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年遴选4名公务员公告

2025-10-13 13:24:37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转任规定》《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开展2025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对象

  遴选对象为韶关市各县、镇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二、遴选条件

  遴选对象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一般应当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4.一般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5.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具体遴选职位、人数和其他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年公开遴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名。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3日9:00至10月19日18:00。报名步骤如下:

  1.报考人员登录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门户网站或公众号下载《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2),按要求如实填写。

  2.报考人员需在报名期间内将本人《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shujiyuanzhaopin@126.com(原件待资格复审时提交审查)并标明“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材料”,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3.对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遴选资格并追究责任。

  (三)资格审查。市中院按照职位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确定报名人员是否具有报名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遴选资格。报考人员可于2025年10月23日登录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门户网站查看资格审查初步结果。

  (四)领取准考证。市中院负责通知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携身份证到韶关市武江区工业西路92号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重点测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主要包括政策理论、法律知识、行政管理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等,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将在考生准考证公布。

  3.本次遴选设开考比例,遴选名额与初审合格人数的比例原则上要达到1︰3(含3)以上,如达不到比例要求,则适当减少该岗位遴选人数或取消开考,若岗位取消开考且报考该岗位的考生符合其他岗位报考条件,则可以继续报考其他岗位。

  4.成绩查询。报考人员可登录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门户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及入围面试情况。

  (二)面试。

  在笔试成绩合格(60分及以上)的报考者中按从高到低顺序,原则上按遴选职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报考者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面试人选须提交的复审材料包括: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法官助理岗)原件以及复印件,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同意报考意见,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和职位设置其他条件要求的相应材料。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面试由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重点测试面试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

  五、考察和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须在合格分以上)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按总成绩高低的顺序1.5︰1比例差额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和体检。考察组由2名以上组织人事干部或熟悉遴选职位业务的干部组成,按照规定进行考察,并查阅干部档案。体检项目按考录公务员的标准进行,费用由报考者自行负担。考察、体检发现不合格的,可递补考察、体检对象。

  六、公示和转任

  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市中院党组会议研究确定拟转任对象,并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转任的,经报市委组织部、省法院审批后,按转任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机关组织(人事)部门。

  七、注意事项

  (一)本次遴选面向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自愿诚信报名。报考人员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本次遴选不收取报考人员报名考务费。

  (二)报名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本公告由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51-8550669

  附件:附件1:1.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xlsx

  附件2:2 .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docx

  附件3:3.专业参考目录.xls

  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5年10月11日

 

 


信息来源:http://www.chinagwy.org/html/gdzk/guangdong/202510/82_6730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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