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农业农村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5-11-16 01:10:00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东莞市事业单位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目录》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工作需要,我局下属事业单位东莞市农业科学研究中心招聘高层次人才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高层次人才,具体岗位职责和要求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 身心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6. 具备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7. 在编人员报名需征得现工作单位同意;

  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 受过刑事处罚的;

  2. 被开除公职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或受其他影响录用的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3. 近两年,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4. 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 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 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2025年11月19日8:30至11月25日17:30

  2. 报名方法: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准确把握报考岗位的具体条件,于报名时间内将个人简历以及报名资料压缩为一个压缩文件(以“岗位代码+姓名”命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dnnrsk@dg.gov.cn邮箱。

  3. 报名提交的材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含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电子照片);

  (2)身份证正反面PDF扫描件(扫描在同一页);

  (3)户口簿或户口卡(户主页及个人页)PDF扫描件;

  (4)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认证报告)、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学位认证报告)PDF扫描件;

  (5)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PDF扫描件;

  (6)工作经验的证明资料PDF扫描件(包括社保缴费证明及与参保单位一致的劳动合同);

  (7)其他相关佐证材料PDF扫描件。

  考生应于报名结束前根据要求完整上传上述各项报名材料。

  (二)资格初审

  根据招聘条件,由市农业农村局人事科负责报考资格初审,采用线上审核方式进行。资格初审情况由市农业农村局通知考生。凡材料不齐全、报考信息不实、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现场查核未能提供原件、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资格复审安排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由市农业农村局统一组织实施,按实际通过审核人数开考。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方式、内容另行通知。面试采用百分制,面试成绩当场宣布,并设定75分合格分数线,低于75分的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若面试成绩相同,则按主评委分数高低确定面试排名。

  (四)体检

  组织体检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体检。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对象,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进入考察阶段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有效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等材料。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

  (六)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当出现《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二十七条所列情形时,由招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在7个工作日内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七)办理聘用备案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三、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必须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完全责任。其中,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高中开始,填写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学习工作、任何职。对高校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为避免影响招聘单位审查是否构成回避关系岗位,不得漏填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等信息。

  (二)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拟聘用人员被审查为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审查没有结论或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本次招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769-22830826,联系人:胡先生;

                    0769-23668601,联系人:曾小姐。

 


信息来源:https://nyncj.dg.gov.cn/zfxxgkml/qt/tzgg/content/post_44589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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