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年薪制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2025-03-03 16:05:57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原名广东教育学院),1955年创办,是广东省属普通本科院校,设有海珠校区和花都校区。

学校坚定不移地走特色办学之路,人才培养质量逐步提升;主动服务广东省基础教育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承担着基础教育教师、校(园)长的培训任务,与地方政府共建附属学校和教育实验区,取得了突出的成效,在社会享有较高的声誉。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2025届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学校2025年面向社会招聘年薪制工作人员,招聘岗位和招聘数量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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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条件: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者,年龄在30周岁以下;具有本科学士学历学位者,年龄在25周岁以下;2025届应届毕业生年龄不限。

 

(二)应聘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非事业编制人员,聘用岗位为教师岗(教学与科研助理岗)。本科生年薪为7.2万元/年,研究生年薪为12万元/年,由学校按月计发。年薪为税前标准,包含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五险一金”。学校委托人才市场按照有关规定为年薪制工作人员购买企业职工“五险一金”。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

报名开始时间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报名截止日期为本项招聘工作完成时止。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各招聘岗位对应的报名邮箱。

(三)报名材料

应聘人员根据岗位要求提交报名材料,材料清单如下:

1.《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年薪制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附件2);

2.身份证(正反面在1张图片上,JPEG或JPG格式);

3.从大学起各个学习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尚未毕业的国内2025届应届毕业生另须提交有院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成绩单(PDF格式,毕业证、学位证书各1个文件,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对应的佐证材料。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否则报名无效。

2.实行应聘人员诚信承诺制度。应聘人员报名时应当承诺所填报资料及所提供的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3.招聘岗位专业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境外留学人员所学学科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科专业相近但未列入专业目录的,报考时需提供中文和外文版本的成绩单以及对比国内学校专业开设课程表等证明材料。招聘单位将结合所学课程、研究方向等进行审查。

4.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2025届应届毕业生须于2025年6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港澳学习、留学回国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六、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发现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真实的,取消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七、考核和评议

(一)考核

考核由二级学院组织实施。二级学院成立年薪制工作人员考核工作小组和考察工作小组,分别负责年薪制工作人员的考核和初步考察工作。考核和初步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师德师风、学习能力、身心健康、职业形象、职业能力和素质、教学能力、专业技能、语言表达能力、课堂组织能力、奖惩情况等。

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80分及以上为合格,各二级学院根据考核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在考核成绩合格且初步考察合格者中,按拟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评议对象,提交学校评议。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不列为评议对象。

(二)评议

学校成立年薪制工作人员招聘评议工作小组对评议对象进行评议。学校评议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查评议对象的人岗匹配度、专业知识、教学方法、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组织协调与应变等。工作小组根据评议对象的面试表现进行评议和评分,按评分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拟定体检人选,成绩相同的按组长的评分成绩排序。学校评议评分满分为100分,评分低于80分的不列为体检人选。

八、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学校按规定开展体检和考察工作,体检和考察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作为拟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则取消拟聘资格。

九、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选按规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在公示结束次日起的30日内办理入职手续。不按规定期限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十、有关问题说明

(一)应聘人员应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

(二)应聘人员对参加本次招聘有疑问的,公告及报名期间的工作时间可致电招聘岗位对应的工作电话咨询。

(三)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者个人放弃聘用等情况导致招聘岗位缺额的,由学校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四)获聘人员按照《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年薪制工作人员招聘和聘用管理办法》进行聘用管理,本科生聘用期限为1年,研究生聘用期限为2年。

附件 :

附件1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年薪制工作人员招聘岗位表.xls'}" data-linktype="2">附件1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年薪制工作人员招聘岗位表.xls

附件2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年薪制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doc'}" data-linktype="2">附件2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年薪制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doc

(请点击下面“阅读原文”进入页面)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

2025年2月26日


内容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BPQYaIQEzoak6finSGPZ8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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