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2025年考核招聘事业编人员公告

2025-10-12 12:40:54

为进一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聚焦创建“职业型、特色性、国际化”职业院校的总体目标定位,着眼于打造高水平的师资队伍,我校决定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0名。

、单位基本情况

海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成立于2020年5月,是经海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专科层次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也是海南省唯一的公办卫生健康类高等职业院校。

现有在校生6000余人,教职工300余人,高级职称教师占比约26.9%,具有硕士学位教师占比约28.8%,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的比例比例34.2%。

学校共申报备案9个专业类别14个专业。现开设有护理、护理(健康与社会照护 方向)、护理(医学美容方向)、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助产、药学、中药学、药品质量与安全、医学检验技术、康复治疗技术、医学影像技术、眼视光技术、针灸推拿、预防医学等14个专业(高职专业14个,五年一贯制专业9个,中高“3+2”专业2个、高本“3+2”专业2个)。建立了以护理专业为龙头专业,带动助产、药学等优势专业和医学检验、康复技术等特色专业发展,形成多专业支撑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

、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及范围

本次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共10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0名。具体详见《海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2025年考核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

、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7.应聘时已与我省党政机关(含派出机构)、事业单位建立人事关系的人员应征得原所在单位主管同意方可报考,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必要时应征得单位主管部门同意;

8.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9年10月11日至2007年10月10日期间出生);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4年10月11日至2007年10月10日期间出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7.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1.信息公布时间:开展校园招聘前发布。

2.信息公布形式:本方案经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核准、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通过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和海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官网同时发布公开招聘信息,招聘公告发布至报名结束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其中报名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公告应明确招聘的岗位、人数、学历、专业、年龄等所需资格条件等。后续招聘工作中的拟聘用人员公示在与招聘公告相同范围内发布,其他公告在海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官网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设有重庆、广州两个考点,考试地点及顺序由重庆、广州两个考点依次进行,各考点考核成绩单独计算。若某岗位招聘计划在重庆考点招满,广州考点不再招聘该岗位,并在广州考点报名前在海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官网发布剩余岗位公告。

(二)组织报名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线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均须使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社会保障卡),且报名与考试的身份证(社会保障卡)须保持一致。考生应按招聘要求如实提供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因本人填写信息不完整、填写错误或提交的报名材料不真实、不齐全、不清晰、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导致审查结果不通过的,责任自负。

1.线上报名

(1)报名时间:

①重庆站:2025年10月11日-2025年10月20日

②广州站:2025年10月30日-2025年11月7日

(2)报名材料: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将以下报名材料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到以下邮箱:hwjyrszp@163.com,并致电0898-68661847进行接收确认。因未及时电话确认,造成报名材料未提交成功或未审核,考生需要承担责任。压缩包和邮件名为:考生姓名+应聘岗位。

①《海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2025年考核招聘事业编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本人签名并扫描上传);

②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③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复印件(正反面在同一页面);

④与应聘岗位相匹配的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认证证书等。2025年毕业生因校方原因晚发或者缓发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所在学校相关证明;2026年应届毕业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和学位证。

对于国内院校毕业生应聘人员,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上的专业代码或名称因教育部专业目录调整、院校专业设置变更等原因,与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中的专业代码、名称不一致的;对于国(境)外留学归来的应聘人员,其学历学位证书上所列专业名称与岗位需求表中的专业名称存在差异(例如:翻译名称不一致、专业分类标准不同等)的,上述两种情况将由我院的招聘领导小组进行专项审核,依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所学专业课程清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研究确定其是否符合专业报考资格。除上述情况外,应聘人员所学专业的代码及名称须与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中的专业代码及名称一致;

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6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到毕业时间的,需上传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⑥《考生诚信承诺书》(本人手签并扫描上传,见附件3);

⑦《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本人手签并扫描上传,见附件4);

⑧应聘时已与我省党政机关(含派出机构)、事业单位建立人事关系的人员应征得原所在单位主管同意方可报考,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必要时应征得单位主管部门同意;

⑨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2.现场报名

(1)现场报名时间和地点

①重庆站:2025年10月24日9:00-12:00重庆医科大学。

②广州站:2025年11月15日9:00-12:00广交会展馆。

(2)现场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海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2025年考核招聘事业编工作人员报名表》(本人签名)或个人简历1份;

②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③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复印件(正反面在同一页面);

④与应聘岗位相匹配的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认证证书等。2025年毕业生因校方原因晚发或者缓发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所在学校相关证明;2026年应届毕业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和学位证。

对于国内院校毕业生应聘人员,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上的专业代码或名称因教育部专业目录调整、院校专业设置变更等原因,与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中的专业代码、名称不一致的;对于国(境)外留学归来的应聘人员,其学历学位证书上所列专业名称与岗位需求表中的专业名称存在差异(例如:翻译名称不一致、专业分类标准不同等)的,上述两种情况将由我院的招聘领导小组进行专项审核,依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所学专业课程清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研究确定其是否符合专业报考资格。除上述情况外,应聘人员所学专业的代码及名称须与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中的专业代码及名称一致;

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6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到毕业时间的,需提供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⑥《考生诚信承诺书》(本人手签,见附件3);

⑦《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本人手签,见附件4);

⑧应聘时已与我省党政机关(含派出机构)、事业单位建立人事关系的人员应征得原所在单位主管同意方可报考,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必要时应征得单位主管部门同意;

⑨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资格审查

1.线上报名

线上报名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资格审查结果将在海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官网公布。

资格审核通过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到考核现场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与重庆、广州考点线下报名的时间地点一致;如有变动,以工作人员电话通知为准:

①《海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2025年考核招聘事业编工作人员报名表》(需附本人彩色证件照片和签名);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1份(正反面在同一页面);

③历次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取得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认证证书;2025年毕业生因校方原因晚发或者缓发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所在学校相关证明);

④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6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到毕业时间的,需提供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⑤《考生诚信承诺书》(本人签名);

⑥《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本人签名)。

2.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的考生,当场进行资格审查。依据公告的招聘条件,对现场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当面告知考生资格审查结果,并当日在考点公告栏进行公示。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组织考核面试

本次考核招聘不设开考比例,按实际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入考核环节。报考同一岗位有两名(含)以上考生出现考核成绩并列时,须进行加试(加试以面试形式进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按加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顺序。

1.考核人选:通过资格审查人员。

2.考核方式和内容:采取个人陈述或现场答辩等方式进行考核,对应聘人员的岗位适应能力、职业道德、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进行全面考核。

3.相关专业的专家组成考核小组,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核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考核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招聘岗位报考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须有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含)成员表决通过,方可列为体检和考察人选。未获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含)成员表决通过,取消该报考人员的体检和考察资格。表决情况记录在册。

4.考核时间和地点

考核时间和地点以现场招聘工作人员电话通知为准,考核成绩在海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官网发布。

(五)体检和考察

1.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达到考核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参加体检人选名单在海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官网公布。

2.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

3.体检结果应及时告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规〔2025〕2号)第三十九条之规定,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7天内向海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或以上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时应当有纪检人员参与陪同,复检只能进行1次。

4.根据考核、体检结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等额确定考察人选。由海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抽调有相关经验的人员组成考察小组到应聘人员原工作、学习单位或常驻地,对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查阅个人档案,并形成考察报告。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不予聘用。自愿放弃的,须提交自愿放弃书面说明,明确应聘岗位、放弃原因等,本人签名。空缺的岗位名额,由海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结合实际情况确定递补或取消。若递补,从考核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人员中按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递补名单在海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官网发布。

)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将拟聘人选在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海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海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和海南省卫生健康委人事处共同组织调查处理,并将结果及时报送给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及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海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考核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核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递补名单在海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官网发布。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3.未能按期提供相关证件材料的;

4.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核准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海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及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花名册》、拟聘用人选的考试成绩、集体研究拟聘用人员的会议纪要等材料经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核后报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经核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海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办理聘用及相关待遇

海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将及时通知拟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到。拟聘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限内报到的,海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可以取消其聘用资格。

受聘人员纳入海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事业单位事业编制,海南卫生健康职业院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按照国家和海南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和福利有关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的情形的,应当实行回避。应聘人员在报名时与海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职工或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委属其他单位人员存在近亲属关系的须主动报告。

(二)严格执行招聘纪律,如有违反《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规〔2025〕2号)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三)公开招聘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招聘工作全部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1.海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0898-66221150(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2.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处:0898—65388323

(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3.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898-65336895(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其他

(一)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海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二)报名咨询电话:(0898)68661847;联系人:姚老师、秦老师(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附件:1.2025年考核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职位表

      2.海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

      3.考生诚信承诺书(模板)

      4.未被失信惩戒承诺(模版)

      5.同意报考证明(模板)

       6.专业参考目录

      6.1: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

      6.2: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

      6.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版)

                      海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

             2025年10月11日


信息来源:https://hrss.hainan.gov.cn/hrss/sydwzp/202510/057c02fe6c3541efbc5571e8cbddd023.shtml?ddtab=tr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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