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庆县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队员公告

2026-03-07 01:57:25

  因工作需要,德庆县应急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德庆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队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综合应急救援大队队员10名,其中:战斗员岗位8名、驾驶员岗位2名(驾驶员同时承担战斗员职责)。具体岗位要求详见《德庆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队员招聘岗位表》(附件1)。

  招聘人员主要从事灭火救灾、抢险救援等工作,履行应急救援职能,承担灭火和抢险救灾等执勤任务,实行准军事化管理,需具备夜间参与应急处置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二、招聘对象

  社会人员。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志愿加入政府综合应急救援队伍,自愿从事应急救援工作,服从组织分配;

  3.遵纪守法,品行良好,乐于奉献,热爱应急救援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及不良征信记录;

  4.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残疾,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身体和心理素质符合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要求,具体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军队陆勤人员标准执行;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 应聘战斗员岗位的年龄应在18-30周岁之间(即1995年3月18日至2008年3月16日期间出生);持有B2及以上准驾车型驾驶证、或具备潜水员、执业医师等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即1990年3月18日至2008年3月16日期间出生);须具有高中(中专、中技)及以上学历;

  8.应聘驾驶员岗位的须持有有效的B1及以上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

  9.复员退伍军人及消防退役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4.因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受到处罚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7.曾在森林防灭火、应急救援工作中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10.其他不适宜从事森林防灭火、应急救援工作的情形;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如有故意隐瞒或虚构上述情形,视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一经发现,将取消招聘或聘用资格。

  (三)报名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每位考生仅限报考一个岗位。个人条件与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2.考生须诚信报名,提交材料须真实、齐全。弄虚作假者,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3.考生应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畅通,因信息错误或通讯不畅导致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与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26年3月17日至27日(上午9:00—12:00,15:00—17:30,周六日除外)。报考人员可下载并填写《德庆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队员招聘报名表》(附件2),连同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驾驶证(如有)、退役证(如有)、无犯罪记录证明及本人近期1寸蓝底证件照等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dqxsfmb@zhaoqing.gov.cn(发送电子邮件后请拨打咨询电话确认);也可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复印件及报名表到德庆县应急管理局应急指挥中心现场报名(地址:德庆县德城街道德庆大道12号七楼)。咨询电话:0758-7781620。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进行资格初审,合格者进入考试环节。初审合格名单将在德庆县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即取消资格。

  (二)考试。

  考试包括体能测试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总分低于60分者不进入体检环节。

  1.体能测试。参照《德庆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招聘人员体能测试标准》(附件3)进行量化评分,测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进入面试环节。

  2.现场资格复审。网上报名且体能测试合格的人员,在进入面试前须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本人携带报名原件材料按时到场参加复审,通过后方可参加面试。

  经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体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注:现场资格复审仅为初步审查,最终资格审查结果以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查为准。)

  3.面试。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实施,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工作意愿、综合分析、应变协调、语言表达及举止仪表等。按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以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考官不少于5名,其中邀请广州消防救援机动支队肇庆驻防队伍业务骨干担任考官,人数不少于考官总数的三分之一。

  (三)体检。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以体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参照消防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缺额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四)考察。由德庆县应急管理局组织考察小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等方面考察。考察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公示与聘用。拟聘用人员在德庆县人民政府网站及县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与德庆县综合应急救援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1年,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不符合聘用条件的,解除劳动关系。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可续聘。

  (六)补录。如因资格复审、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岗位空缺,可在公示结束后6个月内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待遇

  工资待遇按德庆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现行工资方案执行。

  六、注意事项

  (一)考生参加体能测试、面试、体检等环节须携带身份证,否则不得参加。

  (二)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须事先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因未经同意导致无法聘用的,后果自负。

  (三)招聘过程中如发生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四)报考者须保持通讯畅通,招聘相关事宜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未进入下一环节者不再通知)。

  (五)聘用人员须服从岗位安排,不服从者解除劳动合同。

  (六)德庆县应急管理局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岗位安排。

  本公告由德庆县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附件:1.德庆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队员招聘岗位表.docx

     2.德庆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队员招聘报名表.doc

     3.德庆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招聘人员体能测试标准.doc


信息来源:https://www.gddq.gov.cn/xwzx/wzgg/content/post_32138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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