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海口技师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第1号)

2025-12-29 10:55:33

为进一步加强海南省海口技师学院师资力量,满足不断扩大的办学规模、对外社会培训工作力度,结合学院教育教学工作实际需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海南省海口技师学院(海口市高级技工学校)创办于1970年,是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的副处级事业单位,以培育中级工、高级工、预备技师为主要任务,集学制教育、社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于一体的公办全日制技工院校。学院校址位于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西秀镇富屋街65号,占地面积232亩,建筑面积78196平方米,先后被评为国家级重点技工学校、国家中等职业学校改革发展示范校、海南省职业教育杰出创业人才培育学校,被授予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海南省职业教育工作先进单位。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事相宜的原则;

(四)坚持人岗相适,招聘岗位与任职条件及要求相匹配的原则;

(五)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范围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10名专业技术人员。被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按我市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具体详见《海南省海口技师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符合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职业技能等级证、工作经历(劳动合同和社保清单)、获奖证书等取得截止时间为报名截止时间。

(二)招聘范围

本次招聘面向全国,年龄不超过38周岁(含)是指1986年12月30日后出生,年龄不超过48周岁(含)是指1976年12月30日后出生,年龄不超过53周岁(含)是指1971年12月30日后出生的人员。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等其它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

6.取得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

7.应聘时已与我省党政机关(含派出机构)、事业单位建立人事关系的人员应征得原所在单位主管同意方可报考,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必要时应征得单位主管部门同意。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5.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6.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7.失信被执行人;

8.现役军人;

9.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

10.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11.《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规〔2025〕2号)相关规定应当回避、不得报考的;

12.有不适宜从事教育和科研工作的行为及经历表现的;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岗位资格条件

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学历、年龄、工作经历等具体要求见附件1。

五、招聘办法和程序

招聘流程将严格按照发布公告、接受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及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haikou.gov.cn)、海南省海口技师学院官网(http://www.hkgjjx.com)同时发布公开招聘信息。后续招聘工作中的补充公告和拟聘用人员公示等信息在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海南省海口技师学院官网发布。

考生报考后应及时在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海南省海口技师学院官网了解招聘工作进展和有关事项的公告。

(二)组织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和证明材料等、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招考岗位。报考后应及时在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海南省海口技师学院官网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海南省海口技师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3),信息填报不实或虚假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2.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6年1月4日9:00至1月8日17:00(节假日正常报名)

报名网址:

http://bm.i35.cn/index.php/exam/?EXAMID=8664

3.报名材料

报名时须在网上提交以下材料(图片上传要求:以jpg格式,大小不超2MB):

(1)《海南省海口技师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本人手写签名);

(2)居民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均可作为参加考试身份的有效证明。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正反面在同一页面);

(3)户口本(户主与本人页);

(4)国家承认的学历及相对应的学位证书。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对于国内院校毕业生应聘人员,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上的专业代码或名称因教育部专业目录调整、院校专业设置变更等原因,与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中的专业代码、名称不一致的;对于国(境)外留学归来的应聘人员,其学历学位证书上所列专业名称与岗位需求表中的专业名称存在差异(例如:翻译名称不一致、专业分类标准不同等)的,上述两种情况将由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专项审核,依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所学专业课程清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研究确定其是否符合专业报考资格。除上述情况外,应聘人员所学专业的代码及名称须以教育部最新发布的专业目录为准,与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中的专业代码及名称一致】

(5)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7)报考时已与我省党政机关(含派出机构)、事业单位建立人事关系的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上传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附件4);

(8)《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3,本人手写签名并按手印);

(9)报考具有1年及以上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对口专业教学经历岗位的人员须提供1年及以上社保养老清单、劳动合同以及单位工作证明并盖章;

(10)报考考核招聘岗位的人员须提供具有本职业类工种技师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五年及以上社保养老清单、劳动合同及从事与本职业工种相同工作证明并盖章;

(11)岗位要求提供的其它证书及相关材料。

4.专业与学历要求审核依据

依据教育部发布的《专业参考目录》(附件5)、《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22年修订)》(附件6)等专业目录设置。

5.资格审查及查询

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等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完成后及时公布。网上报名系统在已过报名期限后(2026年1月8日17时)不再接受考生新注册报名。已经提交报名材料的考生,须在2026年1月8日17时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如果在2026年1月9日12时未重新提交或资格审查仍未通过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不能参加考试。系统将于2026年1月9日12时准时关闭。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6.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海南省海口技师学院官网。

(三)考试招聘

考试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所有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招考岗位,按岗位的招聘数与应聘该岗位符合报考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进行笔试,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会发布一次延长公告,如仍未达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招聘岗位被取消的,不再安排相关考生再次报名。

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

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要求命题,笔试内容包含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占比60%,以实际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为主;公共基础知识占比40%。

考试为闭卷考试,各招聘岗位的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的科目、招聘岗位需求合理划定,一般不低于试卷卷面总分的50%;如笔试合格分数线低于试卷卷面总分50%的,应当经主管部门和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划定。笔试时间与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在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海南省海口技师学院官网公布,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人选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确定。面试前,在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海南省海口技师学院官网发布面试公告并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名单在面试前3天在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海南省海口技师学院官网公布。

资格复审须提供《海南省海口技师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户口本、学历及学位证书、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考生诚信承诺书》、资格证、同意报考证明、岗位要求有相关工作经历的,须上传劳动合同、社保养老清单及工作经历证明及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留学回国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证书。

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上述材料,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结束后,考生应在候分区当场核对本人的抽签顺序号、准考证号、面试成绩,确认无误后签名离场。

面试实行百分制计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4.考试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计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依据“四舍五入”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报考同一岗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加试以面试形式进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综合成绩在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海南省海口技师学院官网上公布。

(四)考核招聘

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招考岗位,考核招聘的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1.资格复审

被考核人员资格复审须提供《海南省海口技师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户口本、学历及学位证书、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考生诚信承诺书》、资格证、同意报考证明、岗位要求有相关工作经历的,须上传劳动合同、社保养老清单及工作经历证明及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留学回国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证书。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上述材料,取消应聘人员的考核资格。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考核时间

以准考证和考试公告为准。

3.考核方式

考核形式:以现场面试形式进行(课堂试讲(含现场答辩)和专业技能操作),按百分制考官现场给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其余考官的平均分即为该考生的考核综合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考核合格分数线为60分,凡考核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者不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报考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须有面试考官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

考核成绩在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海南省海口技师学院官网上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1.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

2.体检: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由海南省海口技师学院统一组织在县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7天内向海南省海口技师学院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或以上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时应当有纪检人员陪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3.考察:对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不予聘用。自愿放弃的,须提交自愿放弃书面说明,明确应聘岗位、放弃原因等,本人签名。空缺的岗位名额,可在应聘相同岗位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递补在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海南省海口技师学院官网公布。

(六)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按照人事管理权限,采取集体研究的方式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对拟聘人选在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海南省海口技师学院官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递补名单在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海南省海口技师学院官网发布。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七)核准及办理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1.拟聘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限内报到的,海南省海口技师学院可以取消其聘用资格。

2.聘用试用期3个月(毕业生初次就业试用期1年,累计就业时间不超过1年的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招聘人员享受的待遇按海口市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3.受聘人员可凭《海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办理党(团)关系、档案、户口迁移等相关手续。

六、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2017第35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规〔2025〕2号)的各项纪律规定。

(一)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的情形的,应当实行回避。

(二)严格执行招聘纪律。如有违反《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规〔2025〕2号)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三)本次招聘工作接受和社会和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口市纪委监委驻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监督指导。招聘工作全部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98-68721117(海南省海口技师学院办公室)

监督电话:0898-68724158(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科)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898-36609468,0898-36609469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30-17:00节假日不接受咨询)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事项由海南省海口技师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附件:1.海南省海口技师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岗位信息表

      2.海南省海口技师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报名登记表

      3.考生诚信承诺书

      4.同意报考证明

      5.专业参考目录

      6.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22版)

         


海南省海口技师学院

2025年12月29日


  • 附件1:海南省海口技师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 附件2:海南省海口技师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 附件3:考生诚信承诺书.docx
  • 附件4:同意报考证明.doc
  • 附件5:目录1: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pdf
  • 附件5:目录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5年).pdf
  • 附件5:目录3: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docx
  • 附件5:目录4:高等职业教育专科新旧专业对照表.docx
  • 附件6: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22版).xlsx


  • 信息来源:https://rsj.haikou.gov.cn/xxgk/gsgg/./202512/t149174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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