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高新区2025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公办中学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2025-12-20 20:20:47

  为贯彻省“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计划部署,加强珠海高新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大力推进珠海高新区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及珠海市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20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珠海高新区简介

  珠海高新区是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由国家科委(现科技部)授牌并进行动态管理的国家级高新区。唐家湾主园区位于珠海市北部,由唐家、金鼎、淇澳组成,占地面积175平方公里。北面与中山市接壤,东面与香港、深圳隔海相望。京港澳高速、西部沿海高速、广珠城际轨道以及即将动工的深中通道南延线-中山东部外环、规划中的深珠通道、南珠(中)城际轨道(对接广州地铁18号线)贯穿境内,北上广州110公里,东距深圳140公里,距离深中通道落脚点20公里,南距港珠澳大桥、澳门18公里。主园区共有中山大学珠海校区、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北师香港浸会大学等4所知名高等院校。唐家湾镇是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历史名人辈出,工运领袖苏兆征、民国首任内阁总理唐绍仪、首任清华学校(清华大学前身)校长唐国安、洋务运动先驱唐廷枢、著名版画家古元、中国第一位留英医学博士黄宽等名人均出自唐家湾。历史文化遗产丰富,有唐家古镇、会同古村等古建筑群、唐绍仪私家园林共乐园、中西合璧的栖霞仙馆、承载着中国人民抗英胜利历史的淇澳白石街及众多珍贵的名人故居,被誉为“中国近代名人故里”“岭南百年文化古镇”。高新区作为珠海市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主平台,主园区重点发展软件和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与医疗器械、智能制造与机器人等三个百亿级产业集群,大力引进培育集成电路、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等产业。高新区各项社会事业全面协调发展,所辖唐家湾镇先后荣获“广东省模范乡镇党委”“广东省文明镇”“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全国环境优美镇”“广东省卫生镇”“广东省生态示范镇”“广东省森林小镇”“广东省首批‘互联网+’创建小镇”。

  辖下有金鼎中学、珠海中山大学附属中学(唐家中学)、礼和中学(文园中学礼和校区)、珠海高新区北京师范大学实验中学、珠海高新区北京理工大学附属实验学校、金鼎第一小学、唐家小学、唐国安纪念学校、兆征纪念学校、礼和小学、中山大学附属小学、金凤小学、永丰小学、景阳小学、中山大学附属第二小学、中山大学附属后环小学、银星小学、凤鸣小学、共乐小学等,均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招聘岗位类别、等级、职责、数量和资格条件详见《珠海高新区2025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公办中学事业编制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符合岗位条件的社会人员,以及2026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其中:

  (1)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期间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2)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6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于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落款时间为准;中外合作办学院校仅颁发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学位证书,毕业时间以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3)在国(境)外院校就读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时间以学历证书和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4)其他报考者(社会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港澳居民报考的,按《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21〕34号)执行。

  四、薪酬待遇及岗位分配

  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本次招聘人员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对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将记入本人干部人事档案。所有岗位由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统一分配,考生须服从分配。如不服从分配,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不对考生作任何赔偿。

  五、招聘条件

  (一)应聘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回避情形的;

  6.已签署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且尚在服务期限内的毕业生;

  7.有违法犯罪记录等不能通过教职员工准入查询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六、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报名系统(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1832)进行注册报名。考生须如实详细填报相关报名信息,并上传报名所需提交的图片或PDF格式材料。

  2.报名时间:自2025年12月25日9时至2025年12月31日18时止。

  3.报名材料:考生须将以下材料扫描为清晰可辨的图片或PDF格式文件,并按顺序整理上传:

  ①本人签名的《珠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3);

  ②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③以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报考的,须提供本科学历、学士学位证书(全国普通高等院校2026年应届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由学校或学院加盖公章的学业成绩单);以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报考的,除提供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证书(全国普通高等院校2026年应届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由学校或学院加盖公章的本科及研究生阶段学业成绩单),还须提供前置学历学位证书(如本科学历学位证书);

  ④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境)外院校毕业生须提供),未毕业的国(境)外校毕业生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届时可毕业的证明或完成学业情况证明,并于2026年8月31日前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报考的,还须提供前置学历学位证书(如本科学历学位证书);

  ⑤与报考岗位相对应学段或更高学段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证书,且与报考岗位科目一致;

  ⑥与报考岗位相对应学段或更高学段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且与报考岗位科目一致;

  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⑧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⑨本人签名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4);

  ⑩投资企业或担任高级职务情况辅助查询截图(附件6)。

  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和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按照《岗位表》的要求提供材料中的①②③⑥⑦⑧⑨⑩项。其中材料⑥,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持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名应聘,并提交本人签字的《未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证的报考人员承诺书》(附件5);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提交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院校关于按期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证明可报名应聘。

  国(境)外就读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按照《岗位表》的要求提供材料中的①②④⑥⑦⑧⑨⑩项。其中材料⑥,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上传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并提交本人签字的《未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证的报考人员承诺书》(附件5)。

  符合岗位条件的具有相应学历学位的社会人员须提供①②③⑥⑦⑧⑨⑩项。如属于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还须提供材料④;《岗位表》中对职称有要求的,还须提供材料⑤。

  4.注意事项:

  (1)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报考岗位,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报名无效,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须诚信报名。报名成功后,即视为考生已承诺所填信息真实无误。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3)报名时上传的材料将作为资格审核的重要佐证。网上报名截止后,不可上传材料或更换已提交的材料。因逾期未提交材料、材料上传有误或经审核存在弄虚作假者,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接听、接收短信,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各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报考条件人数的比例不足1:3时,该岗位将不予开考或按比例核减招聘人数。

  (二)资格初审

  高新区社会事业局根据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1.考生应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专业的学历学位。考生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作为专业依据。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执行。有关报考事项详见《报考指南》(附件7)。

  2.资格初审结果将通过报名系统反馈。

  (三)笔试确认

  笔试及有关事项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http://www.zhuhai-hitech.gov.cn/)公布,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应聘人员视为放弃笔试等后续环节。

  七、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考点均设在珠海,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公告。

  (一)笔试

  1.笔试对象:通过资格初审并确认参加笔试的人员。

  2.笔试形式: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试考生的基本能力,作答时间为90分钟。

  3.笔试内容:笔试内容包括综合试题(时政类、教育基础知识类、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与学科知识。

  4.笔试成绩: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笔试成绩、入围线上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面试相关事项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http://www.zhuhai-hitech.gov.cn/)公布。

  (二)资格复审

  1.线上资格复审:线上资格复审对象从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产生,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每个岗位1:5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若同一岗位考生中最后一名存在同分的,同分考生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2.发布线上资格复审公告并确认参加线上资格复审:线上资格复审及有关事项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http://www.zhuhai-hitech.gov.cn/)公布,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线上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线上资格复审及后续环节。

  3.线上资格复审要求:线上资格复审内容为考生报名时所提交的材料。线上资格复审过程中,考生须保持联系电话畅通。若考生因材料提交不齐全或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经提醒后须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提交材料。线上资格复审通过后,方可参加面试。对线上资格复审中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并由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线上资格复审只是对考生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查结果为准。

  4.线下资格复审:在面试前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线下资格复审。入围面试人员本人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入围面试人员。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材料清单与报名所需材料基本一致,报考者应按顺序整理好原件和复印件,其中原件供审查人员验证,并交留复印件。资格复审只是对报考人员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查结果为准。

  (三)面试

  1.面试对象: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

  2.面试形式:采取“试讲+面试评委问答”线下结构化形式。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教学方法、教学效果、逻辑思维能力、板书能力、仪态仪表等教师个人综合素养。面试全过程考生不得透露个人姓名、家庭信息等个人信息,如有违规将取消成绩。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试讲成绩×70%+面试评委问答成绩×30%。面试成绩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取平均值计算,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不合格的不予计算综合成绩。面试分数于现场交考生签收并张贴公布。

  4.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达候考室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所空缺考试名额不予递补。

  (四)综合成绩

  面试结束后,计算面试成绩合格考生的考试综合成绩,并依其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人选。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成绩均四舍五入并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另行组织面试。

  综合成绩、入围体检及考察人员名单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http://www.zhuhai-hitech.gov.cn/)公布。

  (五)心理品质测试

  在综合成绩公布后,对入围体检及考察人员进行心理品质测试,心理品质测试由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未进行心理品质测试的,不得参加后续体检和考察环节。测试的结果仅供招聘单位参考,不记入考生成绩。具体安排详见后续公告。

  八、体检及考察

  体检在指定的珠海市公立医院进行,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2013〕1号)的规定执行。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及相关规定执行。进入考察阶段的人员应提交《个人征信报告》和《无犯罪记录证明》。考察时发现报名填写的信息与事实不符,且影响报名资格或录用的,高新区社会事业局有权解除聘用协议,且不作任何补偿。

  九、签约

  与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或《双方协议书》,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协议的,高新区社会事业局有权取消其聘用资格。如体检、考察、审档、公示等结果影响聘用的,高新区社会事业局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不作任何补偿。

  十、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被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http://www.zhuhai-hitech.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或举报信息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备案手续,未能按时间要求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见习(试用)期制度,见习(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二、递补

  考生体检不合格、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情形的,将予以递补。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十三、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考生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隐瞒影响录用的重要信息、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本次集中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保过班”、“协议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

  (三)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四)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3633242、3629810(珠海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地址:广东省珠海高新区创新发展大厦8楼810室,邮编:519080;监督电话:0756-3629320(珠海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地址:广东省珠海高新区创新发展大厦18楼1805室,邮编:519080。受理咨询(监督)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附件:
附件1:珠海高新区2025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公办中学事业编制教师岗位表.xlsx
附件2: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x
附件3:珠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x
附件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报考承诺书.docx
附件5:未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证的报考人员承诺书.docx
附件6:投资企业或担任高级职务情况辅助查询.docx
附件7:报考指南.docx


信息来源:https://zhrsj.zhuhai.gov.cn/zw/tzgg/gzzk/content/post_38635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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