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海事大学2026年度公开招聘事业编制非教学科研人员(第一批)公告

2025-12-12 13:08:49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大连海事大学开展2026年度公开招聘事业编制非教学科研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单位岗位信息和相关要求详见《大连海事大学2026年度公开招聘事业编制非教学科研人员(第一批)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对象

2026年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不含各类定向生、委培生)。须于2026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86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政治立场坚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交通运输事业,有志投身交通运输事业;

)具备与岗位相匹配的基本素质、学历学位、专业能力、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开除党籍或者学籍,及其他党纪政务处分或同类处分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4.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5.曾有严重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6.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等规定不能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七)招聘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截至2025年12月1

(八)被聘用人员须于2026年8月31日前到校工作。

四、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26日17: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将电子版应聘材料发至应聘邮箱dlmuzhaopin@dlmu.edu.cn,邮件标题和材料标题以“应聘者姓名+联系电话”命名。

3.应聘材料:

(1)个人简历及证明材料:按照《个人简历及证明材料(模板)》(附件2,以下简称《个人简历及证明材料》)填写,保存为PDF格式,以“应聘者姓名+岗位名称+联系电话”命名;

(2)《大连海事大学2026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非教学科研人员(第一批)应聘人员一览表》(附件3,以下简称《应聘人员一览表》),保存为Excel格式,以“应聘者姓名+一览表”命名。

4.相关要求:

(1)同时符合专职指导员(辅导员)A岗和专职指导员(辅导员)C岗招聘条件的人员,可以兼报。如选择兼报,须明确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岗位,对应填写在《个人简历及证明材料》和《应聘人员一览表》中。其余岗位限报一个,不得兼报。

(2)报名材料一经提交原则上不可更改,请务必仔细核查。确有因缺失材料影响资格审查结果需要补充材料的,可在资格审查工作完成前,联系本次招聘咨询电话,提出补交材料申请,经学校受理后按有关要求完成补充材料提交。

(二)资格审查。

学校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根据招聘条件按照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核减岗位招聘数量或取消岗位招聘。参加考核人员学校通过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考核安排。未入围考核的人员,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五、考试组织

(一)考核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核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二)笔试分两轮进行,分别为综合知识笔试和能力素质笔试,主要考核招聘岗位应具备的基本综合知识和职业能力。各轮笔试成绩均为百分制,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进入下一轮考核。

根据综合知识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进入能力素质笔试人数与岗位招聘数6:1的比例确定参加能力素质笔试人选,若不足6:1则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能力素质笔试人选。根据能力素质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若不足3:1则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成绩相同者,均进入下一轮。

(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核招聘岗位应具备的基本素质、职业素质、业务能力、应变能力、问题处置能力等。专职指导员(辅导员)岗位增加单个军人队列动作考核。面试成绩为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8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确定为考察人选。面试前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通过的取消面试资格。

(四)考察人选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若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按照能力素质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考察人选;如仍出现并列,则面向成绩并列人员重新组织面试。

(五)涉及不同岗位兼报且均入围考察的情况,由应聘人员在考察前明确唯一应聘岗位,放弃其他应聘岗位。

六、心理测试、体检和考察

(一)学校组织考察人选进行心理测试,形成心理测试报告。

(二)考察人选至指定的医院或体检中心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行承担。应聘人员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可申请复查一次,并到指定的非初始体检的医院重新体检。

(三)学校对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健康、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进行,根据需要也可进行延伸考察,重点了解考察人选是否符合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并对考察人选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形成考察报告。

在体检、考察中有任一环节出现不合格者,取消考察人选资格,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或因应聘者自动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可在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是否递补和递补次数由学校决定。

七、拟聘用及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心理健康报告、体检结果、考察报告等情况,经学校审定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招聘信息发布的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延缓聘用,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公示期满后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且如期取得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对于未在规定时间办理报到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其聘用资格不再保留,且不再递补。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其他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和提交有关信息及材料。凡提供虚假信息的,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考试、体检和考察过程中作弊的,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二)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将即时终止其应聘进程。

(三)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应确保通讯畅通,因所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四)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大连海事大学网站首页“海大公告”栏目有关公告通知。应聘人员未入围考核、心理测试、体检和考察等环节的,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五)应聘人员应严格自律,确认参加考核后,在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阶段,随意放弃的,将记入诚信档案。

(六)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不设考试大纲,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七)本次招聘岗位专业参考目录为《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年更新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5年版)》。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是否符合岗位要求。

十、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0411-84729213

(二)招聘邮箱:dlmuzhaopin@dlmu.edu.cn

(三)监督电话:0411-84723076

(四)监督邮箱:dlmujw@126.com

大连海事大学

2025年12月11

附件下载:

附件1:大连海事大学2026年度公开招聘事业编制非教学科研人员(第一批)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个人简历及证明材料(模板).docx 附件3:大连海事大学2026年度公开招聘事业编制非教学科研人员(第一批)应聘人员一览表.xls


信息来源:https://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fwyd/SYkaoshizhaopin/zyhgjjgsydwgkzp/gxbyszpzl/./202512/t20251211_5636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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