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苏州姑苏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招聘27名市容管理员公告

2025-11-25 12:43:16

  2025年姑苏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公开招聘市容管理员公告

  根据城市管理及综合行政执法等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容管理员2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职责

  岗位名称:市容管理员。

  岗位职责:城市管理及综合行政执法辅助工作。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无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

  2.男性,具有苏州市区户籍(姑苏区、工业园区、虎丘区、吴中区、相城区、吴江区),年龄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4年11月至2007年11月期间出生),身高170(含)厘米以上;双眼裸眼视力达4.6。

  3.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纹身,体表无异常;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等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各种疾病。

  4.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大专及以上学历。自愿从事市容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的忠诚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分配。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2)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

  (3)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

  (4)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6)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三、招聘程序

  招考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报名和资格审核、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和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5年11月24日9:00至2025年11月28日17:00。

  2.报名地点:苏州市广济南路288号,石路金座大厦15楼。咨询电话:0512-65581091。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填写《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将《登记表》中“报名者填写内容”填写完整并加贴近期免冠1寸证件照1张。

  应聘人员需持《登记表》,到指定区域测量身高和视力,测量完毕后交验资料。

  4.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向工作人员出示应聘材料的原件、复印件。经验证,符合规定条件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当场收取《登记表》、相关资料复印件和近期1寸证件照1张。

  (二)报名注意事项

  1.须本人到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和相关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如单位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等)等材料。应聘材料和证件均需出示原件,并向招聘单位提交复印件和个人近期1寸证件照1张。应聘人员所留联系方式须正确无误,并保持畅通。

  2.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凡有弄虚作假等违反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为体能测试和面试。

  1.体能测试。报名经现场审核符合条件的,统一组织体能测试。应聘人员按照现场发放的《体能测试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测评,参加时应携带《体能测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

  体能测评项目为800米跑。测试成绩在苏州市金阊人力资源网站上公布(www.jcrlzy.com),测试合格者进入面试。

  2.面试。应聘人员按照《面试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小数,第二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以体能测试成绩高者在前,如体能测试成绩仍相同,则对成绩相同的人员另行安排加试。

  (四)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招聘条件中对身体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按规定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五)考察

  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应聘人员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时,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后(录用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六)录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苏州市金阊人力资源网站公示(www.jcrlzy.com),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拟录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或不服从组织安排的,视作自动放弃。

  被录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公益性岗位),一经录用即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录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有关待遇按照相关规定标准执行。

  四、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秉公办事,严肃招聘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整个招录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512-65833093。

  五、本公告由苏州市姑苏区城市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苏州市姑苏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2025年11月21日

  附件: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pdf




信息来源:http://www.jiangsugwy.org/html/gdzk/sz/202511/64_968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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