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服装学院是一所有着深厚家国情怀和鲜明办学特色的时尚高校。学校前身是1959年2月创建的北京纺织工学院,1961年7月更名为北京化学纤维工学院,1987年2月改扩建为北京服装学院,是我国第一所公办服装高校。1998年,学校划归北京市管理。2019年由理工院校转型为艺术院校,2020年明确为北京市高水平特色型大学。
学校设有服装艺术与工程学院、服饰艺术与工程学院、材料设计与工程学院、艺术设计学院、时尚传播学院、时尚管理学院、美术学院、人工智能与创新设计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前沿交叉研究院、国际学院等二级学院,在服装服饰领域的学科和专业建设水平国内领先。
学校现有1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位点,6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6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个“服装学”北京市新兴交叉学科建设平台项目,覆盖经济学、文学、历史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交叉学科7个学科门类。学校设计学2019年被评为北京高校高精尖学科,在第五轮学科评估中排名前3%至7%,艺术设计在全国专业学位水平评估中排名前3%。2025年,学校获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
学校设有教育部研发中心1个、北京市研发中心1个、北京市重点实验室3个、北京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个、北京技术转移中心1个、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1个、首都科技条件平台1个。
学校立足学科前沿,设立服装科技研究院、服饰文化研究院、中国生活方式设计研究院等机构,产出大量原创科研成果。学校建有“全国十佳特色博物馆”——民族服饰博物馆,具备全国高校唯一的“织绣”和“皮革”文物修复资质,入选首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基地。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将2026年第一批公开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北京服装学院2026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岗位信息及要求详见附件1。
二、应聘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恪守工作纪律,身心健康。
(三)有事业心和责任感,有敬业、奉献和团队精神,实事求是,踏实肯干。
(四)具备履行应聘岗位所需的学科背景、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
(五)应届毕业生,限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委培生、定向生)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毕业证书落款年度2年内(2025年、2026年)的高校毕业生,及2024年离校未就业(未与任何单位签订合同且无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记录)毕业生。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须符合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的相关要求。原则上应聘人员应于2026年9月1日前入职报到。
(六)留学归国应聘人员须符合北京市落户要求。博士后研究人员须达到设站单位出站要求、入职前取得博士后证书、办结出站手续,并符合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京落户的条件和要求。社会人员须满足户口、档案在京或符合外埠人才引进条件。原则上应聘人员应于2026年内通过落户审批并入职报到,其中户口、档案在京的社会人员应于2026年9月1日前入职报到。
(七)应聘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8周岁(1987年2月及以后出生)。
(八)应聘者不得申报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关于岗位回避的相关要求执行。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曾受过行政或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曾有学术不端或其他不良行为记录的,经法律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存在其他违规违纪违法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资格审查。学校依据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者在招聘系统中提交的个人信息及简历进行资格审查。因填报信息不全或不正确,从而影响条件认定的视为资格不通过。
(二)初选。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需按照通知要求,向指定邮箱提交个人专业能力陈述视频,未按时提交者视为放弃应聘。学校将组织专家依据应聘者提交的陈述视频等材料开展初选工作。初选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线为60分,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及以上者进入下一环节。视频内容涵盖专业背景、研究方向、学术经历、工作经历、特长爱好、岗位认知、应聘优势等方面,具体要求将另行通知。
(三)初试。招聘小组采取笔试、面试、试讲、能力测试等方式对应聘人员进行综合打分。根据初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比例确定复试人选(若实际结果不足1:3的,以实际人数为准)。
(四)准入查询。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准入查询。
(五)学校复试。学校统一组织笔试、心理测试、专家评审及面试工作,笔试围绕岗位需求,突出行业、专业和岗位特点进行分类命题;笔试、心理测试结束后,进行面试答辩。学校聘用委员会依据考生笔试、心理测试、专家评审和面试表现等综合情况进行排名,在核定的招聘岗位内确定拟聘人员。
(六)身体检查。安排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七)阅档复查。通过阅档等形式对拟聘人员的基本情况和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拟聘人员进行政审及考察。
(八)确定聘用人选并公示。根据复核和体检结果,经学校研究确定最终聘用结果,并在学校人事处网页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九)签订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请登录北京服装学院招聘系统(网址:zhaopin.bift.edu.cn)录入个人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同时填写《北京服装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见附件2、附件3)并上传至招聘系统中。
(二)报名截止日期:岗位报名截止到2026年3月31日。
五、其他说明
(一)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须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二)应聘人员应按照我校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公开招聘各项工作,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完成的,取消资格。
(三)从资格审查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人员应保证所留联系方式畅通,因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到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六、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樱花东街甲2号
邮编:100029
联系电话:010-64288355
联系人:张老师、高老师
北京服装学院人事处
2026年2月26日
附件:
信息来源:https://rsj.beijing.gov.cn/xxgk/gkzp/202602/t20260226_4542217.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