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广平县招聘100名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2025-11-17 12:27:36

  根据公安工作的需要,依据《河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邯郸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广平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0名警务辅助人员。受广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广平县公安局委托开展此次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政审、公示、选岗等步骤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批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00名,其中,男86名,女14名,具体岗位如下:

  A岗86人(男性),B岗14人(女性),县公安局根据工作需要对A、B岗人员进行岗位分配。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考生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政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政审合格;

  4.男性净身高170cm及以上,女性身高160cm及以上,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文件印发、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修改)要求。并符合以下条件:无色盲,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无肥胖症,无嗅觉迟钝,无涉毒史,无家族精神病遗传史,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外观不存在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不存在影响长时间站立等情况;

  5.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7年11月17日以前出生,含当天),35周岁及以下(1989年11月17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学历学位、职业(执业)资格等条件;

  7.具有良好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通过相关体能测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合格,并适应工作需要;

  8.考生应具有邯郸市域户籍,报考者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如有邯郸市域常住户籍的,报考者可视为具有其户籍,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限户籍;

  9.招聘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可以放宽至高中或中专学历)。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未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不得以原取得学历报考;

  3.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因违法违纪被辞退解聘或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未满合同期擅自离职的人员;

  5.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员;

  6.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人员;

  7.曾被行政(治安)拘留、司法拘留的人员;

  8.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人员;

  9.有较为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或者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10.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本人或者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

  11.曾连续六个月以上在国(境)外留学、工作、生活,对其在国(境)外期间经历和政治表现难以进行考察的;

  12.从事或者参与同应聘岗位履职相关的营利性活动的;

  13.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回避规定

  参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履行回避制度。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5年11月17日9:00--11月21日17:00,逾期网站自动关闭。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网址:https://s.nuoyoukao.com/s/25290

  3.提交材料。考生按照所报岗位条件要求,将报名所需材料上传至网上报名系统,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要认真阅读网上报名协议,做到诚信报考,对提交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请及时关注查阅审核结果。

  4.资格初审及缴费。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初审,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的,可根据提示的原因,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可直接进入缴费程序,请及时在网上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为避免报名后期网络拥堵,请考生尽量不要选择最后时刻报名,以免因报考条件不符或填报信息不完整等原因“审核未通过”而错失机会。考生因个人原因放弃或被取消考试资格的,报名费不予退还。

  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2日12:00。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2日17:00。逾期未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5.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和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可按照实际报考人数开考。

  6.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人员,先在网上缴费,待笔试考试结束7日内的工作时间,到第三方公司(具体地址详见公告)审核并办理减免考试报名考务费用的退费手续。具体办理要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当地农业农村局(原乡村振兴局)出具的贫困证明或经当地农业农村局(原乡村振兴局)盖章的扶贫手册原件及复印件;城乡低保家庭的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体能测试

  1.测试地点。在本县县城,具体地点及时间和要求详见《体能测试通知单》。

  2.身高检查。考生体能测试前先进行身高检查。身高检查标准参见上文招聘条件相关条款。通过身高检查的考生,进入体能测试环节,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

  3.测试内容。男生体能测试内容为身高、纵跳摸高、10米×4直返跑、1000米跑三个项目;女生体能测试内容为身高、纵跳摸高、10米×4直返跑、800米跑三个项目,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以下体能测试项目中,三项均合格视为体能测评合格。体能测试参照标准(可因地域、天气等情况适当调整):

\

  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件参加测试,参加测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的,视作放弃。

  说明:为能更好的为公安局筛选综合素质优秀的人才,如体测达标人数达不到筛选要求,可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适当放宽体测标准,按照一定比例增加进入笔试人员数量,并发布公告(用人单位负责对被招聘人员进行体能训练,试用期内达到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有关要求,达不到要求的视为试用期不合格,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考试时间共120分钟。笔试内容由《公共基础知识》和《公安基础知识》两科共同组成。每科分值均为100分,笔试成绩满分为200分。

  2.笔试要求。笔试地点在本县县城,笔试具体地点及考试时间和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和方法,请考生关注报名网站自行查询打印。

  3.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笔试总分设合格分数线80分,低于80分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有作弊、缺考或一科成绩为0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资格复审。各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按照进入资格复审人数和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高于2:1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考生可在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和是否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安排及要求等详见报名网站通知。

  (四)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报名网站通知。考生需本人到场,并携带相关证件和材料参加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按照报考岗位条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供核验并提供复印件一份)。

  1.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资格复审通知单》(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可在报名网站自助打印);

  2.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需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证明)等材料、相关证件等;

  4.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见义勇为英雄模范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应当优先聘用人员需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

  5.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网站(www.pbccrc.org.cn)下载打印的《个人信用报告》;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审核发现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严重弄虚作假的要追究责任。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资格。

  面试前,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比例内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复审合格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公布。

  (五)面试

  1.面试要求。面试具体地点、时间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考生应按照《面试通知单》上确定的面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通知单》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2.面试方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同岗位面试题目相同。面试时间均为5分钟,面试满分100分。为确保招聘质量,面试设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3.面试考察内容。面试主要考察:职业道德、言语表达、心理素质、仪表仪态等基本素养。

  4.面试分组。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面试。个别招聘人数较多的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岗位,根据该岗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采用蛇形分组法分组分招聘名额进行面试。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只许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本人姓名或与本人相关的一切信息。

  5.面试打分。评委对考生的面试情况打分。评委打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有效数字。评委打分采取“体操打分法”,即对7位评委的打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其余分数的平均分为考生的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

  (六)总成绩计算及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2×40%+面试成绩×60%。

  根据各岗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各岗位比例内末位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见义勇为英雄模范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应当优先聘用人员、学历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面试成绩较高者。如经过以上比较仍然并列无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则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加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考生可在报名网站查询总成绩并确认是否进入体检。

  (七)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按照河北省公安厅《关于坚决遏制公安民警涉毒吸毒问题的通知》要求,体检环节增加涉毒毛发检测项目。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集合时间、地点等要求在报名网站公布,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比例内空缺,按照各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政审

  考生按要求填写《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政审表》,并自行到户籍地派出所出具无违法犯罪证明。由县公安局对本方案岗位条件中不得报名的情况进行严格核查。合格的进入公示阶段。政审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各岗位因政审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比例内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公示

  体检、政审均合格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进入公示环节后,出现考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在报名网站另行公示。

  (十)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签订劳动合同,待查实应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意见,由县公安局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岗位,并按有关规定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每期合同期限为三年。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六个月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工资和相关待遇按现有警务辅助人员岗位标准执行。

  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占用公安专项编制,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

  (十一)人员储备

  此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成绩保留12个月,因辞职、辞退、试用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结合工作需要,由县公安局报请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按照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每半年开展一次。递补工作按照体检和政审、公示(由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示7天)等程序进行,并按照有关要求备案。

  五、其他事项

  1.请考生关注报名网站,本次招聘所有通知均在报名网站发布,考生要在规定的时间进行相关操作,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办理入职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2.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3.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统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班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关于有些投机分子在朋友圈、网上传播的“收钱包过”“内部有人”等行为都是违法虚假宣传,欢迎广大考生提供线索。

  4.请考生在进行网上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参加招聘相关程序。

  5.招聘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将按照有关要求酌情调整变更相关工作的时间安排,并及时在报名网站发布通知,请考生予以关注,不再通过其他渠道通知。

  6.本次招聘的岗位条件、报名方法、程序、有关要求等,已在本公告尽可能详细写明,请认真阅读,在确有本公告未尽的疑问时再电话咨询,以提高广大考生的咨询效率。

  考务咨询电话:0310-2518268(县人社局)

  0310-5290110(县公安局)

  监督举报电话:0310-2510821(县纪委监委驻公安局纪检组)

  0310-2521460(县人社局)

  报名网站技术咨询电话:

  以上电话仅在工作时间拨打:

  上午 8:30-12:00 下午 1:30-5:30




信息来源:http://www.chinagwy.org/html/gdzk/hebei/202511/62_674086.html

求职必读

相关职位辅警 更多>>

最新发表 更多>>

一周排行 更多>>

分类招聘 更多>>

广州招聘 深圳招聘 东莞招聘 佛山招聘 惠州招聘 珠海招聘 中山招聘 江门招聘 肇庆招聘 湛江招聘 茂名招聘 阳江招聘 汕头招聘 潮州招聘 揭阳招聘

汕尾招聘 梅州招聘 河源招聘 韶关招聘 清远招聘 云浮招聘 周边招聘 校园招聘 社会招聘 公务员 事业编 央国企 实习生 教师 医护 文职 辅警 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