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潮州市湘桥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2025-11-22 23:20:38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有关规定,为妥善解决我区卫健系统专业技术人才严重匮乏的问题,现我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和专业

  招聘工作人员30名,具体岗位详见《2025年潮州市湘桥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2,下称“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26年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非在职)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条件,具体详见《岗位表》(附件2);

  7.应聘人员年龄要求:年龄18至38周岁(即1986年12月1日至2007年11月30日出生),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可放宽到40周岁(即1984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可放宽到45周岁(即1979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8.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要求,“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此次公开招聘将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符合政策的考生可报考相应岗位。

  (二)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读的非普通高等院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

  6.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

  7.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潮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含试用期)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截止日。

  四、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和办法

  2025年12月1日—2025年12月5日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报考人员请于2025年12月1日9:00至12月5日17:00登录“2025年潮州市湘桥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系统”(下称“报名系统”)(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1771)报名。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相关材料。笔试前不进行人工资格审查,由报名系统初审。报考人员在系统提示报名成功后继续跟进审核情况。考生咨询电话:0768-2209237,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3.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须于2025年12月8日起至笔试考试前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与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作为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的凭证,请妥善保管。准考证遗失或逾期不打印准考证造成无法参加考试的,后果自负。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公告一个岗位报考,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2)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有效;报名系统审核通过后不能更改。考生自行网上打印《报名表》,《报名表》的信息须与资格复审提交的审核材料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并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发〔2017〕35号)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4)市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含试用期)人员及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现工作单位同意,并在面试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5)落实回避规定要求。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相关规定执行。

  (6)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考生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7)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的扫描件。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在报考相近专业时,须提供院校出具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成绩单翻译件等材料的扫描件,并在国内正规高校官网寻找报考专业的课程设置,将相应课程与自身专业课程进行对比并出具文字说明(文末附网址链接和网页截图,落款须手写签名),同时出具承诺书保证上述内容真实有效。若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为“专业”(代码为6位数),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该“专业”的上一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可按前款规定以相近专业报考。除《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以上所需材料资格审查时须提供相应的纸质原件。

  (二)组织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方式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先笔试、后面试。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考试,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须知详见《准考证》,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具体安排如下:

  1.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主要测评医学基础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不指定参考书目。

  (3)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本次招聘笔试成绩划定最低入围分数线为60分。在成绩合格者中,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4)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公布,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有关事宜,将在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政府信息公众网公布。

  2.资格审核

  (1)按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在面试前应进行资格审核,潮州市湘桥区卫生健康局将组织对进入面试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时间另行通知。进入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如因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在同岗位笔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2)资格审核提供的资料如下:①报名表、承诺书、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岗位要求的其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有关工作经验证明材料。②市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含试用期)人员及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报考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③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出具报名前取得的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原件审核完毕后归还本人。

  3.面试

  (1)根据岗位需要,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参加面试人员必须持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及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复印件及其他证件无效。

  (2)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2位。

  4.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1)“附件2”岗位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面试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综合成绩。考试综合成绩合格线划定为60分。

  (2)报考“附件2”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然相同,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面试组织单位另行组织面试。

  (三)体检

  1.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应聘人员面试成绩、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人员名单将在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政府信息公众网公布。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体检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招聘单位将以电话、邮件或短信方式提前通知到相关应聘人员。

  2.体检人员须凭有效身份证原件按时到达指定地点集中。证件携带不齐或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集中体检的人员,按自动弃权处理。招聘单位将在体检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把体检结果通过短信或电话方式告知应聘人员,请各应聘人员保持手机畅通。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未按规定和时限提供相关考察材料的,视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

  1.应聘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政府信息公众网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自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按规定期限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其中,“附件2”中岗位代码为“20250225”的新聘用人员,按照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在所报考岗位代码中选择岗位。

  2.新聘用人员应服从工作安排,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附件2”中岗位代码为“20250225”的新聘用人员纳入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管理,并在岗位对应的村卫生站服务满5年。其他岗位的新聘用人员在湘桥区卫健系统的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

  3.考生在招考过程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考试、体检或考核过程中作弊的,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公告中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五、有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事业编制人员或员额制人员(具体见附件2岗位表),享受相关工资福利待遇,符合条件的可享受我市相应的人才福利政策。

  六、相关事项

  (一)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如实提交报考材料。凡提交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对恶意报名、攻击报名系统等行为的,将按照考试违纪违规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三)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四)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五)本公告由潮州市湘桥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招聘咨询电话:0768-2209237

  监督投诉电话:0768-2209237

附件1:招聘单位简介.docx
附件2:2025年潮州市湘桥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3: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信息来源:https://www.xiangqiao.gov.cn/zwgk/gsgg/content/post_39709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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