1.打印笔试准考证:预计2025年12月28日(星期日)22:00时后开放打印(如有变化,另行通知),进入笔试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打印笔试准考证。

  2.时间和地点:预计在2025年12月29日(星期一),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3.笔试考试内容为教育界关注的热点问题,包括教育教学理论、方式、方法和价值观等知识和应用;教育学、心理学的知识和应用、教师职业道德等教育通识;教育政策法规。

  4.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4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笔试合格成绩为60分,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三)综合成绩

  按照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的比例确定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综合成绩达60分及以上者方可进入体检。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首先按同一岗位面试(试教)成绩合格者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如出现综合成绩、面试(试教)成绩都相同,则按面试(试教)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如出现综合成绩及主评委评分均相同的,由区教育局组织综合成绩相同人员另行进行面试(试教)。

  六、体检

  1.区教育局根据各岗位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名单。

  2.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相关通知”专栏、“事招雷达”APP上公布,应聘人员可通过上述渠道查询。

  3.体检按相关政策组织实施。体检时有冒名顶替等作假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考察

  考察工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相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

  八、公示和聘用

  1.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组织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2.拟聘用人员名单确定后,在番禺区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panyu.gov.cn/zwgk/rsgk/zkxx/index.html)、番禺区政府门户网区教育局版块“政务公开”栏(网址:http://www.panyu.gov.cn/jgzy/qzfbm/fzqjyj/zyzn/)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异议不影响聘用的,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3.拟聘用人员须取得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因拟聘用人员的个人原因造成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职手续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4.所有被聘用人员依据岗位表标明的岗位级别进行聘用。如应聘人员已具备的专业技术资格等级高于招聘岗位等级的,聘用后仍按招聘岗位中标明的岗位等级聘用。

  九、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在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是否递补由番禺区教育局研究决定。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十、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享受有关政策规定的番禺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薪酬待遇。

  十一、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详细阅读本公告,符合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方可报考。应聘人员报名后视为认同公告所有内容,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所填写的报名信息及上传的证明材料须真实有效,如不符合招聘公告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番禺区教育局均可以取消其资格。

  (二)应聘人员须恪守诚信原则,具备参加面试(试教)资格的应聘人员须作出不主动放弃体检、聘用资格的承诺,同时也须作出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的承诺,诚信报考。

  (三)考试的时间安排均为初定时间,在考试过程中会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调整,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相关通知”专栏、“事招雷达”APP。因个人原因错过考试时间的由应聘人员自负。

  (四)我区不负责办理聘用人员的配偶及子女的工作调动与工作安排等事宜。

  (五)各考试环节,应聘人员须严格按照考试要求凭准考证、身份证依时到达考场参加考试,未按时参加考试或中途擅自离开考场视为放弃考试。如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是唯一可以代替身份证作为入场参加考试的法定身份证明凭证,任何其他证件包括:户口簿、护照、工作证、驾驶执照、学生证、身份证办理受理回执、派出所开具的带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公章的身份证明等都不能代替身份证参加考试。应聘人员在各考试环节均不能向考官透露个人信息,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六)为了便于管理,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须在办理聘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港澳居民按《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七)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八)本次考试笔试成绩在60分以上的人员经审查后进入番禺区临聘教师库,我区如有相应学科临聘教师需求,符合临聘教师条件的人员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九)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十二、联系及咨询电话

  通讯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清河东路319号番禺区政府办公中心东副楼408室

  邮政编码:511400

  咨询电话:020-84641661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00-17:30时

  联 系 人:李老师、杨老师

  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400-020-1616

  监督电话:020-84641671

  本公告由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法规处理。

  附件1.2025年广州市番禺区教育系统校园招聘“优才计划”单位联系方式及网址一览表.xlsx

       附件2.2025年广州市番禺区教育系统校园招聘“优才计划”岗位需求表.xls

       附件3.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附件4.2025年广州市番禺区教育系统校园招聘“优才计划”审查目录表.doc


信息来源:https://www.panyu.gov.cn/jgzy/qzfbm/fzqjyj/jyjgkml/qt/tzgg/content/post_105760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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